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我们_八月长安【完结】(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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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帆胆怯地朝齐阿姨的方向看了一眼,然后轻轻地帮我重新把轨道搭好。

  我随便抓起一辆,说,“来,咱俩比赛!”

  正要往上面放,被他拦了下来,我第一次看见这个小家伙眼里火热的执着和极其专业的神情,“这个不行,引擎还没调试好,轮胎磨损太严重了,拿这个,这个比较新,我刚换芯了,弯道肯定不会翻。”

  一句也没听懂。我还是愣愣地接过来。

  在赛车起跑的那一瞬间,张帆专注的神情让我动容。我突然想起余淮做题时候的状态,我喊他好几遍他也听不到,和效率低下耳听八方的我完全不一样。

  突然间心生感慨。这个世界属于有天赋的人,也属于认真的人,更属于那些在有天赋的领域认真钻研的人。

  那么我的天赋在哪里呢?

  张帆赢了。我爸替他欢呼,他不好意思地把我那辆车抓在手里说“姐姐这个车还是没调好,对不起,我再试试。”

  然后就盘腿坐在地上开始拆卸。我摸摸他的头,笑了,回身朝齐阿姨眨眨眼睛,回我的小屋接着配平化学方程式。

  台灯橙色的柔和灯光让我的眼睛有点酸。我突然想起有个叫温淼的小学同学,一个老是不紧不慢的男生。他的长相我都有些模糊了,却仍然记得小学一二年级的时候老师让大家站起来说自己的理想,在一片“联合国秘书长”“天文学家”“国家主席”的宏大志愿中,他拖着鼻涕站起来说,“我以后想过好日子,舒服的好日子。”

  大家笑他,什么破理想。

  可是后来我们虽然从来没有熟识过,他却一直生活在我周围,每次看到他,都仍然是闲适的笑容,差不多的成绩,轻松快乐的样子。

  舒服的好日子。

  我又想起沈屾,仿佛飞蛾扑火一般咬定青山不放松,虽然结果不尽如人意,可是我想她一定过得酣畅淋漓绝不后悔。

  那么我呢?我有安逸的可能,却不甘平庸听从家长的安排考振华,然而因为的确很平庸,所以生活的金字塔把我压在了中间,仿佛汉堡里被沙拉酱淹没的肉饼。

  小张帆的四驱车又开始嗡嗡地绕着跑道转圈了。

  我却突然觉得自己像是骑着自行车上高速公路的傻子。早晚被撞得血肉模糊。

  期中考试(上)

  No.76

  考试前一天放学的时候学校要求我们把书桌里面所有东西都清理回家,打扫教室为考试做准备。我书桌里面积累了太多的练习册——是的,很难为情,但是我必须承认,我买的练习册数量是余淮的两倍,看见别人做什么我就买什么,结果积压成灾。

  没有一本好好地做过。后来被余淮教训,每一本练习册的思路都是完整的,时间有限,给自己增加那么多负担,还不如一开始就踏踏实实只专注于一两本。

  不过虽然这样说,他还是拎起了我沉重的布袋。

  “书包你自己背着吧,这个我帮你拎。你家在哪儿?”

  我想我是有点脸红的。

  “那个……那个……你要送我回家?”

  他一脸理所当然,“废话,你自己搬得回去吗?”

  不顾我少女情怀的扭捏作态,他已经大步朝门口走了。

  我们俩欢快地走在回家的路上,忘记了那周本来轮到我们值日。

  夕阳暖洋洋的,我发现每次我有机会和他独处的时候,都是黄昏。

  很短暂的美好时光,就像太阳很快要落下去。

  振华校舍建在繁华市中心,车马如龙,熙熙攘攘的放学大军和来接送孩子的私家车公家车拥堵在一起,我跟着余淮的步伐从凝滞的车流缝隙中穿梭自如,他个子高,步子大,我需要很努力地才能跟上他。

  我估计布袋的拎绳很细,正想问问他会不会勒手,凑近了才注意到他自言自语念念有词。

  “明明也不做,都是空白,留着干嘛,扔了算了,这么沉……”

  你唠叨个屁啊,是你自己要送我的好不好?

  我退后两步,关心的话都咽回去,恨不得拎绳细成钢丝,勒不死他!

  然而有时候还是会遇见同班同学,比如结伴晃晃悠悠的简单和β以及徐延亮(真不知道这三个人为什么出现在一起),看到我们的时候竟然都露出促狭的笑容,鬼兮兮的。

  我假装没看到,红着耳朵,故作镇定地大步向前。

  前面的男生,背上搭着校服,又穿上了那件黑色的T恤,高高大大,晃晃荡荡,安心得一如初见。

  No.77

  “喂,你天天戴着耳机,都在听谁的歌啊?”

  我自习课做作业的时候喜欢听随身听,可是余淮从来不听,他说他戴上耳机就没法专心,而我则需要带上耳机才能不在做题的时候胡思乱想。

  “谁都有啊,只要好听,不管是谁的。不过……我听周杰伦比较多吧,你呢?”

  他仰头想了想,“我比较喜欢beyond.”

  我点点头,“我记得,主唱死了。黄家驹的词曲都写得很好的,当年的香港乐坛大多□其实都是翻唱的外文歌,重新填词而已,他们的原创才是香港乐坛真正的辉煌。”

  他挑眉,“啊哟,你还知道的不少嘛。你喜欢哪首歌?”

  其实beyond听的很少,毕竟是粤语歌,不过不知道怎么,那种小小的好胜心让我不想说出《光辉岁月》《海阔天空》等等那几首耳熟能详的歌,所以一歪头,很大声地讲,“我喜欢《活着便精彩》。”

  其实我压根没听过,只知道歌词和歌名。

  他惊喜地大叫,“啊啊啊我也是啊,你是第一个跟我喜欢同一首歌的人!”

  我张大了嘴巴,慢慢地才把表情调整到正常。

  他在高兴什么我不知道,我知道我在高兴什么。

  随便胡诌都能成为共同爱好。其实,我们是有缘分的,是吧是吧?

  一定是的。

  No.78

  我家离学校不远,步行的话只要二十分钟。因为是老房子,所以难免小区里面有点杂乱,我第一次因为这些碎砖乱瓦和塑料袋而愤怒。

  总归是希望这一路繁花遍地,回忆会更美丽一些。

  他把袋子递到我手上,我的胳膊往下一沉,这才体会到袋子究竟有多么重,隐约看到他手上被勒出来的红线,横穿掌心。

  “我就不送你上楼了,你不是说你家在三楼吗,也不高。否则让你爸妈看见,会误会的,我可不想被你爸拎着扫帚追的满街跑。”

  我想象了一下这个场景,竟然觉得很甜蜜,克制不住有些向往,但还是一鞠躬,大声说,“多谢啦!”

  他摆摆手,“天快黑了,快上楼吧,明天别迟到。”

  他手插在兜里,转身晃悠悠地走远,书包和校服都随着步伐一晃一晃的。我假装进了楼门洞,估摸着他走远了,就重新探出头,站在路边目送墨兰色天幕下余淮渐渐模糊的背影。

  很多年之后我还记得这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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