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生_洗朱【完结】(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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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边牧从来没想过自己左手的第一次就这么奉献给了个三分钟老男人,亏着隔着毛巾,要不,黏稠的不明物体什么的,能让他吐一辈子,上楼用消毒液洗手的时候却对着镜子莫名的来了感觉,他真的,有够清心寡欲,人都说天天早起支帐篷,他天天早起垂头丧气,就是没感觉,你能怎样,恨不得去药店买点伟哥吃吃,看看到底是它不好使,还是它不好使?

  他画画来感觉了,可以直接去润色想象,这玩意儿来了感觉,也许,也得想象想象?

  杨瑛的样子已经很久远了,只记得白色的长裙,还有,丰满的轮廓,还有,还有,没了。

  镜中的自己睁开眼睛,嘲讽一笑,继续消毒刚才停顿的双手,没他娘的一个好货。

  从柜子里掏出来袋方便面,凉水下锅,咕嘟咕嘟冒泡了,抬手倒碗里,捡双筷子去餐桌,低头吃了几口,脚边突然有个团子砸过来,毛嘟嘟的仰着头冲他叫唤,呵笑声,斥它,“你个小混蛋,干嘛哩?”

  小金毛乌嗷咬住他裤管,还没长出来牙齿的嘴闭合的严实,双腿一蹬就爬上了边牧的拖鞋上头,肚皮紧紧的贴着他脚背上,大有岿然不动的势头。

  “呵呵,怎么滴,你也敢跟我耍无赖,是不是?”

  制服不了那大体格,我还制不住你这个小玩意儿?

  “下去,等着我吃完面,给你喝汤。”

  那个傻逼,我连口汤都不给他剩。

  要是邵寇在,就得回怼,像谁乐意喝那口破汤。

  一人一狗解决了午餐,坐到窗前的摇椅上,拿本通史读起来,不是看,是真的读。

  屋子里空旷,他的声音即使放的很低,也渐轻渐慢如流水般的撒淌过来,趴在他拖鞋上的一团垫着自己的两只前爪的小小混蛋,一脸崇拜的望着他,当然,小混蛋的眼神是边牧自主的意识,狗嘛,谁给吃的,谁是boss爹地。

  读着读着,摇椅上的男人偎着阳光,暖着心怀,悠悠闲闲的睡着了。

  论说啊,这个酒精得什么时候能过劲儿呢,大概不会很快,因为边牧醒了,那个家伙还像个死猪一样打着鼾声,无奈,只能又煮了一袋方便面,吃一顿,勉强,吃两顿,就只想骂爹了。

  天黑黑,各家各院的,都点灯做饭,只有老原家这二层楼,一片漆黑,只有二楼露出来一点光,窗户处还有红色的细微的光线跳跃,显得异常的寂寥。

  边牧把剩下的汤又倒给眼馋的小混蛋,几步上楼,盘腿坐在床中央执念珠念佛经,总之,从头到尾,一字不落,念毕,又任由自己的思维漫散,直到感觉腿麻的不是自己的了,才缓缓站起来,倒根烟出来,点着倚着大理石的窗台抽,抽半截儿,掐了坐到电脑前,把前几幅的手绘稿变成图片格式,存到云端,这也是个庞大的工程,起码,这一宿都不用睡了。

  实际上,他真的这么急吗?

  不,完全不急。

  那为啥熬通宵?

  因为啊,他心眼坏啊。

  夜半,月入乌云,邵寇于一场激烈的角逐中挣扎清醒,眼皮很重,抬了几次,终于像稀释了的胶水般没什么沾合力的掀开,他自认为自己是个十分自律的人,起码是个不容易感情用事的人,一直理智与理性,然而在今天,他得到了所谓的共情。

  他们这个村子啊,实际上比较偏僻,又因为大山环绕四周,相对来讲比较封闭,对于外来的信息也相对缓慢,所以在那个特殊时期发生的大事件,可谓是所有人记忆中都无法磨灭的噩梦。

