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文恩下了火车以后就看见何跃了,他实在很惹眼,站在人群里找常文恩,找到了,发现常文恩也在看他,笑眯眯地冲着他招手,就走过去帮他拿箱子。两个人回了家,空调还开着,很凉快,常文恩往地毯上一躺,累的一动不想动,何跃也在他身边躺好了,“这个地毯怎么样?”
“挺好的。”常文恩说:“多少钱?”
“两百块。”何跃说:“性价比很高,是吧。”
常文恩笑了一下,“还性价比,你会过日子了啊?”
何跃以前花钱确实是大手大脚的,虽然不是那种特别浪费钱的人,但是吃穿用度都很挑,余春蜓又舍得给儿子花钱,也是很娇惯的,还是这几年知道赚钱不容易,才收敛了一些,前段时间常文恩胃又不舒服,去医院做检查,胃溃疡又严重了,要做手术,何跃不敢马虎,什么都用最好的,术前术后花了将近两万块,剩下的钱除了租房子还要留一点生活费,要算计着花了。
两个人休息了一会,何跃让常文恩去洗澡,他烧了个菌汤给常文恩喝一点垫肚子,晚上为了纪念同居开始,做了几个菜,拿新买的餐具装着,摆好了,常文恩凑过来看,“这个盘子好漂亮。”
“好看吧?”何跃说:“来,拍个照,纪念一下。”
常文恩突然扑过去亲他,叼着他的嘴唇含含糊糊地说:“拍吧。”
何跃就这样有了两个人第一张亲吻的照片,他想当屏保,又怕太招摇,只好作罢了,两个人吃过了在新家的第一顿饭,常文恩洗了碗,爬到床上去,抱着何跃的胳膊蹭。
“常文恩,你婆婆说等你驾照考下来了给你买辆车,一百三以内随便选。”何跃说:“你什么时候能考下来?”
“……”常文恩说:“我可能天生肢体不协调,我真的觉得我考不下来。”
“为了你婆婆的车,你努力一下不行吗?”何跃说:“然后咱俩就可以一起开了。”
“就是你想开吧!”常文恩翻了个白眼,“你去和阿姨要啊,反正她也不会给你买。”
何跃低头翻手机,“不说这个了,你不考就不考吧,等我妈什么时候记得我才是她亲儿子,我可能也会有车吧,反正养你这么费钱,三五年以内我肯定连个车轱辘都买不起——来,看看花瓶,选一个。”
常文恩靠着他,拿指头戳了戳屏幕,“这个好看。”
“可是我觉得另外一个比较好看。”
“那你让我选什么啊!”常文恩戳了付款,“我喜欢这个。”
何跃付了钱,把手机放在一边,“药吃了吗?”
常文恩爬下去从自己的包里找药,吃掉了,因为药片太大,还干呕了一下,何跃不大放心地看着他,“那个药要掰开来一半一半吃的,你每次都一整个吃下去吗?”
“一片的量为什么要掰开吃啊?”常文恩还想吐,“我不掰。”
何跃说不过他,只好把人拉过来抱在怀里揉了揉,他拿大拇指去蹭常文恩的嘴唇,顺着那个柔软的嘴角往里面伸,觉得常文恩温暖湿润的口腔裹着自己的手指,软绵绵的舌头一动一动的,喘息就重了一点,他去解常文恩的扣子,低声说:“还有套了吗?”
“不行不行。”常文恩含着他的手指头,含含糊糊地说:“今天不能做。”
“为什么?”何跃摸他的肚子,“就一次。”
“明天去上班了,我要早起,你做完了每次我都起不来。”常文恩钻进被窝里躺好了,“睡觉。”
他不想做,何跃从没强迫过他,只好躺在他身边等着入睡,可是他躺了一会,突然说:“常文恩,同居的第一天不做,你不觉得很可惜吗?”
“有一个伟人说过,同居的第一天做不做的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我觉得说的很有道理。”常文恩抓着他的手按在自己的胃上,“你可以帮我揉揉胃。”
何跃不屑地哼了一声,拿温热的掌心盖在他的胃上轻轻地揉,“哪个伟人说的?”
“三十年以后的我。”常文恩随口胡扯,“我睡了啊,你要是不吵醒我,我就去考驾照。”
他是真的累了,也有点虚,何跃给他揉了一会儿,看他真的睡了,小心翼翼地抱着他亲了亲,心想小朋友明天就要去上班了?会不会适应啊,明天早上给他煮点面吃,然后一起出门,晚上回来就蒸个螃蟹炖个排骨再炒个青菜吃,常文恩身上什么味儿呢,真好闻。
常文恩的第一份实习就在一家大公司,很难得的机会,他做事情一向很认真,有一点拼,领导对他印象还不错,常文恩本人也挺想留下来的,有时候会主动加班,晚上回家了,不管几点,何跃肯定会给他做点好吃的,吃完了常文恩去洗碗,看会儿书就洗漱睡觉了。
常文恩一直觉得自己算是个比较不安分,喜欢改变的人,可是真的和何跃住在一起了,他觉得稳定的生活也很好,何跃很少让他动手做什么,平时看见家里哪儿乱了就随手收拾好,饭都是他来做,常文恩想洗碗就洗,不想洗和何跃说一声,他过会儿就去收拾干净了。
周末如果两个人想出去,何跃就带他出去玩玩,给他买点新衣服和书,或者给出租屋添置一点小东西。常文恩和他商量想养个猫,何跃也同意了,问他想要个什么品种的,他问问朋友在哪里买靠谱。
“不想买,我觉得猫都差不多。”常文恩说:“就捡回来一个不行吗?你们学校肯定很多,你留意一点。”
“我看看吧。”何跃说:“你别乱捡啊。”
没过几天,何跃自己带了个小猫回来,还没他巴掌大,黑白花的一只小奶猫,常文恩喜欢的不得了。
猫长大一些的时候,常文恩和何跃搬走了,换了个更好一点的公寓,面积没大多少,但是有落地窗,格局也好了很多,常文恩喜欢坐在窗户前看书,何跃就从背后抱着他,有时候聊几句,说说周末去哪里玩,有时候不聊天,就这么坐着,何跃喜欢舔他的脖子,尤其是肩膀和脖子连接处的那一小块地方,不太软,也不会很硬,一边舔一边咬的,口感很好,常文恩那里也很敏感,舔一会儿,或者亲几下,就会很红,他很白,红起来就特别地好看,何跃几乎是迷恋地做这些小动作,比如在他的手背或者手指缝上吻出一个小小的印记来。
偶尔两个人也吵架,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有时候常文恩不说话了,何跃就主动认错,虽然并不一定是他的错。他认错的方式每次都让常文恩很羞耻,何跃会跪坐在床边,抓着他白净的脚亲吻,哄孩子似的亲一亲脚背,再往上一点,蜿蜒着一直到常文恩的腿间。如果情况没这么严重,何跃就给他做点好吃的,比如切点水果做一大碗酸奶水果捞,做好了递给他吃,他吃一会就不生气了,还会挖一点喂给何跃,眼睛湿漉漉的盯着他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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