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繁华都会日记/闻香:繁华都会日记/繁华都会日记_手留余香【完结】(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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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假如对方是训练有素的狙击手的话,一般是会选择守株待兔。

  想了一会儿后,我倒是想出了对付那名狙击手的办法来!

  走到一棵老树下,我将狙击枪放在了老树旁边的草丛里。

  朝手掌上吐了些许唾沫并搓了搓手后,我便像猴子一样往上爬。

  小时候我特别淘气,总是喜欢爬各种各样的树,所以这种表面粗糙的老树对我来说简直就是小菜一碟。

  爬到树杈上,休息片刻的我继续往上爬。

  又往上爬了两米以后,我这才停下来。

  蹲在长满树叶的树杈上,我便观察着下方。

  既然追踪器是在狙击枪里,那特种兵的目标其实不是我,而是那把狙击枪。我现在把狙击枪扔在下面了,特种兵找来的话,肯定是先找到那把狙击枪的。在他找到狙击枪的时候,我再想办法偷袭的话,赢家就绝对是我!

  所以,我现在只希望他能早点出现。

  约过五分钟,我口袋里的报警器开始震动了!

  感觉到震感越来越强后,我屏住了呼吸,并拔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

  ☆、第484章 太不人道了

  我自然希望出现的是那个想要猎杀我的特种兵,但当我看到一只黑乎乎的野猪正朝我这边走来时,我都有些蛋疼。这只野猪的胆子似乎有些小,走走停停不说,还时不时嗅着地面,或者是用獠牙拱几下。我原本是不打算理这至少有一百五十公斤的野猪,但一想到一只野猪价值十万元,我就觉得是一堆人民币在下面走动。

  假如沈剑南死了,那狩猎比赛应该就作废了吧?

  想到此,我就决定不管这只野猪。

  在老树下来回走了好几分钟后,呼呼两声的野猪直接靠着树躺下。

  看着应该是要睡大头觉的野猪,感觉到口袋里的报警器一直在震动,我是真的很不爽。

  就在我准备大吼一声吓走野猪之际,我却听到了枪声。

  砰!

  随着枪声的响起,肚子被击中的野猪立马跳了起来。

  就在野猪准备逃走之际,又一声响声响起。

  第二颗子弹直接打穿了野猪的头部。

  倒在地上并痉挛了好一会儿,野猪才断气。

  同时,背着狙击枪的沈悦彤正朝野猪这边走来。

  走到野猪面前,用脚踢了踢野猪以后,沈悦彤拿出手机给野猪拍照。

  拍完照后,沈悦彤便打电话给她爸爸,告知已经杀死了一头野猪。

  我是想和沈悦彤打招呼,但我又怕特种兵就在这附近。

  摘下挂在野猪脖子上的追踪器后,沈悦彤将追踪器扔在地上,并狠狠踩上几脚。

  破坏了追踪器后,沈悦彤便走开了。

  沈悦彤走开以后,我就继续蹲着。

  蹲了十分钟左右,我口袋里的报警器又开始震动。

  妈的!

  希望这次是那个特种兵!

  要不然这样干等着实在是有够烦的!

  随着震感的增强,我自然是变得更加戒备,更是将手里的弹簧刀握得紧紧的。

  当我看到一个身穿迷彩服的男人钻出丛林时,我就知道他就是那个特种兵。

  他除了背着一把狙击枪以外,右手还拿着一把手枪。至于他的左手呢,是拿着一个长得和手机有些像的工具。要是我没有猜错的话,那个工具的作用类似于定位器。凡是拿着狙击枪的人都会以光点的形式出现在定位器上,这也是特种兵能精准地找到我的原因所在。

  看着他小心翼翼地朝我放着狙击枪的位置走去后,我紧张得不行。

  一旦他看到狙击枪是被扔在草丛里,他的第一反应肯定就是知道我躲在附近的某个地方。

  只要他这样想,我想杀掉他就变得难上加难了!

  我并不是屠夫!

  但既然他是来杀我的!

  那我自然没有道理绕过他的道理!

  在他从老树旁边走过时,屏住呼吸的我立马朝他的位置跳去。

  听到声响,他急忙抬起头。

  他是想对我开枪,可我已经将他撞倒。

  夺过手枪以后,我便用手枪顶住他的胸口。

  “别开枪!”他忙道,“我只是路过这里而已!我并没有恶意!”

  “路过?”冷冷一哼的我道,“假如你只是路过的话,你会拿着狙击枪?你会拿着手枪?你会拿着定位器?哥们,你别逗我了。我告诉你吧,我知道是沈剑南派你来杀我的。告诉我,他出了多少钱?”

  “一……一百万……”

  “哦!还真是有够多的啊!”我笑道,“可惜他没有告诉你,我这个人就跟小强似的,是很难被弄死的。所以哪怕他出个一千万,你的下场都是被我反杀。”

  “你放过我吧,我只是太穷了,”特种兵道,“退伍以后我都没什么经济来源,加上我老婆生了重病,所以我只能冒险了。反正只要你放过我,我就立马离开这里,绝对不会再回来。”

  听到这里,我倒是有些心软了。

  他没有伤害到我,所以要是我直接把他杀了,这是不是太不人道了?

  就在我失神之际,他突然一把抢过手枪。

  调转枪头后,他立马开枪。

  砰!

  在他准备开枪的时候,我已经朝一旁避去,所以才得以避开那颗差点把我脑袋打爆的子弹。在他准备再次对我开枪时,我已经举起弹簧刀并刺入了他的胸膛,直接将他的心脏捅破。哇的一声,他的鲜血都从嘴里喷出。我刚刚是真的不想杀他,可他自己找死,那我也没有办法。

  操!

  真贱!

  抢过他手里的手枪以后,我拿起了一旁的定位器。

  定位器的屏幕上有很多个光点正在不断闪烁着,光点的颜色只有一个是不一样的,也就是我的。也就是说,我相当于是被标记了。沈悦兰说过追踪器是在狙击枪里,所以这个光点所处的位置其实就是我使用的那把狙击枪的位置。我不知道沈剑南或者沈杰豪那边有没有这样的定位器,但我知道我是绝对不能带着那把狙击枪上路。所以我是直接拿走已经被我杀死的特种兵的狙击枪。

  让我有些惊奇的是,他的狙击枪似乎没有安装追踪器。因为当我拿着他的狙击枪走动的时候,我并没有在定位器上找到相应的光点。

  索性,我直接扔掉了我口袋里的追踪器。

  如此一来,不管我接近谁,谁也不会察觉到我的存在!

  既然沈剑南想杀掉我!

  那我就先把他给杀了!

  做好打算,我便借住定位器朝最近的一个光点走去。

  而当我发现光点居然是一只野猪时,我就毫不犹豫地用狙击枪把那只野猪给杀了。

  我自然不会向沈剑南报告,所以我朝下一个光点接近。

  但让我惊讶的是,还有一个光点正在朝那个光点急速接近。

  我怕有什么意外发生,所以我加快了步伐。

  当我看到一只野猪正朝小朵冲去时,我急忙拔出手枪朝野猪射击。连续开了两枪以后,野猪直接被击毙。因为刚刚还在急速跑动的缘故,所以在惯性作用下,野猪还朝前滑动了好几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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