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行_金箍棒不棒【完结】(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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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宋书栋一时嘴笨,被他大力一拉扯,就跟着走了。

  后来,杜云峰见到了大鸭梨,三言两语就发现对方是个既不中看也不中用的货,便信口开河的要了价。

  他要账,不用拉帮结伙的带人,不用壮大声势恐吓对方。他自己单独行动,只需要给他欠账人的照片,欠钱的数额,还钱的最后期限就行。

  当然,这么让人省心的伙计,雇用起来费用也是可观的。

  每笔账款,杜云峰要提两成做佣金。

  起初大鸭梨大吃一惊,以为自己拉拢入伙了一个疯子,那李老板的都是大生意,每笔欠款数额都不小,抽两成绝对是狮子大开口。

  敢把李老板当冤大头的,不是疯子是什么?

  不过那杜云峰看起来倒是半点不疯,价钱咬得死紧,仿佛他不是个破破烂烂的叫花子,也不缺那点钱,纯粹是公道的行业标准,专业人士的业内素养一般。

  大鸭梨思来想去一狠心,成,反正有些烂账是铁定要不回来的。

  都已经是板上钉钉的死账,要不来是自然,他就损失两张嘴两口饭而已,他看杜云峰是不知天高地厚,先杀杀锐气以后才好用。

  心里打好了算盘,他就坦然多了,连晚饭的食欲都增强起来。

  “欠债的名叫侯代英,”大鸭梨也没太把杜云峰当回事,边吃着韭菜馅饼边布置任务,他这甫一开口,其他一众小弟差点没当场翻跟头,有个刚拎起馅饼的听到侯代英这个名字,正一口咬下去,也不知怎么就失控咬了舌头哎呦起来。

  “咋啦?”大鸭梨一咧嘴,含着一嘴韭菜半掉不掉的说,“韭菜味太冲啊?”

  一众小弟牙酸的附和道没有,鸭梨哥说的有道理,说的都对。

  “这个侯代英,欠我大表舅5万,数挺大的,你先去要,练练手。”大鸭梨终于把一口吞了下去,“要不回来不要怕,你再回来跟我说,我给你出头。”

  身后的小弟彻底吃不下去了。

  杜云峰无视了那些人的反常,他不堪在乎那些表情的含义,也懒得去多想,便要了侯代英的照片,欠条,说好三天后来大鸭梨这办公室交款子。

  “你也不用急,那个姓候的最近在不在天津都不知道,你啊就天天带你小兄弟到我这来吃饭好了,跟我做事不亏待你们。”大鸭梨指着盆里的馅饼,示意他和宋书栋坐下一起吃,“对了,说了半天,你也不说你哪来的,英雄不问出处,你得让我知道你叫啥吧?”

  “杜大壮,”宋书栋福至心灵地抢先来了一句。

  天津这地方,人多眼杂的,遇见熟人谁能保证一定是朋友,不是仇人呢?他也是在大鸭梨问出口的时候,心里一机灵才有了这个想法。

  杜云峰看看他没反驳,深深一点头:“我姓杜,杜大壮。”

  二人拒绝了大鸭梨一起吃馅饼的真诚邀请,回大车店的路上买了馄饨和糖饼权当晚饭。

  那小摊位统共也没几个板凳,杜云峰也没管宋书栋,自己蹲在路边西里呼噜的狼吞虎咽起来,及至他仰头汤都喝干净了,那宋书栋才吹着气吃了几口热混沌。

  宋书栋听他吃的嘶嘶哈哈的,总觉得那汤汤水水的到肚子里也是烫的,就想好意提醒,结果扭头一看那位,蹲得没个好人样,摇头晃脑的撕咬着糖饼,糖汁顺着饼边抵达下来,淋在他张飞似的连毛胡子上,真是要多邋遢有多邋遢。

  宋书栋把话咽回肚子,就想起他初见杜云峰的时候。

  那时候的杜云峰也是满脸胡子,糙得没个好人样,裹着大棉袄二棉裤的也看不出他那衣服架子似的好身材,但邋遢归邋遢,却掩盖不住一股子生龙活虎的精气神,嬉笑怒骂间匪气扑面,是个给点火星就能火烧连营的活阎王。

  大难不死,好不容易活下来,这人好像被抽去了精气神,原来狗都烦的活泼泼劲,现在总是发呆走神,笑也很少笑,好像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致,要不是脾气一如既往的不好,简直能做超脱世外的老妖精。

  宋书栋就想不明白了,明明人还是那个人,原来猥琐的是表面,内里是炉火纯青的童子功,现在怎么就破衣烂衫的一裹,把那生动的活气都搞没了呢?

  破棉袄本来就黑了吧唧带着青灰色的,袖口肩膀后背还有几处剐蹭的露了棉花,往那一蹲就像背了口大黑锅。

  是真猥琐,透着落寞劲,从里到外的不想活了似的。

  当晚二人从大车店拿了一点行李就出来了,本来按杜云峰的主张什么都不要了,可是宋书栋不干,他又不能完全肯定杜云峰真能接下这单生意。

  “这事可能没那么容易,”宋书栋背着一卷单薄的破行李和散碎文钱,屁颠屁颠的跟在后边,“他不可能好心把好清的帐给你收,我估计那个姓候的十有八九不好对付,很可能是个特别人物呢。”

  “不是可能,是肯定,”杜云峰本来走得脚底生风,听对方拖拖踏踏的跟不上,有点不耐烦的催促,“跟你说了那些破烂用不上了,你还非要拿。”

  他抢过破铺盖,甩手背在背上,继续说道:“姓候的只要是个人,只要不是刀枪不入,我就拿他有办法。”

  宋书栋听了个胆战心惊:“你要干嘛?”

  “还能干嘛,”他嘴角噙了一点冷笑,不明白宋书栋那脑袋瓜子是怎么长的,凭白来钱,当然无非巧取豪夺坑蒙拐骗几种手段,难道要去和对方晓之以情动之以理?

  这不是很直白的事情吗?他抬手摸摸自己据说忘记了很多事情的脑袋,不晓得为什么条件反射似的深刻了解这种生存之道,“别人来做这活,我不知道怎么样,我的话,应该不难,只要能见到活人,他就跑不了。”

  宋书栋心道,要坏菜。

  难道这就叫本性难移。

  难道是杜云峰特别倒霉?总有打打杀杀的事能找上门来?

  他觉得杜云峰本性真不是坏透那种人。

  又或者,他是不是……总是被打打杀杀的事情吸引。

  这就是命?

  第57章 英雄本色

  第五十七章

  二人转来转去找到一家旅馆,和那些光鲜的大饭店比不了,但比起大车店还是舒服干净多了,杜云峰直接要了两间房,隔壁挨着。

  宋书栋有点意外,这段时间以来,他一直和对方躺一个炕上。不过既然对方特意这样做,他也双手支持,毕竟他有时候也有点提心吊胆的,他太认识以前那个小土匪了,浑劲上来真挺不是人的。

  他俩搜刮干净所有的衣兜也就只够住三天,还得省着点吃。

  “够了,”杜云峰说,“三天够了。”

  夜里宋书栋起夜,迷迷糊糊听见隔壁房间有动静,料想一个大活人也没啥大事,他就没理会趴到床上呼呼大睡,睡了好久以来难得的安稳觉。

  第二天一早去隔壁敲门的时候,发现杜云峰人没了。

  起先他还不在意,等到晚上就开始焦躁起来,可也没地方找去,问了茶房,里面的人也没说出那房客到底去了哪,到底什么时候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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