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逍抓起一床被子抛给程修,自己拿了俩耳塞塞住耳朵,翻身睡觉了。
住进青果客栈的第一天,程修就和戴逍结下了梁子。连何岸都没想到,两个性格这么好的人居然会彼此看不顺眼,搞得鸡飞狗跳。
程修因为一张床记恨上了戴逍,总爱挑些鸡零狗碎的事情向何岸吐槽,试图把戴逍描绘成一个镶进钱眼里的葛朗台,钢针都挑不出来的那种。偏偏何岸又知道,戴逍心地善良,是个非常招人喜欢的Alpha。
当戴逍身穿背心、露出花臂,宽厚的肩膀上驮着一只六百六的时候,画面奇异地违和,又奇异地温暖,让人无比留恋落昙镇的生活。
日子就这么细水长流地过了九个月,像一支卡农,重复着,重复着,逐渐就融入了少许美妙的不同。
今天没有六百六惊扰,鸭子们梳理完毛发,跳入水中,荡开一圈圈碧波与树影,钻过低矮的桥洞,集体朝镇东游去了。
“丫丫再见。”
铃兰挥了挥小手,向它们告别。
视野中央,一轮旭日从东方升了起来。朝霞是瑰丽的赤金色,天空渐趋明朗,雅闻一条街的店主们逐一卸下木板,开门营业,只有热闹了半宿的酒吧还在沉睡。
街角有一家书店,何岸曾经去过许多次。那儿卖插画集、烹调宝典、植物图册……唯独不卖印着西装半身像的商业杂志。属于城市的东西,偏僻的小镇上无人关心。
可是今天,何岸有些好奇了。
过了九个月安宁的日子后,他忽然很想知道,千里之外那座飘着烟尘与尾气的大都市里,那个驱逐了他的男人……现在过得怎样。
第十七章
天色浑浊,烟尘呛鼻。
这是郑飞鸾清早打开窗户的第一感觉。
但事实上,天气软件显示今日气温适宜,体感舒爽,空气质量指数低于30;卫星地图中,渊江植被密布,绿色覆盖了80%的城市面积;社交圈一水儿的照片,随便点开一张就是无穷无尽的晴空碧水、鸟雀花荫。
可惜那个美好的世界只存在于别处。
它与郑飞鸾五感隔离,无法在视网膜上成像。
属于他的世界更像一张被无限锐化过的照片——边缘尖利,色调刺目,酸臭的气味分子被放大了数倍,争先恐后扑入鼻腔,生怕他呼吸到哪怕一缕清甜的空气。
从不知哪天起,强烈的感官不适就一直死死纠缠着他,如同镜片上抹不去的污浊,令人厌烦,偏偏无可奈何。
郑飞鸾关上飘窗,去浴室洗了个澡。出来时,床边已经摆好了一套衬衣。
高支海岛棉,那不勒斯手工定制,最好的布料与裁剪,穿上之后却不断摩擦着肩颈与手腕,产生了类似劣质亚麻的糙刺感。没等系完扣子,郑飞鸾已经忍耐不下去,扯开衬衣掼到床上,烦躁地踏进了衣帽间。
但是直到布料铺了一地,他也没找到称心如意的。
衣架晃动的巨大声响引来了张婶,她匆匆赶来,只见那个她从小照顾到大的男人正裸着上身站在衣帽间中央,肝火大动,手里还攥着一件Brioni衬衣。
她战战兢兢地问:“飞鸾,这是怎么了?”
郑飞鸾手一扬,那件衬衣犹如一块不值钱的抹布,被毫不留情地掷到了张婶脚边:“你就让我穿这些东西出门?!”
张婶吓得头也不敢抬:“飞鸾,我真的……真的已经按你的要求熨衣服了,柔顺剂也加了双倍的量,连裁缝都说……”
说他们找不出更舒适的面料了。
千篇一律,每天都拿同样的借口搪塞他,却连最简单的穿衣问题都解决不了。
郑飞鸾竭力按捺住怒火,随便拽了一件衣服穿上,冷冷地道:“张婶,你在郑家做了也有三十年了,父亲一直夸你尽责,才选了你过来照顾我,怎么一离开本家,你就不会做事了?到底是我的衣服特别难保养,还是我比不上父亲,可以随你敷衍?”
这诛心之论实在骇人,张婶一下子面色煞白:“飞鸾,你、你怎么能这样说话?我从小就最疼你,对你和对我的亲儿子没什么两样……”
“出去。”郑飞鸾寒声道。
张婶有苦难诉,只得委屈地离开了。
郑飞鸾系好七颗贝母扣,又抓起了一件熨烫平整的西装。衣物一着身,他就像被发红的烙铁烫了肩,额头爆筋,牙齿咬紧,几乎想把张婶喊回来再骂一遍——这哪配称做西装?!简直就是一件透气性奇差的雨衣!
布料沉甸甸地裹住躯体,汗液无处可去,在密闭的夹层间蒸发。闷热、潮湿、黏稠,还不如梅雨季节一床永远干不了的湿被子!
他攥着衣领,许久才缓缓呼出一口气,没让暴躁的情绪掌控自己。
餐厅里,张婶摆好了一桌子早餐,从清粥豆浆到可颂咖啡,中式西式一应俱全,唯恐不合郑飞鸾的胃口,但挑剔的郑少爷依旧没赏脸。
他端起咖啡喝了一小口,随即脸色一变,“呸”一声全吐了回去,然后将杯子往桌上粗暴一砸,头也不回地离开了住处。
什么咖啡豆才烘焙得出这种味道?
难喝得要命!
这个世界大约是疯了……不,一定是疯了。
张婶做的菜他从小吃到大,几乎可以说塑造了他对食物的一套评判标准,无论米其林三星还是藏于民间的珍馐美味都不能与之比肩。搬离郑家大宅后,他曾抱怨吃不惯新厨子做的饭,父亲便让张婶跟了过来,专门照顾他的饮食起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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