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一个月而已,口中说着会永远支持褚浔的雪绒花,竟要亲手毁掉他的事业。
“邓志刚!”褚浔目眦欲裂,雨水冲刷着鲜血,将半边白衬衫都染作血红。他紧握匕首向邓志刚冲过去。那人猛力推开他,仓皇逃出山林。
褚浔恰巧被推下一道小山坡,脚踝在滚落中扭伤。夜色黑得仿若化不开的浓墨。雨水冰冷,浇在墨汁中,便凝成了可以刺破皮肤的冰锥。
剧痛重新席卷全身。褚浔倒在大雨浇灌的山坡下,尝试了无数次都无法让自己站起来。手机早已在打斗中遗失。酒店的客人偶尔外出留宿也属正常,不会有人特意去寻找。
褚浔到那时终于流出眼泪,合着脸上的雨水与鲜血不住流淌。他已记不清,自己究竟怎样爬上了山坡,又怎样拖着一条受伤的腿,跌跌撞撞回到酒店。唯独还清清楚楚记着,等到他被送往医院,C城著名的外科专家亲自为他清理过伤口,仔细端详后,只淡淡吐出三个字:“来迟了。”
刀伤、泥水、无法确定的腐蚀物质,还有足足拖延了将近两个小时的就医时间。他的脸,注定救不回来。
马路上车流如水。阵阵喧嚣将褚浔自回忆中拉回。他轻轻摩挲指腹下的疤痕,长长叹一口气。
邓志刚虽趁夜色逃脱。但他有名有姓,又叫褚浔看清了面容,警方没有耗费太多功夫便将其抓获。随后,警方在邓志刚租住的出租屋内,发现整整一面墙壁,都贴满褚浔的硬照、海报。他还定制了有印着褚浔脸孔的裸体等身抱枕,就放在他的睡床上,每晚拥抱入睡。还有一本被小心收藏的日记,写满针对褚浔的性幻想。
庭审时,邓志刚仍坚称自己是褚浔的粉丝。对于作案动机,他竟然道:“娱乐圈那种臭不可闻的垃圾场,是个人待久了都会学坏。我划破容容的脸,是因为我深爱他,不想看到他堕落。而且……”他舔一舔嘴唇,对法官阴测测地笑,“只有毁了他的脸,我才有机会睡到他。”
阴狠毒辣、恬不知耻。或许还是个心理扭曲的性变态患者。褚浔的前途,便终结在这样一个人手里。而这个人,竟还是他的粉丝。
不是意外,也并非是竞争对手处心积虑设下的阴谋。遭受事业尽毁的重创,褚浔却连发泄怒火的对象都找不到。若当真要责怪谁,也只能怪他自己时运不济,竟招惹来这样扭曲的粉丝。
自那以后,雪绒花在褚浔眼中,再不是可爱、纯洁的代名词。粉丝与他而言,也变作了避之唯恐不及的毒物。
再往后,离开的那六年里,他更从这桩事中琢磨出一点心得:过于执着,易生心魔。
无论对邓志刚,还是对他自己,这一点浅薄感悟,都再适用不过。
褚浔平复下情绪,又叹一口气,站起身离来。
邓志刚为他的罪行付出代价,至今仍在监狱服刑。褚浔也为过往的骄纵任性付出代价。如今重又归来,只愿昨日的浮华尽褪,能让他洗尽铅华,还有资格做一名本分安稳的小演员。
第72章
褚浔没有心情再回去上课。他在街上逛了一阵,想到答应了傅惊辰要做小馄饨,便顺路去超市买食材。
《侵蚀》杀青后,有很长一段时间,褚浔的精神状态都不够好。他已许久不在白天,去超市这类人流众多的公共场所。这次去了,发现似有顾客认出自己。褚浔不欲引人注目,先拿了一只口罩,立刻付款戴上。
心境不同,所看重的事物也已大相径庭。十八岁时,褚浔也曾被明星光环迷乱心神。那时他风光无限,所到之处,俱都引得无数粉丝、媒体大肆追捧。记得曾有知名业内人士点评圈中小生,提到褚浔时,似真似假地讲,演技对褚浔而言并不重要。因为他是天生的明星,单凭一只脸,已足够掀起娱乐圈的腥风血雨。
当年褚浔看过这篇评论,得意洋洋好不骄傲。巴不得立刻投下巨额保费,好将自己这张脸郑重其事供起来。
现在回头去想,实在浅薄可笑。既已决定要做演员,不拼演技只拼颜值,又哪里当得起“演员”这个身份?更何况,人气、粉丝、名利,乃至容貌,总要随着岁月流逝消磨殆尽。唯有演技,才能在日复一日的磨练中,变得愈发强大而有力。
褚浔挑挑捡捡,花了许多心思,方按傅惊辰的口味,选好合意的食材与调料。回到出租屋,褚浔立刻动手料理。自从回到C城,他便没再正经动手做过饭。这回要大显身手,褚浔兴致勃勃,忙忙碌碌不亦乐乎。
将鲜肉切碎剁成馅料,再加入洗净的虾仁,拌好调味料,放在一旁入味备用。褚浔再拆开面粉,准备和面擀混沌皮。
放在桌上手机响起铃声。褚浔正得兴起,只当没有听到。手机挂断,却又立刻再吵闹起来。褚浔眉心微皱,只好洗净双手接听。
沈蔚风的大名在手机屏幕上上蹿下跳。褚浔对他毫不客气,连寒暄也省去,开口便道:“小风,你真的好讨人烦!平时想找你聊天通话,十次有八次无法接通。现在我有事忙,你就连一秒钟都等不得。”
“喂喂,你可不要冤枉我!”沈蔚风大声抗议,“你打来的电话,我只有偶尔漏接,绝不是成心!而且,什么时候'十次有八次无法接通'了?我怎么都不晓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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