  跟他喝酒的老头儿啊,有个疤,直到现在快八十古稀之年了,依旧一碰就疼。

  他年轻的时候啊,据他自己讲,那是帅呆了酷毙了,在村里的一堆庄稼汉里,那是唯一拔尖的俊模样,后期又因为读了点先锋的书,简直达到人神共愤的地步,所以造成了他的择偶标非常之高,所以,当他听说家里给他相中了个农村女孩儿时,果断的拒绝掉,他可是个文化人,不能忍受自己的妻子是个大字不识的文盲,然后呢,他选择呆在城里,坚信着自己的理念和梦想,然而,战火无情的纷飞过境,一切都将颠覆。

  村子里呢,他的父母并没有完全听明白他的意思,只以为十几的孩子没开窍呢,反而看好的这家姑娘啊,岁数正值好年华,各家各户,甚至连外村的都眼馋,过了春耕忙碌的时候,媒人就开始活跃起来,来来回回的踩的她家门槛都低掉一块儿,最后,挑选了还在城里读书的人家,虽然男方家里比她小几岁,但架不住女大三,抱金砖,女大八,准发家的民俗说法,再说了,谁家不爱个文化人。

  由此,两家定下婚事,一年以后,等男方在城里毕业,就回村张罗婚事。

  然而,宁静安详的村庄被坦克炮弹战斗力所炮轰的没了本来面目,遍地狼烟,尸体横飞,无数的操着一口鸟语的人进入村庄驻守,他们弄了一个羊圈,用来关押这些幸存的,慌不择路的,吓破胆了的村民们,但,残忍的不只是没食物饥饿着的肚子,也不是铁质的鞭子甩过来的疼痛,而是,自己的母亲,自己的媳妇,甚至于自己的女儿,被他们强行拉走,并且,有来无回。

  等待,也许有人会用美好和极其美丽的辞藻去丰盈它,也有人用迷茫和放大的诱惑去误导它,唯有真实经历过的人,才明白,等待,是漫长的无涯,是内心煎熬的庆幸,或许,还有悲哀的自我暗示,一切不过命运的安排,不是某某就能改变的。

  满脸苍老的汉子,佝偻的腰背永远挺不直,他喝醉了,就要耍酒疯,他说的一切都不连贯,他说,他在城里发现了事态的严重,知道逃不过,索性藏在了一个食物充足的地窖中,以读书写字抗议为主,没日没夜的不敢睡觉,就怕有人突然掀开木板发现他,这种生存状态,他说,他自己都不知道过去了多长时间,反正,等到他出去的时候,好像已经不那么的炮火连天,于是,他踏上了回家的路。

  村子里,按理来说,已经成为了另一种的生存状态,里面没有一个男人,全都是女人,而且,被严格的圈禁起来。

  他知道自己得做点什么,即使,付出他这个廉价的生命,不为什么官职,不为什么虚荣的文化人,他趴在地上练习,下大雪天练穿刺,终于,一切努力和鲜血换来了停止,他,可以,回家了。

  村头的榕树还是一样的茂盛,小河流还是一样的清澈,农家院里还是一样的朴实,唯独,他的父亲和兄弟都已经不在,只有一个嫂子,和,他从未见过面的未婚妻。

  他第一次见到她,甚至在以后的许多年里,每次提起,他都能清晰的感受到自己心脏的跳动,那是自然形成的,不带任何一种的燥念,唯有,她的眸光这么一瞥你,你就知道,胸腔里传来的声音,它叫做心动。

  一身的灰白碎花褂子,两个麻花辫编的整齐垂在肩膀两端,她当时正在磨豆腐,只抬头看了他一眼,可以说是极其冷淡和冰凉的,但他却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没有察觉。

  很快,他就开始了追求,各种自认为浪漫的套路和手段,每次都以为手到擒来,可是每次都是空手而归,他气恼,为何这块石头就这么硬,他不信自己捂不热,总避着他不见的嫂子有一回出面劝说,让他回城里去吧,别去打扰她,他更加的愤愤不平,凭什么,我的未婚妻,为何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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