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骏荃没摸清什么意思,不知该怎么回答,只听周澜兴奋的说:“你这个年纪你早有家室、有孩子了吧?”
“有啊,家人都在黑河呢,我女儿都十五岁了。”
“我给你女儿当干哥哥,你觉得怎么样?”
唐骏荃想了几秒钟明白过来,伸手扑棱了一下周澜的脑袋:“嘿,你小子傻呀,有这么自己降辈分的么?”
周澜思索了一下,慢悠悠的说:“我愿意,我还没个妹妹呢。”然后仿佛铁了心要进人家家谱似的,嗓门一高:“不让认,那我娶她也不错吧,唐老爹!”
“我女儿可不能嫁你这个大烟鬼”唐骏荃知道对方在开玩笑,就继续和他闲扯,同时,把穿得单薄的周澜往被窝里塞。
“大烟鬼怎么了?我先生米煮成熟饭,不嫁我,还能嫁谁。” 周澜脱口而出。
这话很畜生,唐骏荃听着刺耳,心想这孩子怎么一阵阵的冒邪气,说着说着就下道,于是正色道:“你这话说的土匪腔,别不学好!”
见他有点生气了,周澜小心翼翼的靠过去:“唐大哥,你别生气,我说着玩的。”见对方没动静,周澜干脆心一横,手上一使力气,实打实的抱住对方,小孩撒娇似的趴在对方身上:“唐老爹,你教我,我就学好了。”
唐骏荃家里有一妻一女,因为跟着队伍抗日,已经好几年没见到亲人,思念艰深。周澜这一声一声的唐老爹就像一只手指头一下下的按他心里的开关。
第14章 黑夜营救
电话铃响了。
从周澜来住,就没听唐骏荃家里的电话响起过,两个人同时住手,不再出声音。
铃响两声之后,一片寂静,唐骏荃披上棉袄跑到外屋,手静静的搭在话筒上等待。
铃声再次响起。
杜云峰有了消息,保安团在深山里遭遇黑鹰寨人马,打的不可开交,正请求保安团大本营派人支援。
黑鹰山深处,一队人马在黑暗中前进,没点火把,只能依靠依稀的月光蜿蜒于山路,仿佛一只迂回前进的蛇。
和其他人一样,周澜身骑马匹,一身简单的黑衣粗布装束,他的脸上也蒙着黑色的布,长长睫毛下,警惕的目光闪烁。手里紧握一只勃朗宁,是临出发前唐骏荃塞到他手里的,可装七发子弹,与左轮比,这种枪射程更远,威力更大。“你没经验,打起来你远点,别往前凑。”唐骏荃拍着他的肩膀交代。
唐骏荃虽然是个团长,但秘密抗日几乎耗尽了他的队伍,东北军全军撤出满洲国境内,对游击组织的弹药、人员、物品补给都非常困难,同盟军基本处于边骑驴边看账本,自己想办法抗日的地步。
为了防止被一锅端,他的游击组织并不聚集于一处,昨夜,用“两响一挂”的电话暗号联络好人员,天快亮时一只二十几人的队伍出发。
进山里已经是黑夜。
他们在接近杜云峰所在地点,要在保安团的支援队伍赶到前把人弄出来。
青黄不接的初春,夜半月圆,深山时不时有哀绝的狼嚎,一声跟着一声,穿透山谷,刺入耳膜,此起波伏的呼应,让人分不清远近。
唐骏荃的队伍训练有素,静静赶路,只有均匀急切的马蹄声。
上次遇到狼群的情形,周澜还记得,不仅记得,简直是永生难忘,他抓紧了缰绳——他今天不害怕,人多,枪多,还有成捆未点燃的火把,他是担心。
忽然远处传来一声枪响,紧接着,放鞭炮一般,枪声越来越密集。
“声音在山那边,别太靠近,看准情况再上!”唐骏荃回身向身后的队伍招手,纵马低身,尽量找着平坦的地界往那个方向奔去。
身旁的周澜箭一般纵马窜了出去,不等唐骏荃阻拦,他扬起马鞭以光天化日下的奔跑速度远远冲向前。
一处密林子里,杜云峰居高临下的射击,他处在半山腰的位置,下面是追了他两天的保安团。
“子弹不多,别乱突突,都他妈的给我看准了打!”他嚎了一嗓子,扯得自己肩膀生疼,血迹从里往外的渗出来,疲于奔命,枪伤一直没好,手里的驳壳□□后坐力很强,每打一发子弹就狠狠的戳他肩膀一下。
因为一直被保安团死盯,他不能带着队伍出山,山沟里转了两个多月,没吃没喝的时候就去抢别的山头。狗嘴里抢食不容易,他人多的时候狠命的拼能打趴下对方,时间久了,人损失太多,他已经没实力去动别人的绺子,前几天走投无路下山抢乡民,一下就暴漏了行踪,保安团蚂蝗见血一样跟了上来。
手里的几只枪是上次和保安团遭遇的时候拼命抢回来的,几乎损失了黑鹰山一半的人马,他自己也身中一枪,肩膀几乎废了。
马匹打死的打死,吃肉的吃肉,他就快吃人了。
枪在手,有子弹才能杀人。黑四儿手里的枪刚刚打光了子弹,变成了还没木棒子好用的废铁。
杜云峰子弹也不多了。
他手里这忠心耿耿的二十几人,没跑没逃没投降,带伤挂彩的不含糊。
他知道这些兄弟够义气,就算这些人现在跑去把他卖了换活命,他都能理解,仁至义尽,如此足以。
“分头走,活命机会大,兄弟们各自保重,死不了奉天见。”杜云峰下了命令。
黑四儿猫着腰奔到杜云峰身边,前边一棵大粗树挡住缤纷飞过的子弹。“大哥我跟你,你那胳膊不行了。”
“去你妈的,你一颗子弹都没有了,能滚多远滚多远,老子有枪,滚!”杜云峰伸出一只脚,狠狠踹在黑四儿屁股上,一副恨不得崩了他的模样。
黑四儿一咕噜爬起来,大喊一嗓子:“大哥!”
“滚!”
队伍开花了似的,四散奔逃,一大片发射出去,除了保安团的方向没人去,剩下哪个方向都有。
“给我抓住杜疯子!”保安团长官趴伏在队伍最后喊,擒贼先擒王,几个死土匪不值钱,但匪首杜云峰的脑袋是值点银子的,富户门出钱就是害怕了黑鹰山这伙绺子,只要杜疯子在,这伙绺子随时可以拉起来。
杜云峰无心恋战,他和保安团没怨没仇,犯不上死磕,他杀人越货为活命,保安团杀他为生计,天理循环,这是世道。
他用好手拎着驳壳枪,转身猫腰往山上跑。
夜太黑,所有人背影都很像,分不出哪个是杜云峰,保安团分成了几股子追,其中小长官带着七八个人一路紧追不舍,越来越近,眼看撵了上来。
山路并不陡峭,可是树多,身后不断有子弹飞来,铮铮打在树上地上。
杜云峰时不时的停在粗树后,端起驳壳枪射击,他本来枪法很好的,可他的胳膊越来越费力,甚至能感觉到血在衣服里滴滴答答,顺着肩膀胸膛流到腰际。
驳壳枪很长,木头枪托快要把他的肩骨震碎,枪无论如何都端不平,他顾不上这些,只是打一两枪拖延时间,然后扭头往山上跑。
他想,也许过了这个山头找到隐蔽的地方就能躲过这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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