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程吟,今年刚考上我们学校,以后就是小师弟啦!”
九月的校园,秋阳正好,阳光透过半开的木窗,轻轻柔柔洒进练习室,将隋风的笑脸也染成了金色。
“狂鹰乐队”的五人都在,隋风亲昵地揽着一个男生的脖子,笑嘻嘻地向他们介绍。
“程吟也很喜欢唱歌呢,”隋风像献宝似的炫耀道,“来,给哥几个露一手。”
“在、在这儿吗?”程吟羞涩地抿起了嘴。
“对啊,我来给你伴奏!”隋风拿过吉他,随意地拨了一下,“就唱那首吧,前几天你刚唱过的,《春风谣》!”
看着隋风的动作,程吟细声细气地答应道:“好的。”
隋风和弦一响,程吟就唱了起来。
他的歌声回荡在小小的练习室里,如水一般清透、阳光一般明亮,还带着春风的慵懒和温柔。
白晚暗暗吃惊。面前的这个男生长得非常清秀,像个女孩似的,唇红齿白,说话的声音也弱弱的,没想到唱歌却这样有底气。乐队的其余三人都沉醉在程吟的歌声里,不知不觉打起了拍子,隋风也越弹越起劲。只有白晚,心里突然升起了一股强烈的好胜心,还有一点小小的危机感。
“怎么样?是不是唱得很好?”一首歌唱完,隋风收起吉他,胡撸了一把程吟的头发,特意对白晚说,“这家伙跟你一样是声乐系的,白晚,你指点一下?”
“声音很好,感情也充沛,就是有几个音不是很准。”白晚直白地说,“既然是学音乐的,就要把基础打好,不要还没学会走,就开始跑。”
“……”一番话说得程吟眼睛都红了。
隋风走到白晚身边,推了他一下,小声道:“你怎么了?今天吃枪子儿了?”
“不是你要我指点的吗?”
“好好好,指点得好!”隋风说,“那以后你就收他当徒弟吧!来来来,小程吟,快来拜师!”
“我不要!”白晚立马拒绝。
可白晚的拒绝毫无作用,从那天起,程吟就像牛皮糖似的开始粘着他们了。好好的五人乐队变成了六个人,无论什么活动,程吟都在场。他温顺、性格好、做事细心、唱歌也好听,大家都喜欢他,羡慕隋风有这么一个好弟弟。
只有白晚,从一开始,就对程吟有一种莫名的敌意。
现在想想,可能是程吟身上有他想要,却做不到的东西。
比如,那样全心全意地跟随和依赖一个人;
那样奋不顾身地付出和敞开心扉爱恋一个人;
程吟的声音里,有他没有的感情。
程吟的生命里,有他没有的光。
白晚烦躁地合上了文件,他不想看到程吟,可这人为什么总是阴魂不散?他都已经退出了,他都已经将隋风让给他了,为什么程吟就不能和隋风好好地生活,非要来搅乱好不容易平静的死水呢?
更奇怪的是,隋风怎么会放他来?
当年隋风不是发过誓,再也不参加任何选秀活动的吗?
程吟将合同又从头到尾地看了一遍。
这两天,他每天睡到半夜两三点都会惊醒过来,跌跌撞撞下床,神经质地抽出那张纸再看一遍,确认自己是不是真的签字了。
他不相信自己真的签了,在那么多人面前唱歌,从来不是他的梦想,他从来只想唱歌给一个人听。
当初,他也是为了那个人,才去学唱歌的。
程吟永远都记得,那是初三的一个黄昏,放学后他背着偌大的书包赶回家,刚骑车到院子门口,就听见一阵轻快自由的旋律,如山泉溪水,叮叮咚咚地流过耳膜。沉重的学习压力在音乐声中倏然消散,他突然感觉自己的心变得很轻、很轻,如一朵蒲公英,随风飘散。他不由自主地跟着轻和这段旋律,缓缓踏进大院门,一抬眼,就看见隋风坐在二楼的阳台上,对着轰然盛开的晚霞弹吉他。晚风吹拂着他长长的刘海,云丝仿佛飘在他的脚下,十多岁的英俊少年郎,就犹如一首青春的诗。
程吟被定住了,他不知道定住他的是什么,却知道自己再也迈不开一步。
他就那样呆呆地站在院子门口,痴痴仰头望着隋风,仿佛望着他的梦。
那时,隋风真的人如其名,是那样地自在随风,程吟一直觉得他像一位四海为家的游吟诗人。
是什么改变了当初的他?改变了当初的他们?
程吟想起隋风将合同推给他,那不容置疑的口吻:“你去参加吧。”
他用的是祈使句,程吟没有反驳的余地。
但他也没有接受,而是沉默地咬紧了下唇。
“你有歌喉,有唱功,长得也好看,机会难得,不要错过了!”
程吟终于抬起头来:“那不是我想要的。”
隋风惨然笑了一下:“你想要的,我给不起。难道你想这样一辈子跟着我?”他顿了顿,道出真相,“梁成著他们决定离开了。”
“什么?”程吟惊得站了起来。
“昨晚我们喝了散伙酒。他们不愿意再跟着我了。”隋风坐在那里,仿佛一瞬间老了十岁,原本意气风发全都没有了,“是我的错,我太固执,我不愿意以乐队的名义签约和比赛,我曾经发过誓。但你们不一样,每个人都想过更好的生活,这没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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