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药可医?吃糖!_歌于拂晓【完结+番外】(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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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味!”啼莺说着,将勺子递到冷予瑾嘴边,“师父也来喝。”

  冷予瑾就着他的手,从勺子里喝了一小口,嘴角轻扬。其实这个甜度对他来说有些过了,但是啼莺喜欢,他就喜欢。

  分着喝完了这勺兑了枫糖的米酒,啼莺跟冷予瑾说:“听说再放几天会更好喝。不如就等我生日那天再一起饮用吧?”

  “好。”冷予瑾应着,拿过酒坛的盖子,重新封好。

  接下来几天,两人每日去枫林里走走,捡捡枫叶和落地的野果,悠闲地度过了。

  这一日,便到了十月初一,啼莺的生日。早起醒来时,冷予瑾便对怀里被自己抱着的啼莺说了生日快乐,接着便是一起晨练和用早饭。啼莺和冷予瑾一起收拾了碗筷,他便让冷予瑾在小屋外等自己一会儿。

  “我要准备些东西。在我说好之前,师父不可以进来。”啼莺说了这么一句话。

  冷予瑾心里其实也有点好奇,今天可不是自己的生日,啼莺却搞得这么神秘。不过他还是听话照做了,在小屋外的凳子上坐着,拿软布擦拭着白衣剑,完全没有去偷看偷听。

  过了一会儿,他听见啼莺在屋里叫他:“师父,可以进来了。”于是他收好剑,挂回腰间,起身走到房门前,推门而入。

  桌上摆着两只空酒杯和一只酒壶,加了枫糖的新酿米酒的酒坛就在桌脚下。啼莺坐在桌子后面,穿着一身红衣,胸前有个同心囍的刺绣,头上缠着新郎才会戴的红绸布巾。他的手边放着叠成方块状的另一套红衣和布巾。

  啼莺目光盈盈地望着冷予瑾,吸了口气,开口道:“师父,我说谎了。我的愿望不是看你穿红衣舞剑,而是想与你同饮合卺酒。你能为我实现吗?”

  冷予瑾听他说话,才从刚才的晃神中清醒过来。他走到啼莺身边,抬起手抚上了他的脸颊,低语道:“徒儿,若我早些知道你有此意,一定会准备得更好、更盛大。”他还记得逸龙山庄的那场婚宴,还有啼莺扔掉的那套繁复奢华的喜服,他理应要比龙亦昊做得更好才是。

  啼莺用脸蹭着冷予瑾的手心,微笑道:“有天地为我们见证,你我之心日月可昭,足够好、足够盛大了。”

  冷予瑾看着他,眼里满是柔和的情绪,他应道:“好,我去换衣。”

  作者有话要说:

  嘻嘻嘻嘻,私定终身!之后还会让他们见父母=3=

  第60章 第六十章

  因为喜服是买的成衣,与两人的身材不符,同样的规格,啼莺穿着略有些大,而冷予瑾穿着却有些短了。啼莺买成衣的时候没有多想,现在才知道不合身。一般裁缝店的成衣都是按照普通人的身量做的,冷予瑾这类从小练武的,体格比起一般男人要大上许多。

  啼莺想方设法帮冷予瑾理好了衣服,看着他这样的块头被一件衣服崩的动弹不得,实在有些可怜。于是他自我埋怨了一句:“唉,我该早些去定做的。”说罢,他又解开了衣服上的系带,让喜服敞开披着。

  冷予瑾一直站在原地任他打点,见他将好不容易系上的衣服又敞开,不解地问:“怎么了?”

