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尔帕索山距离农场有十五英里,在小镇的最东北方向。高约三千英尺,由南向北绵延起伏三十多英里。有着茂密的针叶森林,宽广的山谷和清澈的溪流,白杨、西部红柏、落叶松和云杉终年繁茂翠绿,为野禽和山鸟提供了安全的栖息之地。森林和高草地上有着数不清的野花,飞燕草、龙胆、火焰草,还有蘑菇藏匿其中。
翻过埃尔帕索山,就是久负盛名的科泊斯海湾。潮湿的亚热带气流被阻挡在山脉的另一端,西部是大片广袤的平原。
他们选在一个晴朗的天气出发,兰斯从地下室里取出□□和子弹,只要持有资格证,这些东西的购买几乎没有限制。几乎每个美国家庭有配有齐全的露营装备,虽然他们是开车去,但进山后只能徒步,所以只带上了做饭的基础装备比如烧水壶、餐具、保温杯、锅子等,烧烤架可以就地取材。
打猎是一个需要耐心和时间的过程,他们会在山里待上两到三天。在出发前,兰斯准备了一些半成品食物。毕竟打猎还需要运气,如果他们不幸什么也没能猎到,总不能一直饿着肚子。
三明治太小了,它的品种注定了他不会是一条合格的猎犬,又格外地活泼好动,带上它会很不安全,它可能会乱跑进林子里。兰斯把它暂时寄养在了约瑟夫家,约瑟夫太太听说他们要去露营后,慷慨地送了他们一打腌好的熏肉和酱牛肉,兰斯都用抽真空机保存好。
十一月末的天气已经冷了起来,皮卡疾驰在空旷笔直的公路上,叶群打开车窗,掠过整个原野的东北风立刻带着几分凉意涌了进来。他深深地呼吸着这有些甘甜的空气,心情雀跃地车窗里探出半个体向后看,直到那座伫立着一栋白色宅邸的农场变成一个渺小的黑点,他的视线再也无法捕捉。
“Woho~~~~~~~~~~~~~~~”叶群双手拢在嘴边兴奋地大喊,声音被风拉长,变成怪异的腔调回荡在荒无人烟的原野上。
他已经三十岁,不再是个毛头小子了,但这广阔的天地,空无一人的公路,远处一点点变得清晰的山脉轮廓,都让他前所未有地放松。
兰斯忍不住笑着问道:“这么开心吗?”
“当然了。”叶群嗓音有些沙哑。他喊得声嘶力竭,在KTV飙歌都没这么用劲过,似乎身体里所有的负能量都随着一声声大喊发泄了出去,身体随之变得异常轻盈和有力,胸膛间充盈着清新纯净的气息,带着一点小麦味,“在城市里可没有这样的体验,你不知道你现在的生活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
“是吗?”
“每个压力山大精神紧张的年轻人都梦想自己能回归田园生活,每天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消磨,时间,这是工作在格子间里的人们最想要的东西。”
“但愿你不要觉得无聊才好。”兰斯说,“也许过段时间你会觉得农场生活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美好,毕竟这里缺乏娱乐活动。”
“生活本就不是十全十美,但我们要有选择。”叶群微微笑着,“至少在我的人生计划里,一直希望有一天可以离开城市,如果你去过北京,你也会有相同想法的。”
“空气相当糟糕。”兰斯浓密的眉毛耸了起来,“我记得街上人人都带口罩,老实说,我来出差那段日子,鼻炎都快折磨死我了。”
“是啊,还非常堵车,每天浪费在上下班路上的时间就不少了。”叶群吐槽道。
兰斯深有同感地点头:“其实纽约也差不多,城市里都这样。”
叶群的语气充满了羡慕:“所以年纪轻轻就拥有一座农场,娱乐活动是打猎和钓鱼,你的人生简直就是我的梦想模式啊。”
“你的梦想已经实现了,”兰斯露出洁白的牙齿,笑容和阳光一样温暖,“你拥有我的我一切。”
“我好喜欢这里。”叶群转头对着兰斯露出微笑。这条路、这片原野,都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他在徒步旅行的过程中看见过远比这更加壮阔的景色,但现在他才是真正放松地体验这一切。他对上兰斯温和的眼睛,“因为有你在身边。”
他们很快就到了埃尔帕索山下,一人背上一个登山包开始徒步。道路高低不平、上下起伏,不太好走,尤其他们还都负了重。叶群有着半年的徒步经验,这点困难对他来说不在话下。但让他感到意外的是,兰斯也丝毫没有不适应,他虽然高大,但总能灵活地避开被雨水泡软的泥土和各种障碍。
“你看起来很有经验,经常徒步吗?”叶群问道,他用登山杖挥开一根挡住视线的树枝。
“在这里住久了总会有些经验,而且我以前是户外板块的,常常要去野外。”兰斯略有些得意地扬起灿烂的笑脸,“所以不管是野营还是徒步,我都很在行,完全可以相信我。”
他们在溪流边选择了一块背靠着山崖的空地,兰斯熟练地清理了地上的落叶枯枝和小石子以后,开始搭建帐篷。兰斯的帐篷是一个家庭式的大帐篷,构造复杂,但他们两个都是身强力壮的成年男性,很快就完成了这一工作。兰斯从包里拿出太阳能露营灯,趁着中午阳光充足充电。
在埃尔帕索的第一餐,他们显然不能指望吃到野味。叶群对于露营没有什么经验,他在半年的环球旅行过程中绝大部分时候都会找到一个落脚点,毕竟他的目的是旅行,不是锻炼自己的生存能力,他从来不亏待自己,一直以来的生活环境也让他更倾向于安全舒适的旅馆或是AIRBNB。只有在极少数错过了行程的时候,他才会就地搭帐篷凑合睡上一晚上,也只是睡一觉而已,他从来没有在野外生火做过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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