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行_金箍棒不棒【完结】(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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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心里有谱,只要不撞塌了房子,撞倒了人,大哥和军师不会难为他,所以当别人进驻程家大院还忙着争地盘,抢好吃的好玩的的时候,他就开始掌握一门技术了。

  还是一门能更接近大哥和军师的技术。

  当后来有人发现开车是个好差事,能跟大哥和军师出去见世面,吃香的喝辣的的时候,贺驷的车已经开得又稳又好,那乘客早已经习惯由他掌舵了。

  这种不锋利的努力,默默的精明,是与生俱来的性格,也是一路求生经历的造化。

  他是个遗腹子,他爹娘是从小的娃娃亲,他爹当年从村里出去前,就和他娘成了亲,青梅竹马的一对恋人,还没热乎够就分开了。很小的时候,他隐约记得他娘讲过,他爹是要出去北平念书,本打算着学成了就在北平安家,到时候把她娘接过去,没成想北平闹□□,一阵一阵的不太平,一次□□时,他爹被军警敲了后脑勺一棍,就再也没醒过来。她娘突然成了寡妇,受了莫大的刺激,生完娃娃没几年就死了。贺驷从小缺少精心的照料,营养也不好,黑黑瘦瘦的,很不起眼,又跟奶奶过了几年,就彻底没了亲人。

  他有自己的家,有房子,还有一条小土狗,就是没亲人了。

  乡里的人有心善的,看他可怜,隔三差五的施舍点吃的。

  当然也有那心里冒坏水的,就欺负他无依无靠。

  靠人施舍总是饥一顿饱一顿,他七八岁的时候就上树掏鸟窝打牙祭,夏天蚂蚱蜻蜓,还有洋槐树上的洋辣子,他火苗子撩一把就吃,他最喜欢春天,榆树钱漫山遍野,淘洗干净蒸饼子吃,又香又甜。

  一年四季总有他能找到的吃的,哪里产什么野果,他一清二楚,连最难熬的冬天,他也活下来了,别人在河面上打出洞,他上去帮忙收网,总能得点好处,或者干脆等人家走了,他再撒出自己缝缝补补的破网,大群的鱼过去了,总还有零星的落网,吃不饱,也饿不死他。

  他再穷再饿的时候也没偷鸡摸狗过,他总记得这村里有人对他好过,饿的时候给过他一口吃的。他也隐隐约约记得他娘说过,他爹是知书达理的人,不能偷,更不能去抢。

  直到有一天,他到处找自己的那条小土狗,他东奔西跑了一下午,扯着嗓子的呼唤,直到他闻到一股奇异的烤肉香气,才生出了很不好的预感,他一路奔到村西头河边的一个大沙坑。

  那大沙坑是村里人挖泥盖房子的遗址,坑挺大,不算深,几个村里的野孩子正围着石头胡乱搭起的炉子,上面架着纵横的杨树杈。

  杨树杈上,他的小土狗已经熟透了。

  他大喊了一声冲了下去,发疯似的跑过去,还一脚踩到了丢弃的狗肠子。

  他大喊着你们偷我的狗,你们为什么偷我的狗,一边和那一群孩子扭打到一起,他太瘦了,不一会儿就被一群人按在了最底下,分不清来的拳脚都是谁的,反正都招呼到了他身上。

  临走那帮孩子还在他身上愉快地撒了泡尿,然后一路欢笑的各回各家吃饭去了。

  ……

  他瑟缩成一团,不知是秋风凉,还是心里太冷,他不停的发抖,等到眼泪流干了,他终于不抖了,仰躺在一身的尿骚味中,望着一望无际的夜空,星光闪耀,银河纵贯天际,他竟然不着边际的想:天大地也大,大得只有我一个躺在这!

  他爬到石碓边,拾起火镰,拢起一小堆火,肉香再一次弥漫起来。

  他面无表情撕啃那小小的尸体,只是将吐出的骨头一块一块的揣进破烂的衣兜里。

  他如同嚼蜡的吃着考得冒油的狗肉,边吃边无声地问自己,为什么偏偏我没有爹娘?为什么我连只狗够保护不了?为什么好人不偷不抢还会被人打死?

