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放声大哭,姜母就害怕了,更加凶恶地用手背扇他的嘴,不许他发出一点声响,生拉硬拽地把他带回去了。
庄墨想起来,任明卿到现在都有这个习惯,他哭得不管再厉害,不敢说话,也不敢出声。
老人家思来想去这事儿不对,过了一个礼拜左右,带着粮食米面去邻村看望任明卿。家里没人,任明卿被关在院子里。老人家挨着土墙叫他的名字,他不应,也站不起来。
“你脸上看他是好的。”老人家气愤地说,“但是她打他里面。我猜她经常打他,但是脸上看不出来,别的人不晓得。”
老人家曾经想过把任明卿讨来自己养,但是他生活不富裕,膝下没有子嗣,也不知道自己哪天会蹬腿。他要是死了,娃娃这么小,怎么办?他就想了个办法,平常省吃俭用,省下粮食走三四里地去给任明卿送吃的、送书。姜母受了他的恩惠,又被他监视着,就没有做更出格的事。
“他们还传我看上姜家寡妇哩!”老人家哭笑不得。
任明卿那几年很明显地变了。他胆子变得很小,以前只是内向,现在却病态地怕生,只敢靠着墙根走,走路的时候弯腰驼背,头垂得低低的。更加明显的一点是,他不再开口说话。他彻底失去了语言能力,仿佛变成了一个哑巴。
村子里的小孩经常欺负他,因为他们的父母背后咒骂他是个扫把星,克死了姜勇的爹,他是一个罪人,谁也不会帮罪人说话。他又没有爹娘,身体还弱小,欺负他不用付出任何代价,他是谁都可以揣上一脚的落水狗、受气包。
庄墨想起他曾拜访过的暗洞洞的房子背后,那一双双闪烁的眼睛,怀疑他们之中的每一个都曾经落井下石。正因为如此,那个村子里没有人会说真话,或者说,他们全都选择去相信姜母提供的真相。他们说他十恶不赦。这是群盲的无知,又是群氓的高明之处。他们做了不义的事,他们害了人,他们便要义正言辞、异口同声地指责那受害者是个恶人。村民越统一口径,他越觉得悲哀与绝望。
“后来安老师来咯,娃娃的日子才好过了一点。”老先生说。
“安老师?是那个凤河中学的安老师?”
“以前哪有什么凤河中学哟!就在村口那一排废弃的伐木场里上课。”
庄墨想起来教导主任带他参观学校时偶见的建筑,矮小、破旧但原样树立在操场后头,原来那才是任明卿念书的地方。
“安老师是个好人,他是大城市来的,斯斯文文,很有文化,听说还留过洋。他大学毕业,来这里支教,原本只打算待三个月,结果一来就走不了了。他同阿芷很要好。他来了以后,阿芷就不怎么上我这儿来咯!他教他写作文,阿芷语文很好。”老先生慈爱地嫉妒着,由衷地为他俩感到高兴。
“那您知道阿芷最后为什么退学么?”
“他们说他把姜勇的胳膊打折了,我不相信。”老先生摇着头,往床上坐坐,“姜勇又高又壮,是村里的小霸王,娃娃只有挨打的份。娃娃在学校里经常受人欺负,同学也不和他一道玩,安老师就把他叫到自己屋子里,让他看书。”
“所以他从前从不打架?”这和教导主任说的话不相符合,但更符合庄墨的猜测。
“挨打怎么能叫打架?他们胡说八道!”老先生义愤填膺道,“出事前一个礼拜,他还问我讨白酒,在山上采了酢浆草,做成跌打药酒。他被打了,腰上好大一个淤青。他不可能去打架,他是被人害的!”
庄墨点了点头。如果高远早就出现了,任明卿不会受那么重的伤。他猜测任明卿彻底人格分裂是受了姜勇的刺激,就是那场冲突中,他们做了什么,超出了任明卿的承受范围之内,于是诞生了第二人格来反抗。任明卿长期遭受生理上的虐待和精神上的折磨,压抑到了极点,就产生了很极端的保护机制。
“出了这么大事情,姜家妈妈不肯罢休,差点把阿芷打死在镇卫生院里咯,还要报公安抓他。村长也要他退学。后来安老师叫了人来,把阿芷送去了城里,跟村长和姜家妈妈说,要把他送走,让他不用再回来了。大家觉得好,安老师就把他的户口迁走了。”老先生叹了口气,“他走了也好,呆在这里迟早要出事。”
“他的户口是安老师办的?”
“对。我跟他一起办的。”
“那他有没有说要迁去哪里?”
“他说要迁去首都。”老爷子一辈子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省城,讲起首都,不免咧开了没牙的嘴嘿嘿直笑。首都在这辈人心目中,是天安门,是全中国的心脏。去了首都那就是飞黄腾达了,他一直相信阿芷一定会一飞冲天。
“去首都……”庄墨这么一咂摸,倒觉得自己可能绕了个大圈子,这个穷乡僻壤的安老师大有来头。任明卿的贵人不是别人,就在眼前。
第61章 殊途
庄墨在老先生家住了一晚,受了他的盛情款待,离开时留了一笔钱给他。庄墨没有带很多现金,然而在老先生眼里,这依旧是一笔巨款,推辞不肯收。这种真诚好客与任明卿如出一辙,庄墨从这位老先生身上看到了任明卿良好教养的来源。他忍不住撒了个善意的小谎,告诉他这是任明卿托自己带来孝敬他老人家的,老先生喜出望外,为任明卿高兴得直掉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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