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悯又笑了笑,倾身吻了吻易子琛的额:“好。”
这个吻又让易子琛开始怀疑人生:怎么像哄媳妇儿的?
庄悯今天的晚饭显然是下了功夫的,整整摆了一桌子,他一边上菜易子琛一边说:
“你是不是被资本主义的腐朽思想给荼毒了,我们两个人,这也太奢侈太铺张太浪费了。”
庄悯闻言笑说:“一顿管三天,接下来就三天吃剩饭吧。”
易子琛“啧”了一声:“剩饭你自个儿吃吧,我们小资不吃。”
“小资?”庄悯笑了一下,顺手从冰箱里拿出两瓶红酒来,“小资要来点红酒吗?”
易子琛接过红酒,手法娴熟地倒了两杯,不愧是常年混迹于风月场的人。
接着庄悯又拿出一个蛋糕,不大,说:“知道你不喜欢吃这些,所以买了个小的水果蛋糕,吃一点儿。”
易子琛笑着应了,招呼他:“先吃饭吧。”说着举起酒杯,“来,小资一下。”
玻璃杯在空中相撞,发出清脆一声响,易子琛仰头喝了,酒红色的液体透过浅色的唇滑入,喉结滚动,别样撩人。
等易子琛喝完放下酒杯,见庄悯正看着自己发呆,他弯唇一笑,指尖敲了敲桌面,启唇道:
“收收心,先吃饭。”
庄悯眨了眨眼:“你不知道秀色可餐吗?看着你就饱了。”
易子琛挑眉:“好吧,那你就看着我吃好了。”说着夹了一筷子锅包肉,嗯,外酥里嫩,甜而不腻。
“手艺不错。”
庄悯闻言笑道:“喜欢的话,以后天天做给你吃。”
“那可别。”易子琛说,“要是天天吃,说不定就不喜欢了,不过……”易子琛顿了顿,像是想起了什么,突然问,“你那房子到期了吗?”
“没呢。”庄悯摇头,“还有好几个月。”
“退了吧,别住了。”易子琛说,“搬到我这儿来,省得折腾。”
庄悯愣了愣,这还是易子琛第一次明确表示要他搬过来。
易子琛看他发愣,笑问:“怎么,不乐意?刚刚还说要天天做给我吃呢。”
“好,明天就去跟房东商量。”庄悯答应得很快。
他说完,突然神神秘秘地不知道从哪儿掏出一个礼盒,上面还仔细用丝带系了一个繁复的法式蝴蝶结。
“礼物。”庄悯伸出手。
易子琛挑了下眉毛,心中忽而有些期待,唇边不自觉地带上一些笑意,接过来随口问:“是什么?”
“打开看看就知道了。”
易子琛失笑:“还整得挺神秘。”
礼盒并不大,大约也就长宽二十公分,高十来公分的样子,也不太重。易子琛打开礼盒,里面覆着一块真丝的布帛,揭开布帛,终于露出了礼物的真容。
那是一块青花瓷,准确地说是一块青花瓷残片,看形状约莫是一个高足杯上的主要部分,残片上的图案是比较完整的鸳鸯莲池纹,鸳鸯莲池纹是青花瓷乃至服饰刺绣中都常用的图案,是满池娇的一种。
鸳鸯在古代乃是爱情的象征,在图案中常常成双成对地出现,这个青花瓷残片上的也是,有一对比较完整的鸳鸯,但缺憾是,其中有一只鸳鸯的尾巴处不完整,随着其他残片断去了。
易子琛又仔仔细细地把这片青花瓷拿来看了一遍。高足杯施青白釉,莹润透明,胎骨表面上能看到细密的皮壳层,釉面不光滑,用手握摸有凹凸不平感,器身胎釉微闪青蓝,温润中略显淡蓝。
高足杯的高足与杯身以泥浆拼接,交接处可以看见黄色或浆色挤压泥浆,杯把足端的圈足厚薄不一,制作工艺较为粗糙。
细细打量一番过后,易子琛心里有了数,这竟然是一件元早期的青花瓷残片。
庄悯见他看得仔细,便没有出声打扰,直到易子琛抬头时才问:
“喜欢吗?”
易子琛点点头,解释说:“——其实我喜欢青花瓷,是受我妈的影响。”上次他只说了是家里人。
“我妈很喜欢研究青花瓷,家里摆了很多件藏品,元明清各朝代的都有,但只有元朝的,只有一些残片,没有完整的。”
“我跟着她,也就对青花瓷有了一些了解。后来她过世了,我就没再怎么碰过青花瓷了。”
末了,易子琛补了一句:“谢谢,我很喜欢。”
这样一件元早期的青花,虽然是残片,但主要图案还相对比较完整,估计没有几万拿不下来,往多了算十几万也是有可能的。
“喜欢就好。”庄悯笑说,“这是我在古玩市场淘来的。”
“本来也不知道要送什么,你也没有什么特别喜欢的东西,后来想着,你喜欢青花瓷,就去古玩市场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买到合心意的,就碰到了这个。”
“嗯,我很喜欢。”易子琛又说了一遍,而后把这块价值十来万的青花瓷小心收起来,跟上次庄悯送的那串檀木珠放在一起。
仔细把礼物收起来后,饭是要继续吃的。易子琛今天不知道怎么的,格外地想喝酒,一杯接一杯,连连喝了好几瓶。等吃完饭庄悯切蛋糕时,他已经什么都吃不下了,勉强吃了一口。
眼看庄悯笑着对他说生日快乐,易子琛觉得头晕晕乎乎的,似乎有些醉了,脑子里乱成一团,他仰头灌了一口酒,站起身走到庄悯身边,扶着他的肩,一低头,便吻了下去。
红色的液体从一个人的口中渡到另一个人口中。庄悯睁大了眼睛,看见易子琛眼睛里有微醺的色彩,脸上飞起些淡红,发着烫,酒香和着易子琛唇上的温度,让庄悯脑子有些热。
红酒从两人嘴角流下来,顺着庄悯的脖颈滑到衣领下,易子琛“嗤嗤”地笑出声,沿着酒水滑过的痕迹向下舔舐亲吻。
很快他就听到庄悯的呼吸变重了,易子琛的手似乎无意识地抚过庄悯的胸膛、腰身,透过衣料后的触碰变成微微的痒,不动声色地让庄悯的体温不自觉的升高。
“庄悯。”易子琛凑在他耳边呵气,带着酒气的呼吸扑在庄悯耳侧,又痒又麻,但着若有若无的引诱,同时一手向庄悯已经半硬的身下抚去,直白赤/裸的话语是最致命的□□,烧去人的理智:
“我们做吧。”
轰的一声,仿佛一个雷炸响在庄悯的脑子里,庄悯呼吸微窒,又觉得心脏在胸腔里鼓得像雷,血液拼命地往脑门上涌。庄悯抬手抚着易子琛的脸,倾身吻他的唇,轻声又郑重地回应他:
“好。”
所谓□□,应该是建立在爱的基础之上,只有跟合适的人,才能做最亲密的事。
庄悯是这样认为的,也是这样践行的。直到此刻,庄悯才终于确定:易子琛也爱他。
……
等第二天早上,易子琛从睡梦里醒来的时候,还觉得有些不真实,但是身后的酸胀、疼痛感是真实的,于是他下一秒就黑了脸,一巴掌拍在庄悯脑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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