  啼莺看着冷予瑾披着喜服,觉得竟有种别样的侠客风流,回道:“这样穿更好看。”然后他拿起红绸布巾,仔细地在冷予瑾额头上缠了一圈。

  他们互相对视了好一会儿,然后冷予瑾牵起啼莺的手,拉着他走到桌边。他从酒壶里斟出兑了枫糖的新酿米酒,将两只酒杯分了一只给啼莺。

  “七。”冷予瑾唤着他的名,举着酒杯说,“饮了这合卺酒,便是定了终生。我愿余生与你携手共度,不离不弃。生则同衾,死则同穴。若有来生,再续今生之缘。”

  啼莺听得心中微颤,冷予瑾所言也是他心中所想。他最初不敢冒犯冷予瑾,后来得了这人所爱,便越来越贪心,盼着今生来世永不分离。

  “师父……”

  冷予瑾温和地打断了他:“此时还叫我师父么?”

  啼莺脸上飞起一抹红色,他不曾叫过冷予瑾的名,这个字在舌尖转了几圈才跳出来:“瑾……我心同你心,愿余生与你携手到老,来生再续今生之缘。”

  两人说了誓词,便挽着手将合卺酒饮下。沅国人的婚礼有许多流程,但之前那些拜天地父母种种,皆是做给他人看的,唯有在喜房中,夫妻二人单独交换誓言,同饮合卺酒,才是最重要的环节。至此,两人礼成,在天地见证之下,成了一对夫妻。

  啼莺买了两套喜服,与冷予瑾同样穿着新郎喜服,正是听进了冷予瑾以往说过的话。男子之间相爱甚至成婚,并不是可耻之事。他是男子之身,爱上同为男子的冷予瑾,又何必穿新娘的喜服。他要坦荡地面对这份感情,也要坦荡地面对自己。

  冷予瑾放下酒杯,抬手轻拢着啼莺,与他对视,有些感慨地说:“你之前问我是否会娶妻,想必那时你就对我有意了,我竟然一直没有发现。”

  啼莺也想起当时自己的不安与试探,笑着回道:“师父太迟钝了。”

  冷予瑾看了他一会儿,叹口气说:“也罢,夫君若是实在改不了口,我也不勉强。”

  啼莺一时没反应过来,愣了一会儿,才迟疑地问:“你刚才……叫我夫君?”

  冷予瑾理所当然地说:“你我已经结为夫、夫,自然是要互称夫君的,不是吗?”

  啼莺了悟,冷予瑾正是这样的人,他眼中少有世俗沉珂,心态又豁达洒脱,并不会因为自己甘愿雌伏,就将自己当作女人看待。是啼莺原来一直被世俗所累,还没有完全摆脱过去环境的影响,一时间仍将冷予瑾当作凡俗之人去想,真是愚钝。

  “是……”啼莺心中又暖又羞,半晌才小声唤道,“夫君。”

  可是他叫出口后仍觉得有些别扭,可能是因为他太习惯与冷予瑾以师徒相称,这唯一的徒弟身份对他来说也同样重要。每次他任性胡闹,而冷予瑾以宠溺的口吻叫他徒儿时,他总能从其中读出许多无需言说的爱意。

  冷予瑾瞧他面色犹豫,便问:“怎么了?不适应么?”

  “我还是喜欢听师父叫我徒儿。”啼莺坦诚地说了,“你我既是夫夫,又是师徒。若是平时也叫我夫君,总感觉很奇怪。”

  冷予瑾想了想,也觉得啼莺所言不错。因为随了白衣剑仙,对他来说,带徒弟是一件很严肃的事。即使在与啼莺互相表明心意之后,平日里他仍是将啼莺视为徒弟,一直用心指导。只有在两人独处亲热时,他才会放下师父的身份。

  “你说的是,那么称呼便不改了。”

  见冷予瑾回应得认真,啼莺忍不住笑了,凑到他耳边说:“那么我们约定一下,叫对方名字便是情动的暗号,好不好,瑾?”

  冷予瑾被他吹得耳朵发痒,想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啼莺提出名字为暗号,接着便叫了自己的名字,这简直是明示了。虽然新人同饮合卺酒之后的确是要行洞房之礼,但他以为现在才是早上,没有料到啼莺会主动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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