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
“跟小黄好好相处。”
“老公……你这么喜欢那只猫……”沈青瘪着嘴,实在想不出那只小胖猫哪儿可爱。
“以后小黄的喂食就交给你了。”
“我才不想……”
“嗯?”顾闻捏了捏他的脸。
“知道了……”沈青靠着顾闻的胸口。看见那只小胖猫迈着懒散的步伐,蹲在床下,冲他喵了声,耀武扬威地摇了摇尾巴。
不该做这个承诺的。沈青不禁想到。
第十三章 番外一
沈青从小没爹没妈,跟着老太太一块儿捡酒瓶,在弄堂口摆个馄饨摊。
虽然生活不甚富裕,但也能够凑合过。等他稍微懂点事情,就听见不少长舌妇在背后偷偷指着他说,他是大年初一被扔在老太太门口的,老太太儿女都在外地打工,靠几百块钱过,还过得紧绷绷,但看他面白如玉,长得顶漂亮,忍不下心来,想贱养也好过冻死在外边,就拖着他。
老太太是个耳背,又是个哑巴,经常听不见晒开水的声音,有一次,烧的馄饨水扑了老太太一身,老太太嘴里只发出“呜呜呜”的呜咽声,他们却没钱去医院挂个号瞧瞧,沈青只能从卫生所里配了几块钱烫烧膏,给老太太涂。
从前,沈青不太在乎他的人生,不读书也罢,没钱也罢,虽然过得稀里糊涂,但至少温饱,有任何挑衅的小屁孩,他都收拾得服服帖帖,弄堂里的小孩儿都怕他,但从那刻起,他开始拼了命地赚钱。那年,他十六,白天在餐厅里端盘子,晚上给人做保安,时间就像加了速,他就跟踩在云间似的,一年年地唰唰唰过去了,他也认识了几个兄弟,借了他几张毛片,他窝在狭隘的房间里,偷偷地看那白花花的肉,矫揉做作的呻吟,看得他脸通红,开始关注起了漂亮的女孩儿,他那时候看了林雅的《海上花》,那漂亮的民国女人,成了他的梦中情人,他只想多赚点钱,能去她的影迷会,那会儿的时间就像是触手可及的泡泡,碰不得。
他曾经一度以为他就会在那样的生活里,草草地过了此生。
那年夏天热得慌,老太太烧个菜能出一身汗,沈青只想省点钱,把那旧空调给换了,正巧做保安的哥们,就给他介绍去酒吧,说一晚上就能赚两百块钱,他听了,去了,起初只是几个漂亮的女孩儿问他要电话,他都没给,他实在谈不起恋爱。
渐渐地,就有男生总是打量他,他冷眼置之,结果两个月后有个男人挺着个啤酒肚,对他动手动脚,他脾气躁,没忍住,一脚踹在那人的裆上,那人疼得在地上打滚,闹得不行,说是那玩意儿坏了,最后叫了警察,又叫了救护车,结果还真有些损害。
那男的是街上的地痞流氓,他那帮朋友找了沈青不少麻烦,堵他、群殴他,还去他的工作地方滋事,沈青曾经被他那帮兄弟揍得头开了花,缝了好几针,那会儿他捂着头,火气大得很,却不敢发,就怕他们找老太太的麻烦,最终酒吧的老板,劝他,去外面躲躲,他不会告诉他们老太太的事。
他认了怂,在外地躲了小半年,才敢回来,老太太却在这半年里走了,听说,是出门的时候滑了一跤。他气得发抖。弄堂里那些水,向来都是他扫的,就是怕老人家摔跤。他发了狂,找那帮小流氓揍了一架,即使头破血流,他也固执地挥拳,他真想揍死他们,那些小混混从没见过这么不要命的,丢下他跑了。
他进了医院,又出,花光了他口袋里仅剩的几百块钱。
他回到家,才发现他和老太太的家,被老太太的儿女卖了,分了,却不肯出老太太的丧葬费,沈青蹲在门口,想哭,又怕惊动了老太太的魂,他只怕老太太丢不下他,他不敢哭,咬得手指血肉模糊,也不敢流一滴眼泪。丧葬费起码要五万块,他没文凭,没本事,不知如何出。这时候,他在酒吧里碰见了陆扬。
