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封悄悄地握紧了右手,几颗糖的硬度有硌手,他笑吟吟回他:“我一直在,等你啊。”
叶新呆呆的望着凌封,那一刻他觉得凌封回答的似乎并不是助理的问题,而是在回应他十三年的等待,幸福得,想让他落泪。
第十章
四月十三号,天朗气清,万里无云。
叶新将新一封的情书交给五阿哥,他刚开门,门还未全开,就看见凌封的经纪人从电梯里出来了。
他急忙将门带上,回屋大口喘了一下,不过他又想他还没把五阿哥抱出去,应该没有暴露,这才渐渐平息下来。
今天凌封经纪人来,是和叶新有一部分关系的,因为今天叶新就要正式当凌封的私人生活助理了。
叶新猜他们已经在等他了,他将五阿哥放在地上,又看着在阳台上晒太阳打瞌睡的雄哥,有了大胆的想法。
两分钟后,凌封仍然拿着那信,站在客厅里,看着阳光明媚的阳台外,那是那只老鹰和肥猫离开的方向。
他在想,会是叶新吗?让动物送情书给他的那个人,会是叶新吗?
凌封捏紧了手中那张薄薄的纸,一时间,心头上情绪万千。
凌封确认自己喜欢上叶新的时候,是在离开华都的第一年,那时他和叶新已经相隔两地——在一个阴暗又肮脏的小巷里,周遭都是浓厚的血腥味,他也痛得麻木快要失去知觉的时候,最想见的人,便是叶新。那份渴望,那份疯狂的想念,让他明白自己对叶新的感情并不单纯。
直到现下,他再回想起当年那一晚,渴望的滋味仍然深深嵌在骨子里,稍一回味,记忆如新。
他曾回来过,可是不巧,公寓里的人说他们一家人已移居美国。那时候的凌封贫穷卑贱,犹如蝼蚁,他没有能力也没那个勇气去找叶新。其实他那时候就已经放弃了这份永远藏在心里的感情,可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份感情不仅不淡,反而越来越浓烈,仿佛早已融入血肉。
幸好的是,老天没对他赶尽杀绝,让他有机会步入了娱乐圈。
这个复杂的圈子给他带了金钱带来了名誉,带来了回去等叶新的勇气。拿到影帝的荣称后,他决心要回到灵芳苑,他还记得十三年前,他走时,对叶新的承诺,只是他不知道叶新有没有当真,又还记不记得。毕竟那不过是儿时一句幼稚非常的话。
他想啊,先等一年,如果叶新没有回来,那他就去美国找他。
他曾看过一本书,说人的运气是有限的,霉运有限,好运也有限。凌封想,他大部分的好运都用在了和叶新的相遇和重逢上。
这次回来第一眼看见叶新时,他没有认出来,直到叶新自己说是他曾经的邻居。那一刻,凌封心里的情绪明明汹涌如洪水,可面上却是出乎自己意料的冷静。
可他一到家,就冷静不了了,几乎是立刻就打了电话给余坤,问他自己现在该怎么办?没错,正是那通电话,被他助理给录音了。幸好的是,并没有全部被窃听到,他知道要如何保护自己,开始是太过激动,之后他匆匆挂了电话,重新换了加密拨号。
“白痴,先将人弄到自己身边啊!”
“喜欢就下药,上了再说!”
“怕个卵啊!你到底还是不是凌封?服了你了!你该不会从没谈过恋爱吧?”
“哈哈哈,你他妈居然还是处!哈哈哈,笑死我了!”
“反正你俩这么近,你不是说他刚刚还要你签名了吗?显然是迷弟。那你就用你的颜值,用你的身体迷死他呗!就算是直男也能掰弯!”
……那天,凌封被灌输了一晚上的毒配方。
一整晚他就绞尽脑汁在想如何将人拉到自己身边来。直到那个奇怪的粉丝让一只猫咪送来了一封信。
其实信的内容没什么特别的,凌封甚至都不记得那封信上写了些什么。但也因为这个粉丝,他突然记起来,叶新如今在开宠物店了。
于是,他特意让助理去叶新的店里买了一只猫。他好借着猫咪的由头,将叶新和他的距离重新拉近。只是恰巧买回来的猫咪和那个粉丝的是一个品种。
是啊,叶新在开宠物店,那粉丝送的信第一次是让猫咪,然后仓鼠、鹦鹉,再来是老鹰……凌封忍不住心生怀疑。
门铃响了两声,凌封拿着信的姿势变了变,侧着上半身看向门口。
李元去开了门,叶新进来了,带着腼腆的笑容。
凌封看着那人的笑,所有的情绪都堵在心头翻涌着,他真的很想直接开口问一句“这信是不是你写的”。可他最后还是忍下了,朝着那人露出个微笑,并礼貌地开口:“小新,坐。”
叶新心里呼了一口气,看着凌封将自己那封情书放进了抽屉里紧张的情绪终于得以疏解。
“你叫叶新是吧?”李元已经备好合约,“我听凌封说你们认识很多年了,我相信你也是凌封很信任的人。不过呢,我还是有一些问题要说说。”
“好的。”叶新坐得笔直,双手也握成拳放在膝上,那模样像是在面试。
“不用这么紧张……”李元笑了笑,“你呢,每个月管吃管住,月薪一万。哦对,你就住隔壁……我们凌封呢,不娇气,也不会苛刻到让你半夜起来去买什么吃的用的。不过呢,他每天都很忙,拍戏有时高强度工作再所难免,有些拍摄地点偏远可能还会同吃同睡,我希望你能照顾好他。你会做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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