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编辑_o白野o【完结+番外】(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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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恬心痒难耐,但是作为一个刚毕业的男大学生,他还没有练就社会男性那无坚不摧的自信心和厚脸皮,所以他顶了顶叶瞬的胳膊:“去吧!”如果这个卡座里有男人配得上她的话,一定就是叶瞬了!当然,如果庄墨有这个意愿的话,他也会是个有力的竞争者。可鉴于他如饥似渴地看着那瓶正在靠近他的红酒,不出意料的话,他注定孤独一生。

  叶瞬在田恬的怂恿下阴着脸站了起来,朝那姑娘走去。然而还没跨出一步,就听见庄墨喊了声“小心”。下一秒,他和迎面走来的侍应生撞了个满怀。托盘上的红酒“啪”地一声砸在地上,溅了他一裤腿;托盘上的鸡尾酒也整个泼在了他身上,蓝黄两色把白衬衫染出了夏威夷风情。

  “你怎么回事?!”叶瞬气急败坏。他原本不是那么容易失态的人,但就在刚刚看到女人的一瞬间,他就已经怒火中烧。他的愤怒和投射在她身上的视线一样多。

  庄墨从背后按住了他的肩膀:“算了。”然后扶起了地上的侍应生。那侍应生虽然个子不矮,但因为四肢纤长的缘故,显得异常弱不禁风。等他站直了,叶瞬才发现,他的左腿有点残疾,心中的怒火瞬间烟消云散了,安静地坐下来处理衬衫上的污渍。

  “谢谢你。”任明卿一天之内两度遭遇庄墨,两度领受了他良好的教养,对这位萍水相逢的陌生人有了一百二十分的好感,“这酒我赔给你。”

  “不用,记在我账上。”

  任明卿客气又害羞:“那不太好——更衣室里有我备用的衬衫,你朋友不嫌弃的话可以换一下,我把他的衬衫拿回去干洗。”

  “不用麻烦了,”这回是叶瞬婉拒了他的好意,“是我没看路,对不起。”

  任明卿松了口气,把地面收拾干净,一瘸一拐地离去。庄墨目送他隐入人群之中,这才从口袋里掏出了巴掌大的笔记本。刚才任明卿被叶瞬一撞,这本笔记本从西装裤袋里掉了出来,他没发觉。

  “你认识他?”田恬坐到了庄墨身边,好奇地盯着纸页,“这是什么?”

  庄墨啪得一声合拢。

  “看都不让我看?!”

  “个人隐私。”

  田恬难以置信一个人怎么可以这么不要脸:“这都不是你的!”

  “他迟早会给我看的。”庄墨嘴角上扬,看起来格外愉悦。

  白殇殇在酒吧等人。她等的人放了她的鸽子,她在躲的人却毫无预兆地从天而降。

  白殇殇今年28岁,大龄未婚女青年,青春校园文作者。她出道很早,18岁就出了自己的第一本书《星星,我们不可以忧伤》。那正是安妮baby、郭小四当道的年代,她跟风写了一系列青春恋爱故事,故事里的女主角穿着纯白的棉质长裙,披着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脚踩白色的布鞋——里头按照江湖惯例不穿袜子;故事里的男主打架,斗殴,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但我们都知道他是个好男孩儿。男主角骑着自行车在校园里撞倒女主角,他们因此相恋,相知,争吵,和好,争吵,和好,争吵,怀孕,流产,最后出国留学。故事的最后总是出国留学,因为如果到结尾,大家都不干点和学习有关的事,那么整篇文里,大家就没有做任何与学习有关的事了。这群初高中生成天都在谈恋爱,他们似乎根本不需要高考。

  虽然青春校园文大体相同,但好在白殇殇入场很早,所以她成功地成为该类型代表作者之一。尽管她远远没有达到安妮baby的咖位,不过她所取得的成就已经足以让她在自我介绍时理直气壮地说——“我是个作者”了。

  目前,她是《新绘》杂志的当家花旦。

  很少有作者可以火那么久,跟她同时出道的女作者都差不多销声匿迹了,白殇殇至今屹立不倒的原因是,她长得美。

  她是一个真正的美女作家,不是记者为了恭维瞎写的那种。她只要在微博上放放她的照片,就能比日更一万吸引更多读者。这个世界从来都不是公平的,长得美的人,活得就是比较容易。

  白殇殇的微博也是一个文艺女青年的模板案例。po在网上的照片有一年四季连续不断的旅行,加了十八层滤镜的精致美食,有那么点构图讲究的花草与虫鱼,以及她自己。她自己穿着白色的棉质长裙,披着一头海藻般的长发,手上戴着一串檀木香珠,脚踩白色的布鞋,不穿袜子,只在脚踝上系一根红绳,清纯得像她笔下的所有女主角。唯一不同的是,她的妆容足以让她媲美任何美妆博主。不过没有关系,直男管那叫素颜。她画数字油画,抄佛经,绣花,坐标不是丽江就是西藏,再不济也是大理,完美符合一个直男对初恋的所有想象,也完美符合长相平平的女孩对绿茶婊的所有想象。

  白殇殇婊得像个传奇。

  但其实私底下她不是那种人……她根本不是。

  她今天打算踩着细高跟挎着香奈儿去酒吧蹦迪到天明,高高束起的发髻暴露出她脖子上意义不明的红色图腾纹身,朋克得要命。

  天不遂人意,她的好姐妹放了她的鸽子,放任她一个人在吧台坐冷板凳;而她竟然在这儿遇到了她的编辑,怪不得她总觉得背后有股杀气。现在正是截稿期,她的连载还没交,今天编辑让她再写一篇,她当即把QQ改成隐身状态,假装自己已经死了。现在在酒吧里狭路相逢,真是报应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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