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女GAGA/腐女猛于虎_睡懒觉的喵【完结+番外】(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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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寒任大副总微眯眼地凝视我,冷笑道:“白凝,你是不是应该就电话事件,我这个当事人解释一下?”

  我露牙甜笑,道:“任总,你不要怪我。你也知道,你交代我去办的那件事情不可以泄露,但小志姐又的确看见了我们两个人在宾馆,所以,我只能撒谎了。”

  我摊手,一脸无辜状。心里却早笑断了肠子,还好我聪明,早想到了对策。

  任寒闻言,亦是笑靥迷人:“哦?”

  我点头:“任总,我也好无辜哒。”

  任寒弯眼,笑得煞是好看。“所以呢?你因祸得福,一个不小心,发现刘总想拿你来牵制我,郁闷我,所以点头答应他,处处跟着我?”

  我鼓大眼睛,任寒是顺风耳吗?怎么我和大BOSS刚刚成交,说好阴魂不散跟着他当小尾巴,这边他就知道了?

  任寒见状,嗤笑道:“白凝,听说过什么叫聪明反被聪明误吗?”

  我大惊,“什么意思?”

  “刚才刘总说,这段时间让我先带着你跑跑业务,一个月后,直接把你转成责任记者。”

  !!

  我只觉头顶三声雷响,瞬间劈入天灵盖,灵魂已出鞘。我只是……恨任寒拿GV威胁我,让我做间谍,所以想以流言之事,借势还击,可没曾想大石砸了脚,大BOSS竟这么狠,想让我和任寒日日夜夜颔首相对?

  我还来不及开口,头顶已传来任寒冰凉的声音。

  “白凝,你很聪明。知道我讨厌那些流言,所以想故意在我眼前晃来晃去刺激我?嗯?”

  “很好,很好!白凝,等你进了记者部,看我不给你小鞋穿!!”

  这世上,最痛苦的事,莫过于得罪顶头上司。而我如此不幸,恰恰得罪了睚眦必报的任寒上司。

  杯具天天有,今日特别多。

  第十二章

  Office绯闻:绯闻,原意指影视及娱乐界某明星与周边异性或同性之间的情-色事件。Office绯闻,泛指办公室同事与同事、上司与下属之间的暧昧事件。

  据专业机构调查,近年来,随着人们工作压力的增加以及办公室勾心斗角给员工带来的无力感,office八卦活动已经成为80后,甚至70后最为钟爱且最轻松快捷的减压方式。

  早上9:30,《食尚》杂志社一片井然有序。员工们打字如飞,整个办公室只闻清脆响亮的键盘声,大BOSS见状,满意地腆着肚子进了办公室,殊不知,这其中大有乾坤。

  食尚元老院群聊ING

  【编辑部灿灿】:?_? 为什么我会在这里?谁拉我进来的?

  【编辑部小维】:同问,怎么今早一开QQ就进来了?这里不是只允许工作五年时间以上的元老们进吗?

  【发行部小郑】:哈哈,小维你打字的速度和说话的速度真是不成正比!

  【行政部小志】:咳咳,请某些同志注意,不要进行人身攻击。可爱的灿灿MM,小维DD,经过元老院一致决定,你们俩通过审核,可以进群了!

  【编辑部小维】:(汗)为什么我有种不好的预感。

  【编辑部灿灿】:(握手)我也有同感,你们这群八卦女,有什么话就直说吧,不要诱骗我和小维。

  【发行部小郑】:既然灿灿都这么直接了,我们也直接问了。那个……白凝今天怎么都没来上班?听说她昨天跟着任冰山去参加酒会,然后,两个人晚上都没从凯宾斯基饭店出来?

  【行政部小志】:是啊,我听刘总说,任冰山昨晚醉得人事不醒,难道,你们部门小凝子又,咳咳,又伸色魔爪了?

  【记者部老弦】:而且……今天任冰山来上班,脸色相!当!难!看!

  【编辑部小维】:……

  【编辑部灿灿】:……

  【行政部小志】:你们两个快说!是不是昨晚他们两个有JQ?

  【编辑部子儒】:你们不用猜了,白凝今天请病假了。

  【记者部老弦】:咦咦,万年潜水怪居然舍得加入我们八卦队伍,莫名其妙维护下属,真的很奇怪哦。

  【编辑部灿灿】:叹息,你们真的不用胡思乱想,小凝子真的病了。昨晚她回家遇到抢钱的,受了点伤。

  【编辑部小维】:最悲惨的是,把公司的录音笔和单反相机全部弄丢了。可怜的孩子,昨晚吓得给老大打电话的时候,都语无伦次了。

  【行政部小志】:啊啊,真的吗?老弦你们老大好衰,居然昨晚参加完酒会让别人一个女孩子自己回家??

  【发行部小郑】:伤没什么大碍吧?

  【记者部老弦】:难道老大今早这么不爽,是在自责?

  【编辑部小芙】:为什么我听到的版本是,昨晚白凝把任寒强了,途经歹徒实在看不过去,拔刀相助,也被强了。现在白凝正在警察局接受调查?

  ……

  病床上,我望着聊天记录,一口茶喷出来,水花四溅。

  肖芙姐,你的冷笑话还真是……灰常的冷。

  事实上,三个版本之中,真相只有一个。昨晚,我送走任寒,的确在回家路上,出了那么点点小小差池。

  话说我现在住的地方是老爸发家之前单位分配的筒子楼,经过二十多年的风雨洗礼,它已摇摇欲坠,能搬走的人都搬走了。是以,一条小巷,每到深夜总是阴森无比。再加上居委会一再提倡节约用电,所以一过晚上十点,巷子口的街灯就响应号召地熄灭了。

  所以,昨晚我在巷子深处,幸运地遇到了称之为“歹徒”的小瘪三。不过虽然是歹徒,但这位仁兄显然是刚入行的菜鸟,其一,没带银光闪闪的匕首,手里只有一根狗啃过似的木棍;其二,这么好的月色,这么好的氛围,这么漂亮的美女站在他面前,他居然只想劫财不想劫色。

  于是惊恐之余,本小姐有些愤怒了,再念及公司的单反相机如果被抢掉,我又要吃上一年的泡面,勇向胆边生——拽着手中皮包,决定抵死不从。菜鸟歹徒见状,也有些急,扛着木棍就过来抢。

  拉扯之下,我一劈腿,一出拳就把歹徒制服了……咳咳,那是不可能的。事实上,我一劈腿、一出拳,在高跟鞋的连累下已被菜鸟歹徒撞得跌倒在地,浑身酸痛,眼见他的棒子就要往我身上砸来,我急中生智,大声喊叫:

  “奥特曼!奥特曼!快出来打小怪兽了!!”

  “啥?”

  菜鸟歹徒傻眼,还来不及反映,筒子楼里已传出鬼哭狼嚎的嚎叫声,顷刻,一温柔可爱的泰迪贵宾犬飞奔而出,直接扑向了菜鸟歹徒。

  “汪汪汪!”

  “奥特曼,咬!使劲咬!打掉小怪兽回家给你吃狗饼干!”

  “来人啊,抓贼啊啊啊!!!”

  一时间,筒子楼灯火通明。

  “贼娃子,逮到!”

  “打!!”

  “汪汪汪!!”

  如此,我就在聪明伶俐的温柔小攻——奥特曼的英勇扑咬下,以及街坊邻里扛着扫把菜刀汹汹奔涌的仗势下,打退了菜鸟歹徒,完美得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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