终归尘土_乱雪【完结+番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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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归尘土————乱雪

  文案:

  他是一个大户公子和小妾的妹妹的孩子

  他是一个大家族的实际掌权者

  他是新政府的执行官员

  他投身了革命

  他娶妻生子

  他看他们离开

  内容标签: 宫廷侯爵

  搜索关键字:主角:朱启铭叶岚刘三 ┃ 配角:了尘和尚,萧海真 ┃ 其它:乱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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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出身凡尘

  公元1888年,正是光绪十四年,这一年英军入侵大清王朝西藏,清政府消极抵抗,划线求和;康有为第一次上书光绪皇帝言明变法的重要,大清王朝末期最重要的军队北洋海师创立—然而这一切都和米铺的伙计刘二汉毫不相干。现在他结束了一天的工作,正对自己的女儿桂兰念叨着今天刚回来的少东家:“这几年不见,少东家都这么大了。那模样越来越有去世的二奶奶的样子了。”

  正说着,他念叨的少东家朱和就踏进门来。朱和的父亲就是米铺的掌柜朱聪。这朱聪老爷可并不是只经营着米铺一家生意。朱家是商人世家,祖上是晋商出生,仗着处事精细不怕吃苦,这家业就一点点攒了下来,也是当地富甲一方的名门望族。等到清兵入了关,大明朝覆灭了。朱家家大业大,纵使小心谨慎也是不能免祸。好歹朱家经商时也曾交结了几位权贵,这改朝换代了,却也有几位换了职位继续从政的,朱家免不得病急投医,花了不少银两疏通,好歹算保住了一根香火。家产没了,亲人死了。这位朱家后人免不得痛快的哭了一场,小心谨慎的从头开始做生意,想把以前的荣耀换回来。而交结官场的家规,也是此时定下来的。朱家的后人也很争气,到了朱聪祖父这一带,更是把买卖从山西开到了苏州,这位祖父为人精明,一方面他结交江南商圈,一方面结交江南官府,一对儿女更是一个也没有浪费,女儿嫁给了江宁织造使作了三房姨太太,儿子也娶了江苏一带最大的丝绸买卖“霓裳”叶家的女儿为妻。这朱家,就在清朝最繁华的江南,站住了脚跟。

  朱聪的父亲是叶家的女儿所生,这叶家也奇,二个儿子三个女儿,却偏偏只有朱聪父亲这么一个孙子。白胡子的老爷子在祖宗的宗祠立了整整一晚,说是家业传子不传女,可两个儿子那么多小妾就没有生出一个男娃,这也是没办法。叶家的生意就这样给了朱聪的父亲打理。这位父亲也是了得,更是再接再厉,把生意从织造业扩大到了养蚕,最后甚至做起了地产----买了土地,雇人养蚕,更联合了叶家,朱家,以及织造使的势力,做起了“皇廷供奉”。朱聪父亲买了好大的庄园,把这园子里好好的大明建筑打理了,更是常常邀一些名人雅士,官场权贵,商业精英前来品谈,为的就是能让长子朱聪能多听多看,担起这两家的生意来。

  朱聪也是个聪明人,从小在大家长大,自然学会察言观色,听人辨语。更因接触到三教九流,自然人情达练,见识过人。待到朱聪执掌家业只是,大清帝国已经风雨飘摇,朱聪目光长远,认识到了洋货对于中国本土经济的冲击,也就开始渐渐的作代理洋布的生意,更派儿子朱和远赴德意志帝国,学习染布的知识。还在广东开了家老号的分店—铺子不大,好就好在可以最快的得到洋人的消息不是?这米店,钱庄也是顺便开的产业—派过来的人太少不够用太多不合适,正好多开几家铺子,也好把儿子带过来,说的是管理,学着做生意,其实就是锻炼,看看这个孩子究竟能做到怎样的地步。

  在这广东店里,几个大伙计和掌柜的都是老人,刘二汉就是跟了朱聪三十多年的老伙计,这次过来,做米店掌柜---说是朱和在管,其实大小事还是听他的。朱和和刘二汉这样的老伙计本来就熟,这次一同在外面,也是朱聪交待过刘二汉要“多照看着,别让他淘气”,一来二去,和刘家的两个女儿也都熟了。

  这一年,朱和纳刘家大女儿桂兰为妾。刘二汉高兴的好像脸上开了花。

  而五年之后,也就是公元1894年,炮火在中国的海岸响的正欢,但这一切依旧和刘二汉不相关,他的一个女儿生了一个女儿死了,二女儿桂香生下了少爷朱和的儿子—也是朱聪的第三个孙子。朱聪叹了口气,让跪着的桂兰和朱和起来,给孩子起名叫“朱启铭”,算是认了这个孩子。桂兰抱走了小启铭,桂香哭了一晚上之后投河了。刘二汉看着门口抢米的人群,心里想:死了死了,人都死了。也就是这一年的冬天,刘二汉不敌寒苦离开人世,朱和再度出国前往日本。朱家大院一间偏房内住着桂兰,她面前蹒跚学步的孩子就是小启铭,这个还是对着妈妈露出孩童天真的笑容,丝毫不知道自己在这片大陆上,已经没有什么亲人了。也并不知道,他的生命,将经历怎样的巨变。

  2.少年天才

  叶岚觉得自己从来没有看到这么聪明的孩子。

  不过是看到了一只小鸟,那个比自己矮一些的孩子就一直在地上划啊,几个比较就勾勒出小鸟的轮廓。

  叶岚也蹲下:“启铭,你好利害。”

  朱启铭只是抬起眼睛,简单的笑了一下,一只手在口袋摸了摸,然后皱起了眉。

  叶岚好笑的看着表弟这些表现,然后从自己的口袋里拿出糖果,塞进表弟小小的嘴巴里,看着他满足的表情,笑了。

  朱启铭画完了图画,拍拍手站起来,扑进叶岚的身体里,含混不清的说着:“表哥最好了。”

  对于叶岚这个关心他,爱护他,总是给他好吃糖果的表哥,朱启铭是真心喜爱的。

  朱启铭是个天才,不折不扣的天才。

  传言说,

  朱启铭刚会学说话,就能背诵爸爸吟的诗。

  传言说。

  朱启铭只要看过的东西,就能画下来――那时,他甚至还没有开始私塾的学习。

  据说,

  朱启铭可以在私塾里一心两用,一次先生生气了,看见他在画画,便盘问他的课程,启铭就把先生刚刚念那段《腾王阁序》完整的背诵了下来!

  据说……

  叶岚很喜欢这个表弟,不仅因为他聪明可爱,活泼伶俐,而且更加是他那掩藏在平静下的热情和爱。表弟是那种看到自然就会微笑的孩子,是对甜食特别偏爱的孩子……小小的叶岚,有时会错觉那个在诗歌里仰天长笑,狂放不羁的仙人李白,正生活在自己这个表弟的身体里。

  “今天不用上课?”叶岚问。他自己受的是新式教育,虽然没有因此看不起国学,但是觉得仅仅是国文的教育,太委屈启铭了。

  “下午去,昨天对上了先生的对子,得了半日的假期。”朱启铭抬头笑,神情颇为自豪,好像是一个在像家长炫耀的小孩子,虽然面前的这个人,仅仅比他大五岁。

  “嗯,说说看,是什么对子?”叶岚好笑的反问。zy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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