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几天之后,天赐却主动出现,约她一起去寨子外面的古河里捕鱼。
素雅思忖了一番后,就答应了下来。
捕鱼当天,跟着一起去的还有商队里的其他人,隔壁寨子的姑娘也在这里捕鱼。
天赐到底是年轻英俊的美男子,不光是整个商队里最年轻,最帅气的男子,也是整个侗寨里最好看的男子。
附近几个村寨的男人,没有几个人有天赐这样温文尔雅的气度。
许是天赐美男子的称号已经在侗寨里传开了,天赐带着商队来古河这边抓鱼,别的寨子里的姑娘们也听到了风声,纷纷背着竹篓跟着下河捕鱼。
素雅看到河道两岸有那么多的年轻姑娘,心中不免失落。可却不知道自己失落什么。
然而,她的这些小情绪还是被天赐捕捉到了,整个捕鱼的过程,天赐都一直陪伴在素雅左右,每次捕到的鱼,天赐都会装进素雅后背的竹篓里。
不到一个上午的时间,素雅的背篓就装满了。
而守在河道两岸的其他姑娘看天赐一直守在素雅的身边,纷纷投来了羡慕的眼光,有的小肚鸡肠的女人则怨怼起来,嫉妒的跺脚咒骂。
可是天赐全然不管别人的目光,一直守在素雅身边,时不时讲一个笑话都素雅开心。
捕鱼结束之后,商队的人先走一步,回到了居住的吊脚楼里。
而天赐却选择留在素雅身边,护送素雅回家。
回家的路上,已经天色傍晚,夜幕渐渐笼罩了下来。
素雅一边沿着寨子里的青石板路行走,一边若有思索的想着自己的心事。
天赐跟在她的身侧,看她垂头不语的样子,不由地张嘴询问:“怎么了,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没有什么。就是在想,你这么年轻就是整个商队的队长,看你写账本的时候也是一手好字,肯定是读过好几年书吧?”素雅避重就轻,避开了自己的心是不谈,而是侧过头看向天赐,反问起他来。
“我啊。”天赐憨笑了一笑,淡淡地回答,“也就读过几本书而已,没有什么大学问。”
“那你以前是做什么的?一直都是商队的队长吗?”素雅又问道。
“还好,家中还算有一些闲钱,供我读书之后,原本想让我子承父业,却没有想到我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做新的工作。这个商队也是我刚刚组建不久。”
“你们商队应该是经常在寨子里换东西吧?”
“嗯,是的。每个地方的物品都不一样。”
“那等你们在这里住一段时间,就要离开的,是不是?”素雅小声地问着,水眸内的光芒也跟着暗淡了下去。
“作为商队的一员,离开是不可避免的。”天赐的脚步也跟着慢了下来,特意抬眼看向了素雅的眼睛,轻声问道:“是不是不希望我走?”
“才没有。”素雅立刻矢口否认,但却心虚的别开头,躲过了天赐审视的目光。
“哎,我还以为你会想我多留在这里几天呢。说实话,这里山清水秀,幽静安宁,的确算得上是一处世外桃源。如果可以不走,我也希望能够留下来,在这里生活。”天赐一边踩着青石板的阶梯向上走,一边目不转睛地看着素雅,“毕竟,这里还有一个叫素雅的漂亮姑娘,善良又勇敢。”
“你……”素雅脸庞一怔,有些吃惊地抬眼瞅着他,“我们认识才不久的时间,你怎么就知道我善良勇敢?该不会是,你经常用这些好听话,哄别的寨子里的女孩子吧?”
“怎么会?”天赐脸上的笑容瞬间收敛起来,消失不见了。
素雅以为自己说错了话,脚步不自觉的停顿下来。
“我这些话,从来还没有对别的女孩子说过,虽然也有不少女孩子主动靠近我,但我以前真的没有那个心思。”天赐也跟着停下脚步,与她同处在一个水平线上,由于个子很高,他看向素雅的时候,不得不的低下头来,俯视着她,“斗牛节那天,栅栏突然倒塌,就连那些男人都会害怕的往后躲避。现场那么多的女孩子,都吓得不知所措了,但只有你在危险的时刻不顾自己的安全,去冲出去保护那个小孩子。”
“你怎么知道是我主动扑过去的?说不定是我自己跌到的呢?”素雅嘴硬地否认。
“不可能。我当时一直站在你的身后。我亲眼看着你自己跑过去的。你很善良,同时也很勇敢。你有一颗善良的心,这一点我不会看错的。”尽管素雅否认了,可天赐还是一脸坚定地说着。
“你……那天一直站在我的身后?”素雅又是一愣。
“对。毕竟你是一个漂亮的姑娘,人们通常对美丽的事务都无法拒绝。我也一样。”天赐满眼真诚地道,“但我想和你做朋友,并不只是因为你一个漂亮姑娘,更多的是你比其他女孩子勇敢善良。”
素雅被天赐的一番话给震惊到了。
她没有想到,一个没有读过多少书的自己,在一个满腹诗书的男子眼中会是这样的善良的形象。
而天赐说的话,也恰恰是她心里所想的。
她倾慕天赐,也不知是因为天赐年轻英俊,更多是他的健壮和勇敢。
“如果我对你说一句实话,你会生气吗?”就在素雅缄默不语的时候,天赐开口了。
“你说吧。”素雅轻轻颔首,阿爹教导过她,敢于说实话的人都是可靠的人,不管说了什么,都没有必要生气。
“我想说,我有点喜欢你这个姑娘了。”天赐一边说着,一边再度扬起一个笑容,轻笑着补充道,“逗你的。”
“你!”素雅顿时气结,原本听到他的前半句话,她的心都跟着软化了,却没想到天赐会在后面补上一句。
素雅气的嘟着嘴巴,抬手照着天赐的后背拍打了过去。
天赐立刻哈哈哈大笑的躲开,清爽的笑声像是铜铃一样悦耳,响彻了寨子里的这条老路……
☆、第二百零二章 只是一个传说吧?
就这样,又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接触,素雅和天赐的关系变得更加亲密。
两个人在日复一日的亲密接触下,感情也逐渐升温。
天赐英俊年轻,素雅清秀美丽,郎才女貌,日久生情。
一个月后,素雅已经深深地爱上了这个自称是商队队长的男人。她已经认定,这个叫天赐的男人,就是自己这一生苦苦等待的良人。并且,背着长老阿爹与天赐私定终身,与天赐行了夫妻之礼。
在侗族的婚俗中,要有媒人说合,许下聘礼,备好嫁妆,在张罗酒席,敬过打油茶,对高堂三拜九叩之后,才能算做是真正的夫妻。
可是,这些婚俗的前提是,天赐必须是侗族的人。
如果是外族人,要娶侗族长老的女儿,那也要入赘到侗族,永远生活在这里,不能轻易离开。
可这一点,天赐是做不到的。
素雅也知道,作为商队队长的他,不可能为了自己留在这里。但是因为有天赐给自己许下的承诺,素雅也就不在多担心什么。
52书库推荐浏览: 诱人的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