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封情书_糖霜大王【CP完结】(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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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随着衣服柔软触感的离去,指腹触摸到了似火苗般的滚烫,郑知君触电似的抬起头,就看到了项明戈回头看他的眼神,没厌恶,也不是惊讶,项明戈仅是冲他微笑了一下,接着就转回头继续走了。

  郑知君深深吸了口气,又沉沉吐了出来,才将将压抑住自己的兴奋。

  人群依旧拥挤,仿佛永远到不了头,但见到项明戈的郑知君已经不需要下楼了,于是他调转方向跟着人流回到了自己班级。

  第五封情书(现在)

  项:

  晚上好。

  其实我不该在晚上给你写信。

  在夜晚人的情绪总要比白天激烈也要低落得多,我偶尔会读自己写给你的信(感觉很怪异,而且我总忍不住以批判的眼光来看),那些在深夜时写给你的信,重读时会比读夜晚之前的信件更令人羞耻。

  夜晚就像一块罩布,它将人笼罩在黑暗中,而黑暗可以使人…更放得开——在情感意义上的放开。

  夜晚能够让我不吝于表达情感,让我不再感到有强烈的罪恶感,也让我能够更细致、更谨慎的去思考。

  我不该解释这么多的,准确的说,是我不应该解释,因为我本来应该在信里直抒爱意!爱意,天啊,你不知道我写下这两个字时停顿了多长时间——“爱意”——看到这两个字你会想笑吗?我不确定自己写下这两个字时是什么心情,庄重、严肃或认真?可事实上,不,不,什么都没有,我什么都没有想,就写下了这两个字。

  我本以为我写下它们时应该是更深刻的时候,可是没有,在今天,它们便非常自然而轻快的从我的笔尖冒了出来。

  人有时候会去自找麻烦,非要事事都有理由才肯做。当我开始写第一封信时,是给自己找了写信的理由后才写的,那理由也很简单——不过是不会寄出去,而且写信又是十分私密的事情。只要我不写你的名字,就没有人知道我是写给谁的——但在当时,这个理由顺利的令我安心了。

  只是写到现在,或许已经写了十几封信,又或是比十几封更多的数字。我已经不再给自己找理由了,如果写信一定要有理由,那就一定只是因为我想给你写。在这个聊天软件如此多样且种类繁多的时代,假如我无法记录我每次的冲动,那它们一定会因交流的断续性而丢失。

  此刻,X,我很想再次见到你,我必须承认,我开始想念校园时光了。那段时光本来平淡无奇,却在接近尾声时因你凝结成琥珀。

  郑知君

  于没有星星的夜晚

  ——

  “项哥,呜呜呜呜……我想小芳了。”陈明哲满身酒气,趴在项明戈肩膀上呜咽,却没流几滴眼泪,只是在干嚎。项明戈习惯了他每次喝醉都要思念小芳,所以仍专注夹菜,只拿手别一别陈明哲的脑袋,让他不要太靠近自己,然后嘴里嗯嗯啊的敷衍他。

  此刻酒桌上的人已醉倒了大半,组织大学聚餐的班长已经倒趴在包间的沙发上,部分女生因有事陆续早早离开。而其他人要么一起抱头痛哭怀念学生时代做了什么事;要么醉得人都看不清还在和邻座劝酒;像项明戈这样没有喝醉,肩膀上却挂着个人还在安静吃饭的实属少数。

  刘安茹坐在项明戈旁边,手捏着自己裙子的腰带拧了又拧,现在在场的女生只剩三个,其他两个坐得离她有些远,仍在同班上男生拼酒。而她已经吃完了,面前碟子剩了大半,杯里的啤酒只喝了小小一口。刘安茹同班上人的关系说不上不好,但毕业后确实没什么交集了,她犹豫了一会,悄悄看了项明戈一次又一次,却始终没能张开口。

  “小芳啊……这么多天不见我的小芳肯定不认识我了。呜呜呜,家里有只小猫叫小芳,长得美丽又善良……一双美丽的大眼睛!”陈明哲唱起了歌,难得没有跑调。项明戈又伸筷子,特意挑了没有刺的地方夹了一小块鱼肉,他慢条斯理的咽下鱼肉,然后放下筷子。

  “你要走吗?”项明戈转头问刘安茹,陈明哲还挂在他身上,但他没有丝毫尴尬。刘安茹被他的突然搭话一惊,接着反应过来:“走的!”

  于是项明戈点点头,他把椅子轻轻往后一退,拽起陈明哲,后者还软着身子,于是他毫不客气地拧了一把他的胳膊,这让陈明哲立刻痛得叫了起来,并直起身子好像清醒一般的问:“你干什么!”靠在项明戈身上的累赘没了,项明戈赶快后退一步,不让陈明哲再往他身上靠。

  “我去跟班长说一下,等会我们一起走。”他没理陈明哲,而是对刘安茹说。说完他就迈步走向了沙发,失去支撑的陈明哲四处张望了一下,又嘟囔着瘫靠在椅子上。

  班长已经醉得不省人事,项明戈本想知会他一声,但又叫不醒他,于是只好去找还清醒的学委,他婉拒了学委的劝酒,说明情况后就回到了自己位置。回来后项明戈替陈明哲拿好手机和外套,然后架起他,便带着刘安茹一起出了包间。

  因前几日市内下过雪,路面积了几堆雪,天气也还透着些寒意。出了饭店,项明戈便侧头问刘安茹:“你打车走还是坐公交?”刘安茹脸颊有些红,连连摆手:“我自己走就好!”项明戈沉默瞬间,没有问刘安茹是不是理解错了意思,他顺着她的话道:“那好,我先走了。”然后便拖着又开始喊小芳的陈明哲走到马路边打了一辆出租。

  项明戈一开始并没有想参加同学聚会,但架不住陈明哲一直骚扰,便答应了去,但参加同学会的后果便是要照顾喝醉的陈明哲,他虽万般不情愿,却还是把陈明哲架回了自己家。而陈明哲虽然会发酒疯,但在醉酒后期基本就会睡死过去。

  项明戈把陈明哲扔到客房的床上后就没有管他,房间有地暖,所以陈明哲不会被冻感冒,至于陈明哲会不会觉得热,这就不在项明戈的关心范围内了。况且觉得热陈明哲自己就会脱衣服。项明戈去厨房找出蜂蜜,将电水壶开关打开,便带着换洗衣服进了浴室。

  洗了一个战斗澡出来后,水也烧开了,项明戈泡了两杯蜂蜜水,一杯自己喝,一杯送进了客房。

  现在时间不过八点,睡觉有些早,但项明戈既不想工作,也不知道自己有什么娱乐活动可做。他在客厅开了盏暖色小灯,灯光暖洋洋的,仿佛把黑暗都驱逐了,可实际上窗外并非一片漆黑,反而缀着万家灯火和霓虹灯光。

  项明戈在客厅坐了片刻,他找到手机,翻了一会联系人,找到要找的人后,他调出聊天页面,郑重的打字:你还记得咱们高中有个叫郑……但没有打完名字,他便删去了这行字,退出了聊天。

  项明戈摁灭手机,叹息一声,背部泄力靠在了沙发上。

  郑知君。他想这个名字。

  郑、知、君——不管怎么组合,他对这个名字都毫无印象。项明戈感受到了压力

  。

  但他还是找出档案袋,在这个夜晚,项明戈终于决定试着靠近一个自己毫无印象的暗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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