  想着想着,他的眼神就长大了十岁。

  那天夜里,他家杂草丛生的小院子里多了一座小小土包,因为太小,根本不起眼,土包前是个缺岔的破盆,那是小土狗最喜欢的小狗食盆子。

  第二天早上下了一场好大的秋雨,雨后盆里积了不干不净的泥水,然而也没人去管了,村里那个黑不溜秋的瘦弱的孩子从此不见了。

  天津城可真大,比奉天大多了,火车都进了城,还开行了好一段才进站。贺驷穿着一身灰扑扑的黑呢料的上衣裤子,不时髦,但挺干净利索。踏着火车台阶,踩上站台,他想,这就是大天津了。

  走出蒸汽氤氲的车站,贺驷抬眼看了看火车站顶楼的大钟,早上八点多,火车还提前了不少。在人头攒动的拥挤中,他大步而行,同时不动声色的观察四周,他这几年个子一个劲的窜,人群中,有那么点高人半头的架势。

  没人跟着他,他这一路上都很小心翼翼,连一夜的火车颠簸中都留着半个眼睛。

  按照心里牢记的地址来到比利时租界区,并不难找,房子在租界边界,二层普普通通的样式,他知道以周澜和杜云峰的实力,远可以买比这豪华得多的宅子,相比之下,这五尺围墙圈起来的小楼,可真是太低调了。

  门口按了电铃,默默的等,他想,这就是他的家。

  第49章 孩子

  第四十九章

  有人到了天津的老家,杜云峰对此无知无觉。

  他无知无觉的太多了,连为什么高兴,为什么不开心自己都有点糊涂,那天想起“慕安”两个字,他心里疼了半宿,然而也没有想出个所以然来。

  越想不起来,他就越使劲想,就感觉事情都已经在心尖尖上了,马上就能说出来,可是张嘴就忘。

  宋书栋细心的照顾他,给他吃的用的,还偷偷跑去赶集的时候扯了点布,送到裁缝店挑最简单便宜的样子给他做了身里边穿的衣裳,后来又求着一个学生的娘絮了棉袄棉裤,因为不方便把杜云峰拉出去见人,他就比划着尺寸和人家说自己过年打算回老家看看,给他爸做身棉衣。

  那大婶也是个实在人,就说:“你爸这个身量可够高的,而且还不胖,准是个一辈子闲不住的种地老汉。”

  宋书栋收了比比划划的手,神情不大自然的胡乱点头,诺诺称是。

  正午太阳特别好,宋书栋结束了课程跑回家,上午教几个孩子算盘,他脾气好,那孩子们也不怕他,把算盘倒扣在桌面上做汽车跑,嘴里还呜呜的,简直把宋书栋气了个头大。

  一推门,更头大的映入眼帘——杜云峰四仰八叉的躺在柴火垛上,正双手插兜的晒阳阳。

  棉袄本来就没型没款,尺寸又是估摸的,不大合身,这一穿上,好人也就地猥琐了十万八千里。

  再加上很久没剪头发刮脸,他那连鬓胡字肆意张扬,盖住了大半张脸。

  看着滚了一身的柴草的杜云峰,宋书栋捋着心脏往下压,心想辛亏这是白天,晚上非得一口气背过去,简直是遇见活张飞了。

  他插好院门,直奔伙房,杜云峰叼着草棍斜了他一眼,换了个舒服的腿翘着,又闭上眼睛享受去了。

  宋书栋想这位可真是大爷啊!

  也不知道是作了哪辈子的孽,他就着了杜云峰的道,先是被他掳走给祸害了,都恨得咬牙切齿了,杜云峰又阴差阳错的救了他,给他全家报了仇,给他钱给他找书念,还让小满照顾他,别被周澜弄死了,好的坏的交错纠缠,他现在都不知道该不该恨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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