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毯一下子被烧了一个洞。
有人当场上来踩灭了那烟头,一面抬头埋怨了一句:“这可是我刚买的。”
“别在这给我娘们唧唧的,再买一个去!”这刀疤男人一开口,那埋怨的人也不敢继续说下去了,转过身,连个屁都不敢放。
看样子,刀疤男人就是在场人里的大哥了。
“老大,你今天怎么了,心情好像不佳啊?要不,我们出去玩玩?”
“玩个屁!没听到那边给了任务吗?还想着玩呢!”刀疤男人没好气的甩出一句。
“老大……你说,我们这样子也不是事儿啊,十天半个月都没法出这地下室,我都快憋坏了。”
“憋坏了?”刀疤男人一抬头,瞥了他一眼,随后拉着身边一个暴露的女人就从沙发上拽了起来。
女人失声叫了一声,被男人那手臂往前一拽,脚底下一个趔趄,身子不由自主的往前一扑,就扑在了正和刀疤男对话的胖子胸口。
胖子顺手捞了一把女人的身子,触手绵软,女人香喷喷的,胖子却是尴尬的扯了一下嘴唇,然后一把又把女人给推开一点。
女人稳住了身形,见自己被一个死胖子推开,再看他一脸干笑,好像莫名嫌弃自己似的,就不大乐意了。
娇哼一声,双手抱着胸,倒是站在旁边,也没抱怨声,老实得很。
第七百七十三章 过往
第七百七十三章 过往
毕竟,这里,刀疤男才是主场,刀疤男一副沉着脸的样子,其他人就不敢造次了。
“邦哥,你说,咱们得这样一直到啥时啊?虽然姜致翰那小子给的钱多,可我们也给他干了这么多年了,缺德事没少办,帮他扫清不少障碍了。现在咱们还住在这地下室,跟见不得人似的,老子都不想干了!”
又有一个男人说了话。
被称作邦哥的刀疤男听了,又是脸一沉。
的确,他算是最早一批跟着姜致翰的了。
那小子,当初刚遇上的时候,比自己将近小上一轮,却胆子大得很。
明目张胆的就过来说要雇凶杀人,而他早期也混过些年社会,但如今得养老婆孩子,就金盆洗手了。
邦哥以为再也遇不上这眼睛里染着凶气的少年了。
谁想,没过几年,他老婆孩子出事了。
邦哥又紧接着被陷害,进了监狱,有个人过来看他。
监狱长说,是专门来看他的。
最后,还给他保释出去了。
那会,邦哥算是万念俱灰。
他老婆孩子是被金贵的上流社会给撞死的,他发了狠,把人都解决了。
他要啥都没有,就一条命,一股狠劲。
邦哥记起了这男孩,几年前曾见过他,没想到还能碰上,更没想到……他居然还想要自己来当他的打手。
邦哥其实当时是很意外的。
要知道,这社会里,混不下去,有一条命,狠劲足的人,并非只有他一人。
邦哥那会就问他,为什么要选择自己?
已经成了青年的男人这么说,因为你曾经有过好的生活,而老天的不公毁了你。那么,我就给你一个权力,来制裁这些不公平的人。
说起来是很好听的。
一开始,也是盯着那些人的。
后来呢?
后来,这小子终于露出了他的獠牙,展现出他真正的野心还有目的。
那时候邦哥就知道了,他盯上自己,就是为了利用自己而已。
当时说的,也不过是为了让他答应。
从见到他到被他保释出来做他的打手一直到现在,邦哥早就不缺钱,也不缺女人了。
但他真正心里在意的早就没了。
邦哥早就没什么东西值得他去在意了。
这帮兄弟,也是他一个个张罗过来的。
说起来,他们就是喽啰,负责拿钱办事,不用脑子的。
有钱什么都肯干。
邦哥是这里唯一有脑子的人,他和姜致翰之间,并非只是雇主和下手那么简单。
可以说……邦哥在潜意识里面,甚至都把姜致翰当做了自己那死去的儿子。
只是,他儿子显然要小得多。
而从姜致翰的身上,邦哥能看到很多他年轻时有过的痕迹。
邦哥小时候也是磕磕绊绊,那个年代,没几个家庭环境好的,他家尤其是,加上他那老爹酗酒爱赌博,还总打人,邦哥那会特别恨他父亲,恨不得亲手了结了他。
但最后,了结他的不是邦哥,而是邦哥的妈。
邦哥妈受不了了,一天夜晚,砍断了床边人的脖子,然后仓惶落跑。
惨的是,邦哥妈太紧张了,夜路没个照明的灯,一失足就跌落了湖里就这么淹死了。
一大早醒来,邦哥先是去敲房门,一推门就看了,就看到床上鲜血淋漓的一幕,直接就把邦哥给吓晕了过去。
案发后,邦哥被带去医院。
检查一番过后,邦哥醒来了,他受到了严重的心理阴影,可更可怕的事情还在后头呢。
后来,又有一帮警察过来询问他案发的详情,可邦哥那会睡的死沉死沉的,压根啥都不知情,醒来又出了这么一档子事,邦哥不停的摇头,恐慌极了。
然后警察就和他说了,在湖边发现一具女尸,并且形容了一下长相样貌,邦哥听着,知道了那个溺死的人就是他母亲。
邦哥就又一个情绪激动,晕了过去。
他的童年,就是生长在这样一个变态的环境里面。
因为这事,他原本的性格非常自卑懦弱,见了人怕生,不敢和任何人说话,看着别人的眼神,都觉得别人是在嘲笑自己。
后来,一帮孩子就欺凌他,拿他取乐,甚至按着他脑袋往河里弄,让邦哥一下子就回想起母亲的死亡。
他仿佛身体里所潜藏的凶狠劲一下子就爆发了出来,转身就把身边一个人拽拉到河里,然后一拳挥过去。
邦哥还记得,那时的场面格外混乱。
孩子家长来了一群,都在指责他,说他是杀人犯的儿子,让他滚出村子里。
经过这一仗,看着村里人那痛恨厌恶自己的面孔,邦哥当天夜里就离开了村子。
他没读过书,起初不会认字,因为年纪小,也上不了工,没人敢用童工,他就没办法了,跟着一群小流氓,当一个打下手,只想着能够喂饱肚子活下去就成。
当时没想过后来会变成别人口中的大哥……
对邦哥来说,他活到现在,经历也足够慑人了。
而邦哥也是知道的,知道那个把他从监狱里保释出来的男孩是什么身份。
不过,是从新闻里知道的,没从他口中亲口说出。
一个小三的儿子,这小三本事也很大,居然能爬上姜天龙的床。
邦哥活到这把岁数,见过的多了,这事儿也不觉奇怪,替人做事,不用问那么多,这是他一贯办事的为人道理。
这样金贵的雇主,加上年纪小小,眼底里就一股凶戾劲十足,俨然未来将会成个大魔王般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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