陆扬身后跟着一帮兄弟,声势浩大地进了酒吧,在酒吧里挑了好几个男生,又最终眯了眯眼睛,选了他,说,跟他走一趟,就先给一万块,成了,再给十万。沈青太需要钱了,他几乎是立刻答应了。他甚至想过,是不是要他卖血卖肾,却没想到…………那是他头一回见到顾闻,矜贵,而俊美,西装笔挺,眉目冷淡,举手投足都是骄傲。沈青攥紧手,想转身就走,却又不能走。老太太一辈子没享过清福,他不想,连最后的安顿都没。他跟那些男孩一字排开,低着头,不敢说话,却看见一双蹭亮的皮鞋停在他的面前。
“就他了。”
那是顾闻对他说的第一句话。
“我叫顾闻。”
这是第二句。也许顾闻不知道,这短短的七个字,他记得有多深。
他们签了合同,顾闻领他回家,就像是在宠物店里买了条狗。当他站在宏伟的别墅面前,又愤怒又卑微,顾闻扔了双新的拖鞋给他,他脱了板鞋,才发现他的袜子破了个洞,露出可笑的脚趾,他似乎注意到顾闻轻轻地笑了,他无法遏制地出语反击,等待他的回击,他想狠狠地揍一顿这个富家公子,然而顾闻没有,却只给他发布了任务。收拾、烧饭还有上床。
顾闻语气平淡,就像是在谈论天气,沈青却怒不可遏。
沈青在弄堂里长大的,总冷不丁地冒出几句脏话,顾闻尤其在乎这些粗俗的用词,两人经常会打架,他曾经在心底暗暗地骂,他还以为同志都是懦弱的孙子,不敢动手,但出乎意料的是,他从没打赢过顾闻,顾闻把他反手按在地板上,他的脸贴着那漂亮的红木地板,只暗暗地想,迟早有一天,他要揍得顾闻哭着喊他爹,才算。沈青在床上硬得跟块石头似的,但顾闻从来没说过,他只说他扫地扫得不干净,沈青扔下扫帚,怒火中烧地问他怎么不干净了,顾闻从地板上捡起一根三四厘米的短发,放在他的手心里。顾闻是极为龟毛的,洁癖也极为严重,沈青曾有一次没换睡衣,一屁股坐在床上,被顾闻揍得差点爹妈都不认得,虽然,他的确不认得。两人过得鸡飞狗跳,没个安宁,每次被顾闻按在地上揍。
他只想着,等以后总要给顾闻颜色瞧瞧。但他却没有机会了。
他爱上了顾闻。说来可笑,他曾经发誓要揍死顾闻,却悄悄地爱上他,等他发现的时候,他已经中毒已深,无法根治。也许是顾闻对他的信任,当他在酒桌上,重新碰到那个啤酒肚男人,那男人似乎忘了他,想当年一样开口调笑,他忘不了,这男人逼他去外地,他的老太太就在这短短的半年里走了,他忘不了老太太走得凄惨,他趁顾闻离席的时候,用酒瓶狠狠地揍了那个啤酒肚,他甚至想好了,顾闻会像是那时威胁说的那般“剁了你的手指”,但是顾闻没有,他甚至一言不发,沈青问他,为什么,他只是沉默地在回程时说,直觉。
这话说得莫名其妙,沈青却攥紧了手。
也许因为顾闻偶尔流露的温柔,他跟老太太没有血缘,墓碑的亲属关系,填不了,沈青知道顾闻能帮他,却不愿说,却没想到,几日后,那早已解决,问到顾闻的助理,宁昼,那位冷冰冰的助理小姐,扶了扶眼眶,说是顾闻让办的。但他从没跟顾闻提过。很多年后,沈青曾问他,怎么知道的?顾闻云淡风轻地说,他接手沈青的时候,就把这些事情,顺带管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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