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种感觉无法言说,除了身体上的快感,还有心理上那种强烈的幸福充斥着我,我难以自持,却抿着嘴不敢再发出声音。我不能确定他会不会讨厌一个男人的呻?吟,然而出乎意料的是,他在我唇上呢喃:“叫出来,陈嘉,舒服就叫出来,我喜欢听……”于是我无法自持的哼出来,那是幸福的声音。
多年后当人们不再忌讳公开讨论性这个话题后,有一项公开调查数据显示,男女初次爱爱,插不进的比率远高于插错洞。这充分证明了插不进是个高概率事件,所以两个男的第一次插不进实在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何况那天我们除了激情什么其他辅助都没有。
所以我们的第一次并没有发生在那一晚,那一晚最终以失败后互撸告终。期间还有一个小插曲,彭智然愚蠢地在自己手心上吐了口唾沫,涂抹在自己上然后企图进来,结果我还是疼得不行,就放弃了。
他竟然还挺哀怨,嘀嘀咕咕地一边说电影都是骗人的,一边搂紧我睡着了。
后来我才知道,他这招是从《春光乍泄》开头的那两分钟里看来的,难怪那天他听见我不需要从头开始看,松了口气。
我简直哭笑不得。
第七十一帖
我恋爱了。
多好,再也不是单恋了。
我从来不知道恋爱原来是这么甜蜜的,那种你爱的人也爱你的感觉,美妙得无法形容。
两个人恨不能无时无刻不黏在一起,哪怕下楼倒个垃圾都要一起去;出去吃个肯德基,一块上校鸡块我咬一口他就抢过去塞嘴里;甚至上夜校的时候,两个人的大腿在桌子底下都要贴在一起,乘人不注意摸一把手什么的就跟吃了糖一样开心;上班的时候常常一个人傻笑,打电话听到他的声音就会腿软。
晚上更是睡得不太平。那次之后,我们又尝试了两次,由于当时年少无知信息匮乏,没有度娘可查没有GV可看没有同类可问,结果都不得其门而入,只能互相慰藉。而且除了第一次是关着灯的,之后他总喜欢开着灯。我要去关他不愿意,说:“你高潮的样子好性感,我要看。”我被他说得浑身通红,然后释放在他手里。
最后我们第一次竟然不是在自己家里,而是在一家连锁酒店里。
那是春节后不久他被派去参加邻近的一个城市出差参加一个会议。会议其实一共开两天,第二天晚上就能回来,但因为第一天的会议是从一早就开始的,他需要提前一天的晚上就走,也就是说我们有两天两夜整整四十八个小时左右见不到对方。
四十八小时而已,但对热恋中的人来说听上去就像四十八天一样漫长。
那天我送他去的火车站,因为下雨外加要在外面吃顿晚饭,就早早的出了门。到了火车站,就在火车站旁边的快餐店里点了点东西吃,吃完后坐着说话。那时候咖啡厅还没流行到满大街都是。
外面下着小雨,天还挺冷,我还记得他穿的是一件长款皮夹克,米色的,由一整块小牛皮制成,他那时候很喜欢。他跟我不一样,在穿着方面我喜欢柔软舒服有设计感的衣服,而他喜欢精神合身剪裁得体的衣服。不过我已经不记得自己那时候穿的什么了。
大概人都是这样,在记忆中最清晰的永远是你爱的人的样子,而不是你自己。
火车是晚上七点左右的,六点多的时候我站起来送他进站。从快餐店到火车站的话有一条小弄堂可以抄捷径到大路,那天下雨地上有点泥泞基本上没什么人,我们就撑着一把伞,从弄堂的这头走到弄堂的那头。在弄堂的尽头他站住对我说:“别送了。”我点点头不肯走,他见状又陪我撑着伞往回走,说时间还早,我再陪陪你。
结果一条短短的弄堂,两个人来来回回送了十几趟。我他妈终于相信十八相送是真的了,以前还总想,两个人送来送去脑子有病啊,事实证明恋爱中的人真的是有病的。
送到最后他叹口气,看了下手机说,火车大概要开走了。
我这时候才急起来,说那你还不快走。他看着我,把伞放低一点,遮住我们极其迅速的亲了我一口说:“舍不得,明早再走吧。”
后来当晚我们在火车站边上一个连锁酒店开了间房,因为他要赶第二天凌晨的火车。去找那连锁酒店的时候路过一家药店,都走过去十多米了,他突然叫我在边上一家小店门口等他一会儿,奔回去拦住正准备关店门的营业员,进去买了点什么东西,出来的时候神色竟然有些窃喜。
一直到晚上他捉我一起洗澡,出来后拿出一罐润滑剂往自己上面抹的时候我才知道他买了什么。我惊讶的问他:“你怎么知道这玩意儿的?”他顶住我,手心火烫地握住我的腰看着我的眼睛:“我不知道,本来想去买盒套子,想着那上面有油也许你就没这么疼,结果看到这个,就一起买了。应该可以……”说着慢慢顶进来。
我艹,结果还是疼啊,第一次真心没什么快感。然而和他结合在一起的那一瞬间,心灵上巨大的满足感抵过了所有肉体上的不适,抓着他的背,我好像又一次哭了。
这次,终于成了。
第35章 男男之间
第七十二帖
那天晚上我们睡得手脚都缠在一起,早上他走的时候惊醒了我。他亲我一下说你继续睡,我到了给你打电话,眼里的宠溺几乎要溢出来。我永远都记得那一个早晨,那是我生命和他结合在一起的第一个早晨,当然,那也是第一个腰疼的早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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