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明川:“......”
最后好说歹说,沈总一脸不情愿地换上了秋衣裤。
温然则窃笑了好久。
英明冷酷的沈爸爸穿秋衣裤,真是太太太太有喜感了,啊哈哈哈哈。
第56章 试镜
他们这个小城镇能去的地方不多, 连个像样的咖啡厅都没有, 开着车兜了一圈,也没发现什么可去之处。
“不如去我高中学校走走?”温然提议。
“进得去?”现在大过年的, 估计高中学校大门早就锁了。
“嘿嘿, 我有特殊进去技巧。”
温然所谓的特殊进去技巧, 其实就是......翻墙。
沈明川小时候皮得很,没少被沈妈妈关到外边去,练就了一身翻墙好本事, 如今重操旧业,技术娴熟,一下就过去了。
温然也跳了进来, 拍掉手上沾上的脏东西, 还不忘往四周看了看,这里应该不至于有狗仔什么的人出现吧,不然他的形象就全毁了。
作为本县第一高中,这个学校的面积不是非常大, 教学楼也是传统的那种结构,加上现在寒假人少,看起来意外寒酸。
“这是我高三的教学楼, ”二人走到一栋楼前,“我入学那年才建好, 现在居然这么旧了。”
“你的教室在几楼。”
“四楼, 这边数过去第五个门就是了。”
“要不要上去看看?”
“算了吧, 门都锁了, 再说都是课桌椅没什么好看的,而且,那教室还有我一段非常惨痛的记忆啊。”
“嗯?什么记忆?”
“那时我很爱写钢笔字,”温然笑着踢了踢脚下的石子,“家里穷,我省吃俭用存了快两年的钱,买了一只在当时来说非常昂贵的笔,牌子我忘了,买来第一天就被众人抢来抢去围观,结果一不小心给我掉地上把笔头摔坏了。”
“......”
“真的好心痛我给你说,我自己都还没用两下呢,去修也说破损太严重修不好,害得我躲进被窝里偷偷哭了一晚上。”
沈明川想象温然躲进被窝里哭鼻子的样子,觉得意外萌,他轻笑道:“你怎么不让摔坏的人给你赔?”
“当时大家都穷,那支笔好像要300多吧,那位摔坏的同学听说了价钱之后就跟我耍赖,说不是他一个人的错,要钱没有,要命拿去。”
“无赖,”沈明川嗤笑一声,又恨铁不成钢地捏了捏他的耳朵,“你也这样任他欺负?”
“我不想把事情闹大嘛。”
而且闹大了被他父母知道他花了那么多钱买一支钢笔,肯定要说他。
沈明川揉了揉温然的头,没说什么。
逛完学校后二人又去餐厅吃午饭,下午还去温爸爸的鱼塘玩了一圈,一天就这么被消磨过去了。
第二天,温然还在被窝里赖床,就被沈明川挖了起来。
“干嘛呀。”温然睡眼朦胧地说。
沈明川看他把自己包成一个蚕茧,顶着一个鸡窝头,拿出手机拍了一张他现在的照片给他看:“你看你帅气的造型,像不像一条人形虫。”
温然看到自己的蠢样,起身要抢他的手机,却被沈明川一把按住,他拿过放在一旁的精致小盒子,笑着说:“送你的。”
“嗯?”
温然注意力被盒子吸引,暂时忽略了照片的事,他从被窝里伸出手接过来,那盒子方方正正的,细节非常精致低奢,一看就不是随便在礼品店一类的地方买的东西,要高档的地方买的东西,才会有这么好的盒子。
这不可能是这个小城镇可以买到的产物,温然端详了一番那个盒子:“是什么啊?”
“你拆开看不就知道了。”
沈明川不是个爱浪漫的人,反正温然跟他确定关系这么久,从来没见过这位给他送礼物一类的。
哦,不对,当初直播的时候给他刷了将近一百万的礼物。
看沈明川一脸神秘的样子,温然也变得期待起来,当着沈明川的面,打开那个盒子,当看清里面是很么东西时,内心一热。
只见香槟色丝绒面的内里,躺着一支钢笔,笔身是黑色,笔帽则刻画着精致的黑白相间祥凤,凤眼上闪耀着红色的石榴石,尾部是金制的,上面镶刻暗纹,浑身都透露着精贵。
温然几乎是惊喜地拿起钢笔,拔出笔帽,笔帽下面的细节依旧精致得不像话,握在手里,触感和质感都非常完美。
“夜明珠露德丝系列888限量钢笔,喜欢吗?”
夜明珠是国际品牌,其钢笔世界闻名,限量版的钢笔多半是土豪们或者爱笔人士的珍藏品,通常有市无价,也不知道沈明川短时间内从哪里弄来的这么只钢笔。
他昨天不过是跟沈明川说了一下,这人今天就给他搞了支过来,其速度和用心......温然心里甜的发胀,诚实地点头说:“特别喜欢。”
沈明川亲了亲他的脸颊:“不准摔坏了。”
温然把笔握在手心里:“我哪里舍得。”
“摔坏了也没事,”沈明川又改口说,“给你买个更好的。”
“不用啦,”温然笑了笑说,“再说现在我也不怎么写钢笔字了。”
一来是工作忙,二来没有那情怀了。
沈明川莞尔:“那写个字给我看看。”
“好。”
钢笔有配好的墨水,为防止运输过程中会洒出来,弄脏钢笔,放在另外一个盒子里,只是没纸,温然手头并没有专门写钢笔字的纸,家里那些恐怕都会晕开,想了想,从他旧年的书堆里找出一沓发黄的纸笺。
好像有点脆了,索性还能用,温然给笔吸足了墨水,低头写。
沈明川就在一边看着他。
不过他的注意力不在字上,在人上。
温然认真的时候,无论是看剧本看书还是现在埋头写字,总给人一种岁月静好的感觉。
这么好的人在他身边呆了三年,他之前眼睛一定被眼屎糊了,才没发现有这么座宝藏在身边。
幸好后来发现也不迟。
“好了!”
正在沈明川胡思乱想时,温然已经写好了,抬头看到沈明川正在全神贯注地看他,有点不好意思地说:“许久没写了,写得不好。”
“我看看。”
沈明川拿过来,都说字如其人,温然的字迹偏向于工整内敛,又不像女孩子的字那样清秀,带着几分利落洒脱。
温然写的是张爱玲的作品《爱》里面的一段话: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正巧赶上了。
自从知道了沈明川是怎么注意上他后,温然一直觉得这句话很适合他们,不早一步不晚一步,镜头就恰巧定格在了他脸上,让他们恰巧地碰上了。
“情书?”沈明川看完,玩味地问。
“是啊,感不感动?”
“很感动。”沈明川小心收起来,“我要回去裱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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