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场子里照应的客人不但有来自旧城区的,还有不少人从其他地方慕名而来。平心而论,魅夜的档次不算高,环境也破,但胜在自由,玩儿的时候不用提心吊胆的怕被警察抓,所以那些赌徒宁愿舍近求远也要来这里爽一把,连天玄会的场子也不太愿意去了。
这个月光算净利润,天玄会底下的天璇堂,手里最大的那家赌场收入已经比魅夜差了一成。
此时,魅夜二楼的一间包房里,正传出鬼哭狼嚎的唱歌声。
魅夜的老大刘远雄搂着两个浓妆艳抹的女人,窝在沙发里唱卡拉OK。
一曲终了,那歌声难听的连屋顶都快被掀翻了,女人们却纷纷娇笑着拍手:“刘哥唱得真好!”
刘远雄狂笑着,也不客气,左右在两个女人的脸上猛亲一口,顺便摸了几把。他年届四十,身材高大健壮,肤色黝黑,身披一件墨绿色的丝绸对襟衫,里面的上半身裸着,隐约露出壮硕发达的肌肉,腹部有一道疤。
说起这个男人的经历,与兴义会本身的发展经历有几分相似。刘远雄十几岁的时候就因为打架斗殴进了局子,被关了几年;出来以后,他因为脾气暴躁,没过多久就因为一点小事与人当街争执,一刀捅死了对方,判了二十年。
两次进去,年纪大了,暴戾的脾气反而渐长。刘远雄第二次出狱的时候已经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恶霸,在当地不找正经工作,整天干些吃喝嫖赌和打砸抢杀的事情,倒是很快被兴义会相中,成为了其中的一员。
兴义会虽然是一群乌合之众,野心倒是不小,他们不甘心只把势力局限在本地,还想到外面的世界去大干一番。刘远雄生性敢打敢杀,是个不要命的狠角色,理所当然就被派出去开荒了。
自从来到本地以后,他稍微熟悉了一下情况,就知道了自己的对手是天玄会。论头脑和论势力,他知道自己都不是卫霆飞的对手,所以他就从两条线着手,一边搞起自己最擅长的赌场跟天玄会抢生意,另一边派兄弟们暗中从天玄会疯狂挖人。
兴义会的规矩很简单,我看中了你,你就得跟我走,走了就能吃香喝辣,不走就是死路一条。在挖人的过程里,大多数家伙都苦于在人才济济的天玄会里没有发展,欣然投身兴义会;但也有不少意志坚定忠心耿耿的人,誓死不肯背叛卫霆飞。对于这些人,刘远雄也不多废话,直接就把他们干掉了。
这些人才都是现成的,能挖过来就是如虎添翼,直接干掉也没什么损失,所以刘远雄一直干的挺顺利,然而,没想到这次他却在谢荣身上栽了大跟头。随着帮派势力逐渐壮大,他近期正需要这样一个人来帮着管钱,结果眼看人就要到手,却莫名其妙地被天玄会抢先干掉了。
所以,这阵子刘远雄的心情一直很不好,但一时又找不到像谢荣这样的人才,急得上火。
巧的是,正当他不知道怎么办的时候,早上下面的人居然来传话,说是那个蠢货张松找到了一个替代人选,据说是个姓叶的小子,在公司里深得谢荣赏识,本事大得很。
俗话说病急乱投医,刘远雄平时并不是这么沉不住气的人。但现在情况不一样,他按耐不住地就想见见这个替代品了,所以很爽快的愿意亲自出面招待他。
这时,时钟已经指向了八点,手下的兄弟推开包房门,前来通报:“刘哥,张松来了。”
刘远雄狞笑一声,推开那两个女的站了起来,慢吞吞地穿上对襟衫:“那臭小子来的还挺准时,我这就去亲眼见见,他到底能给我找来一个什么样的宝!”
第34章
伊臣下了车,站在魅夜的正门口。
霓虹灯招牌闪烁的灯光映照在他的脸上,透出一种幽深的寒意。
这片旧城区比他想象中的更加荒凉,深邃的夜幕中没有一点星光。刺骨的夜风吹过,在肮脏的水泥地上卷起一阵尘土,几片枯叶打着卷儿从他的脚边飘过。
他朝左右看看,破败的街道上没有一丝灯光,人行道两边的路灯早就坏了,整条路就像一条黑漆漆的隧道,让人的背后感觉毛毛的。住在这里的居民,大多数都早早就回家锁门睡觉去了,这个时候,街上只有几个小流氓在无所事事的游荡,路边还躺着几个喝得不省人事的醉汉,喝空的啤酒瓶在地上东倒西歪。
混乱,陈旧,破败,充满了酒精和暴力,这就是旧城区的现状。因为这里实在太乱了,连天玄会也没兴趣去碰它,而兴义会的刘远雄却从这种混乱中嗅到了商机,一举抢占了这片看似肮脏实则暗藏商机的宝地。
如今,他经营的魅夜已经成为了远近闻名的地下赌场。而在天玄会里,同样掌管这块业务的沈夜离,已经感到了重重的竞争压力。
魅夜的门口站着几个流里流气的男人,他们穿着脏兮兮的劣质西装,头发染成各种奇怪的颜色,衣襟敞开着,嘴里咬着牙签。看见伊臣下了车站在门口,男人们有些意外,纷纷露出一种不怀好意的淫笑。
怎么,张松那个蠢货是上次办坏了事以后,急于将功赎罪,糊里糊涂的送了一个细皮嫩肉的小白脸来给刘老大享用?话说这小子长得还真挺好看,脸够漂亮,一副风流潇洒的气派,还带着几分文化人的感觉,就像是什么来着……哦,羊入虎口!
这群小流氓虽然喜欢浓妆艳抹的性感美女,偶尔换换口味欺负小白脸男人也不错。前几天有个弱鸡大学生来场子里看热闹,被他们好好玩弄了一番,最后被脱得只剩下内裤,哭着逃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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