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他低低说了一句,然后拉起我,“走吧。”
我们走得很快,李乐跟他们还在说什么,我和天天飞快地走到对面的大街上。街头还是很热闹,人来人往。我们默默地站在马路边,等着一辆空的出租车的出现。一群看上去流里流气的年轻男人走过我们身边的时候,把眼睛放在我身上乱瞟一气,一个人说起了我听不懂的话,肯定是粗话,他的同伴们得意地笑起来,把空的可乐杯踢到天天的腿上。
天天那只握在我手掌里的手出了汗,变得烫烫的,我看看他,低声安慰他,“不用理他们。没什么。”这时一辆空的士适时开过来,我招了招手,车子停下来。我们钻了进去。
在车里我们紧紧拥抱在一起。他吻着我,我说不出任何话。我沉默地贴着他的脸,他的手温暖地放在我肚子上,从他的手而来的热融化了我子宫里的紧张融化了那些淤血。
“我爱你。”天天轻轻地说,“不要离开我,不要不管我,你是世上最美最好的女孩。我爱的全部就是你。”
半夜里我迷迷糊糊地听到几声猫叫声,细若游丝。我打开灯,果然看见了线团。我连忙下了床,把晚上吃剩的半碟椒盐烤肉放在地板上,它走过去,低头吃起来,吃得很快,显然真是饿坏了。
它看上去十分丑陋,毛皮脏得辨不出颜色,而且猫脸瘦了,显出一股野猫的凶悍劲。
我抽着烟,坐在床上看它吃,我不知道它是怎么回来的,也许它在街上某个角落看到了我,如同看到了救星,知道它又能回到我们在上海的那个家。我想着,突然把自己给感动了。
我跳下床,抱起线团走进浴室,用沐浴露和温水给它洗澡。它温顺地在我手指揉擦下一动不动,乖得像一个孩子,然后我擦干了它,抱起它走向床,天天还在昏睡之中,线团就睡在我和天天的脚边。
一夜平安无事。
第二大阳光很好,我们在线团的舔吻中醒来,脚底心都是它的口水,痒酥酥的。
我和天天对视片刻,然后他开始动手脱我的睡衣,在上午明亮的光线中我睁大了眼睛。温熙的空气托起了我的裸体,我看到粉红色的乳头像潮汐上的浮标一样轻盈地涨上来,而爱人的唇就像一尾小鱼一样,温柔可爱地在水中嬉戏。我闭上眼睛,接受这一切。他的手指抚慰着我正在流血的伤处,在血的润滑下我迸发了,耳边隐约能听到线团的叫声,同时还能感受到它舔在我脚底的湿舌头。
我和爱人和一只猫做爱的清晨就这样留存在我的头脑中。有一点点疯狂。鼻子里永远都粘着毒品白色的、甜腥的恐怖气味。是的,以后我一直摆脱不了。无论和一个又一个男人约会,和女人逛街,独自写作,还是走在柏林的Gierkezeile街上,我都没有办法忘却那样带着死亡和爱的清晨,那样甜而恐怖的气味。
经过机场复杂的托运手续,“线团”被终于允许带上飞机,我们飞回了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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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气泡里的男孩
二十 气泡里的男孩
不要哭孩子,不要哭。
——保罗·西蒙
窗外阴转雨,电视里在播放郭富城的百事可乐广告,没完没了。今天是星期三,我看过米奇老鼠的故事,从那些故事里我知道星期三是任何事都可能发生的日子。
一早起来,天天突然改变了主意,他不想今天就去戒毒所。
“为什么?”我盯着他问。
“我想跟你多呆一段时间。”
“可这不是生离死别,好吧……不要担心,我知道你的感觉,可你难受起来怎么办?”
他从鞋帮里取出一个小包,晃了晃。
“天天!”我呻吟了一声,“你居然还带着这东西回来。”
他破天荒地走进了厨房为我做早餐,我躺在浴缸里发了一会儿呆,听到煎鸡蛋在锅子里滋滋地叫,还有锅盖咣当一下掉在地上的声音,真是手忙脚乱,可一顿早餐贿赂不了我,我不能原谅他故态复萌。
我没有吃他做的早餐,他一声不响地缩在沙发里喂线团吃一盘猫食。我面对稿纸干坐了一会儿,渐渐就有了一种恐慌,就像魔法师突然发现自身魔力消失殆尽。可我现在无法投入到距离之外的文字世界里去,身边就有活生生的变化在随时发生,像水面上激起阵阵涟漪。我总想成功突然降临,像阿里巴巴只需念咒语就打开了宝藏之门,比尔· 盖茨一夜之间成了亿万富翁,巩俐在我这年纪不需会说英文也征服千万白种男人惊艳的眼睛。
而我现在似乎体力不支,在这个城市永远也实现不了梦想了。除了揪自己的头发逃离地球(在诺查·丹玛斯预言证实前),或者和天天一起离开人群,在非洲大陆的森林或南太平洋的某个岛屿种大麻,养小鸡,围着火堆跳土著舞度过余生。
“想出去走走吗?”天天把一只纸飞机扔到我的书桌上。他叠的纸飞机只只漂亮,上面还画有图纹,写满了人生警句和名人名言。比如:“他人即地狱”、“人永远孤独”、 “生活在别处”、“诗意地栖居”等等。
我们坐车来到市中心。车子经过延安路的时候,我们发现那段高架路还没有完工,然后就是一长排带着小花园和围墙的老房子。上海人总是以同时拥有这一新一旧两样东西为做,此起彼伏的市政工程用钢筋铁梁撑起了城市庞大的身躯,而零星的历史遗骸则用迷雨青苔般的温柔点缀着城市的良心。每次坐在出租车里穿越大半个新旧参半的城市,一路上就像在听这座城市喋喋不休的跫音。
我可能一辈子都得记住这种声音,也可能一辈子也听不懂这种声音。马克跟我说过,世界上每个不同的城市都有不同的声音,他在巴黎、伦敦、柏林、威尼斯、维也纳和上海的声音中找到了某种处在共振带中心的东西,那是种气状物,与人心中的感情有关。它们彼此激发,互为存在。
听上去很玄,是不是?我喜欢的男人必定在大脑中有几根神奇的神经。因为性和爱使人变得天才,敏感,有思想的火花。
在斑尼吃上一顿如意的午餐,也许可以使这一天有所起色。斑尼是家被一位比利时古怪设计师摆弄成像一些巨大龙虾模样的餐馆。银色的长窗,沿墙上方装着一圈镜子,食客们愿意的话可以边享用食物边仰头窥视四周人的行状,最令人感到八卦的一点是,从镜子里可以不冒风险地看到穿低胸衣服的女人各式各样,深浅不一的乳沟。据说这里成就了好几对情侣,男士们首先从镜子里惊艳然后堕入情网。
我和天天吃着酸辣汤和烙蛤蜊开始了一场少见的艰巨的讨论:
“你喜欢现在的我吗?”天天苍白的脸上一双眼白发蓝的眼睛像个问号,他似乎已积蓄了一股力气,以备于此次交谈,“当然用不着说谎。”
“——我们认识有多长时间了?……快到一年吧,感觉上好像更长,然后还会继续下去,一百年,一万年,因为我喜欢你,但如果你不赶快好起来……现在我脑子很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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