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那只布丁_不吃草莓【完结】(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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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兔子三分急促三分火气地转过头来,发现眼前的人之后,圆圆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带了一丝惊诧、不可思议和恐惧,身子居然可爱地抖了俩下。

  有趣,实在有趣!常城笑眯眯的看着小兔子,上挑的眼角染了笑意,有点像桃花眼,笑得也面带春意的。平日里这可是面带桃花要去勾搭美女的表情,现在可是都对着这个人了。倒是两位当事人都不知道呢。

  小兔子瑟瑟发抖,他不知道他平和的好日子就要到头了……

  常城强行把自己的号码和微信都录入了宋欢的手机之后,在大魔王的淫威之下,两人公选课换到了同一个讨论小组。好像经过三次的水逆,两人再见面已经不会发生些什么神奇的事情了,宋欢才把忐忑的心放下。

  常城第一次拽宋欢吃饭,是小兔子在车站捡到了没有带伞的大魔王,心地善良的小兔子原本打算把大魔王送回宿舍,结果大魔王一拍他的脑袋瓜说:“这种时候,会什么宿舍,走走走,看到对面的地铁站了吗?我们去吃一顿好的!”

  宋欢默默摸了下自己的良(钱)心(包),总觉得人不能做这些丧尽天良的事情,但是吧,想想第一次见面为他劈叉第二次见面差点脑门开花第三次差点吃了一盘草的倒霉蛋,还是乖乖的跟了上去。边走边安慰自己,人嘛,不要亏待自己,今朝有酒今朝醉……

  常城指着地铁图,仿佛是在指点自己的江山:“这里,有家麻辣火锅很不错,这里,重庆火锅还可以,这里,川菜也是可以接受的。”

  “朋友,现在是夏天,我还想多活两天。”

  “夏天怎么了,我跟你说,就是这种天气吃火锅才爽,把汗都憋出来!再说了,有空调,你怂什么?”

  宋欢:我这是养生,你懂什么?算了,还是不说了,免得他再吵,我觉得他应该能搬出24套理论说出,年轻就是要放纵的歪理。

  于是宋欢做出了最后的让步:“鸳鸯!”

  “哇,你很不给面子啊,鸳鸯有什么爽的!”

  宋欢扭头就走,常城见罢连忙锁着肩膀把人给拽回来,“哎,行行行,鸳鸯就鸳鸯!”,边摸边想,这人肩膀咋那么小,跟个女孩子似的。

  宋欢拍掉手上的爪子:“你对火锅有什么执念吗?还是不要经常吃啊,火锅太热的东西,吃下去对食道和胃都不大好。”

  “你怎么活得跟个老头似的,我爷爷还没你那么检点。”

  宋欢扬起手就是一抽一巴掌:“检点是这么用的吗?高考语文合格了没?”

  “还老师了!”常城理直气壮,“反正你听得懂就行。哎,我跟你说,这家火锅店真的很不错,尤其是服务员,也很不错,哥带你去见识见识!”

  宋欢:……现在当服务员真不容易。

  常城看到对方还是淡淡的笑着,清清爽爽一脸稚气的模样,就知道这孩子估计是没听懂了。不过也是,眼睛又圆又亮,就差没在脑门上刻着“稚嫩”两个字了,白白嫩嫩的皮肤,比那些天天涂这涂那的女生还有光滑,好像很好摸啊……

  宋欢还在点着手机跟丞相他们禀奏不归餐的事情,突然感到脸蛋被手指摩挲了两下,差点没一巴掌扇过去,正瞪着眼睛想射瞎那只咸猪手,抬头发现居然是高了他半个头的常城正一脸不可思议的望着他,宋欢无语,这人没事吧?我还没发飙,你这副表情是什么鬼?

  “你的脸,比女人的还滑……”常城跟发现新大陆似的汇报:“擦,你怎么办到的,我再瞅瞅!”说罢居然又伸手准备摸上来!

  宋欢简直就震惊了,还带这样的?!但是手更加迅速地把咸猪手压向窗户,一脸恼怒的瞪着对方:“再摸跺了你的手!”大庭广众,摸手摸脚,这么多年怎么没有警察叔叔抓你啊?

  常城是真心觉得不可思议,虽然一开始见这个人就是倒霉的事情,但是他长得让人觉得舒服也是看在眼里的,现在认真打量一下,手小小的,脸小小的,嘴巴小小嘟嘟的,眼睛大大的,皮肤白白的还很好摸,发起火来跟炸毛似的,其他时候都笑得暖洋洋的,看上去就很好捏。就算是纵横情场多年的常城也觉得,真不错,要是是个女的就下手了。直男(目前还是)常同学也没觉得这么想有什么不对,还觉着可惜了,于是他开口:“以后哥罩你啦!喜欢什么样的给我说哈,保证帮你!”

  宋欢一个白眼。

  常城友好的揽肩并拍了两下。

  远处只看到他们动作神态的两个妹子激动得跺脚,居然有这么好看还这么甜的小哥哥!两人对视,一个眼神都明白了对方,这是霸道阳光攻&傲娇小可爱受啊,这cp我站了!然后就更加激动了。

  群众:这俩妹子突然咋了?

  *

  宋欢来到店里才发现,常城说的“服务员很不错”是什么意思了。工作服穿得身线婀娜,却又不会显得浪荡,都是青春年华的女生,风格多样却都是长得好看的。而坐在对面的常城真的一脸大哥模样,翘着二郎腿挑着眉毛嚣张地说:“怎么样,没骗你吧。”

  警察叔叔,快把这个人抓起来吧!

  宋欢选择忽视对面的大傻逼,低头点菜,他发现这人不仅霸道无理,还是个花心萝卜,估计是个风月人物,不过还好心眼不坏,还挺会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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