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主爸爸为我操碎了心_姜和橙子【CP完结+番外】(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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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声音那样诚恳,那样悲伤。

  还有点熟悉。

  可是,是谁呢?

  她浑浑噩噩的闭上了眼睛,她睡着了,再也不会醒了。

  她终究是记不起说那句话的人了。

  如今她要死了,真好。

  她死在五月二号,真好。

  一辈子的执着守候和惊世骇俗,最终以一场大火收了场。

  火把一切都烧成灰,风再把灰烬吹走。

  什么都留不下。

  真干净啊。

  也许还会有人用那种讳莫如深的语气提起他们,也许还会有人露出不赞同的表情,也许还会有人说那个少年太傻。

  但是,这些都已成了身后事。

  活着的终究会忘,死了的再也不记得。

  可是,我想求你,记住我。

  第十四章

  《记住我》的节奏很缓慢,缓的像一溪默默流淌的水,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大起大落,连生离死别都是极轻极缓的,从开头到结尾,始终有根细细的针在扎人的心,微微的疼,微微的痛。

  悲伤不会轰然决堤,眼泪不会潸然落下,可就是这种不能言说的难过,堵在胸口里,噎的人难受。

  我不顾流言,不惧蜚语,守着你一辈子,可到最后,你却把我忘了。

  求求你,求求你,记住我好不好?

  放映厅里亮起了灯,观众们起身纷纷离场,大家都是意料之中的沉默,连叹气和哭泣声都被压的低低的。

  段兰溪长长的叹了一口气,这故事他看过百八十遍了,可每次看都能发现更深层次的虐点。

  哎呦……

  虐的他肾疼。

  他和秦慕一前一后的走出放映厅,相对无言了好一会,秦慕才说:“走吧,我带你去吃夜宵。”

  悲伤过后,需要用食物补充一点正能量。

  段兰溪确实是有点饿了,他揉了揉肚子,无厘头的冒出来一句话,“我们去撸串吧。”

  秦慕反应了几秒钟“撸串”的含义,额,路边摊、黑暗料理、垃圾食品……

  他就像一个娇惯孩子的家长,既不想让孩子去碰那些没有安全保障的食物,又受不了孩子的苦苦哀求。

  不同意?

  可是段兰溪的眼神是那么的可怜巴巴。

  同意?

  可是真的太不健康了。

  不同意?

  可段兰溪的眼神是那么的可怜巴巴。

  同意?

  ……

  同意!

  秦慕最终败于段兰溪的哀求眼神,去烧烤摊的路上,秦慕再三警告,可以吃,但是不可以多吃。

  段兰溪连连点头,行行行,好好好,都听您的。

  段兰溪心心念念的烧烤摊在一个九转十八弯的胡同里,两人在胡同口下了车,让司机在附近找个停车场停车,等他们吃完东西再来接他们。

  段兰溪本来想让司机一起吃,奈何司机大哥是个养生boy,死都不肯在半夜吃这么油腻的东西。

  唉,看看人家,再看看自己。

  段兰溪啧啧叹息,一边感慨自己的放纵和堕落,一边用气吞山河的架势的和烧烤摊主报出一大串菜名。

  “十串羊肉,十串牛肉,五串翅尖,五串土豆,十串培根卷金针菇,五串菜卷,五串板筋,两串尖椒,十串肉皮,五串鸡胗,三串馒头,再来两份锡纸脆骨,一份鸡蛋羹。那个,秦……哥,您吃什么?”

  秦慕:“……”

  他以前怎么没发现段兰溪这么能吃?

  行吧,孩子还小,正是长身体的时候。

  秦慕婉拒道:“不了,你点的已经够了。”

  “那行。”段兰溪领着他找了个空餐桌坐下,很豪气的说:“不够吃就再点。”

  秦慕拿餐巾纸反复擦着略显油腻的桌子,脸上清清楚楚的写着“不甚赞同”这四个字。

  他和段兰溪建议道:“你要是喜欢,下次可以让家里的厨师做给你吃。”

  “不。”段兰溪神秘兮兮的摇了摇食指,“烧烤这种东西,吃的就是一个气氛。”

  他指了指天上的月亮,“天时。”

  他又示意秦慕看摆满各种串串的烧烤摊和周围的食客,“地利。”

  然后他对秦慕眉眼弯弯的一笑,点了点自己,又点了点秦慕,“人和。”

  最后,段兰溪摇头晃脑的做了一个总结,“这三者加在一起,才能称得上是一顿完美的烧烤。”

  秦慕轻声一笑,对段大仙儿那没有一点科学依据的神奇理论既不认同也不否认,他擦完桌子又擦筷子,手里的动作就没停过。

  这倒不是秦慕有洁癖,他就是觉得桌子油腻腻的影响食欲。

  况且他现在需要做一些事来平复一下心情。

  虽然《记住我》是以女主的视角来讲故事,但由于某些可描述的原因,秦慕的注意力都放在了段兰溪的身上。将近两个小时的时间,一直全心全意的看着他,看他哭,看他笑,这就导致秦慕会难以抑制的在脑内循环段兰溪在电影里的一颦一笑。

  如果说平日里的段兰溪眼睛里有一汪灵动的泉,那《记住我》里面的他,眼睛里只有沉沉的死水。

  悲伤的有气无力,听天由命。

  他一开始也愤怒过,也抗争过,可他心爱的那个人好不了了,日复一日的挣扎过后,是日渐沉重的绝望。

  他像是一盏快要燃尽的灯,已经知道前路无望,可是还想要继续往下等。

  于是,他像是被摁了重复键,反反复复的做着同样的事,每天凌晨都要去花园里摘五月二号的玫瑰,每天跟少女说差不多的话,回忆着差不多的内容,哪怕已经是十月,十一月,十二月……他和少女的“昨天”也依旧是五月一号。

  像是一团剩饭被来回咀嚼,即使没有味道了也还是要装作津津有味的品尝着,即使心甘情愿,却也还是难掩失望。

  他昔日的的神采就像是穿堂风中的小油灯,一盏接一盏的熄灭掉了。

  最后,连女孩的爸爸妈妈都看不下去,女孩妈妈哭着劝他,放手吧,离开吧,再找个好女孩,我们是有血缘关系舍不得放手,你何必在这里受罪。

  可倔强的少年……啊,不,他现在已经临近中年了,中年阿衡摇了摇头,“我愿意这样陪着她,一辈子都不嫌烦,更何况,我以前答应过她,无论发生什么都不会离开她的。”

  我永远都不会离开你。

  每一对恋爱中的情侣都会说的一句话,已经烂大街了吧?

  可这却成了阿衡坚持一生的动力。

  这份情谊堪称惊天泣地,只可惜,天地本无情。他的爱人停留在了时光里,他却被岁月推着向前跑。

  他开始苍老,他开始病弱,他成夜成夜的咳嗽,却还是愿意顶着凌晨的寒意,去花园里挑一朵开的最艳丽的玫瑰放到少女的窗边。

  他偶尔也会想,如果有可能的话,让我陪你一起生病吧。

  被人骂怪物也没关系,什么都不知道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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