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锦_明仔【完结+番外】(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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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起在陈允升手下胆战心惊地混日子,不如跟着聪明却又好脾气的正牌少爷手下过好日子。

  陈允衡果然不负他们的期望。

  一开始虽然稍显稚嫩,却用那聪明的脑袋,加上林耀在背后的推助,用短短的时间便力挽狂澜,重新坐回自己首位继承人的座椅。没有太多的血腥,也没有太多的冲撞,一切在暗潮汹涌中,慢慢地尘埃落定。表面平和得让人难以置信。

  如今陈氏跟着青森一起,逐渐剥离了原有的灰色产业,转型成为一家完全合法的家族企业,其中虽然也有林耀的功劳,却也跟这位决策果断,心清目明的少东家有关。

  陈允衡当然知道手下人怎么看自己。无论是仰视还是好奇,他都需要保持这样的姿态,因为没有陈允升那样以“义气”为基础的感情做笼络,他唯有用自己成功的模样来维持自己的地位和向心力。这是林耀教会他的第一课,用他曾经摔得体无完肤的教训来给自己上的第一课。

  “……他会出现的。一定会。”他靠在窗台边,看着熟悉的夜景,低声说。

  可他没想到会这么快,任何人都没想到会这么快。

  当天晚上,陈家每月例行举行一次的家族聚餐中,陈允升居然穿着那一身白衬衫牛仔裤出现了。眼神冷漠,表情依旧阴霾,可神色和外表,丝毫不见任何狼狈无措。

  他很自然地坐在自己以往坐的位子,很自然地用餐,很自然地接受家族长辈的问候。没人提红莲的事情,因为这对陈家来说是一个禁忌,曾经黑色的痕迹,如今只有在这个青年身上才找得到了。就好像一个人曾经是小偷,如今虽然洗手不干了,可曾经的同伙依旧身处苦海。他们无法嘲笑,因为那是自己的历史,嘲笑历史是个白痴的行为。

  可不问红莲,不代表他们不在意。所有人都在意的很。红莲被抄缴的原因,据说是涉嫌枪械交易和集体卖淫。后者自然是夜总会常干的事儿,可大可小,不过前者就不一样了。因为前阵子的扫黑风暴,枪支这个词敏感得像个炸弹,一碰就是炸得尸骨全无。否则单看卖淫,又怎会倾覆掉背景深厚的红莲连锁?

  不过,店关门了,人被抓了,头头却安然无恙神态自然地坐在这里吃家庭聚餐,这又算什么回事?警察都死光了吗?通缉令画错了吗?

  好奇,却没人问得出口。

  因为这个人,其实从存在开始,就是陈家的禁忌。

  第70章 番外一3…

  陈允升比陈允衡早出生了三年。

  那时候陈父刚跟陈允衡的母亲结婚,这样的丑闻对女方家庭来说无疑是个炸弹。陈父焦头烂额,虽然他曾经喜欢过那个女人,却不代表他有心要让自己的种子落入她的肚皮里。

  女人非常聪明地直到孩子出生后才现身,没有逼迫没有吵闹,因为她知道自己比起拥有显赫家庭背景的正妻来说,简直是微不足道的存在。

  可她也知道,陈老爷子喜欢孩子,陈家需要孩子。因为对于一个腥风血雨了几十年的家族来说,人丁就是他们延续下去的唯一可能。

  这场混乱,她笑到了最后。

  尽管如此,陈允升的出生依旧低调得甚至到了一岁以后才让人发觉他的存在。

  等到了陈允衡的出生,他才第一次进入大宅,与自己的弟弟见面。

  那以后,便是无法用言语来表达的煎熬。不被认可的孩子,和众星捧月的孩子,注定是水火不容的。女人用仇恨浇灌着自己的儿子长大,也因算计把自己给摧残得早生华发。

  没等女人嫉恨到发狂,陈父居然在一次车祸中与自己的妻子一同撒手人寰。

  留下一个刚上小学的孩子,还有一个正准备退位给儿子的老人。

  女人几乎要欢呼。她以为一切都有转机了。可是后来才发现,那个叫做陈允衡的孩子依旧璀璨得夺去了属于她儿子的所有光芒。这个豆丁大小的孩子竟能把所有大人们哄得团团转,无论是容貌还是性格,都颇讨人欢心。

  女人把愤怒迁移到儿子身上。

  陈允升直到十四岁前,几乎都没跟陈允衡正经对过一次话,直到后来有一天,当他手拿着西瓜刀,站在一群小喽啰前面,浑身鲜血,刚从学校逃课出来找林耀的陈允衡这才第一次撞见自己亲生哥哥“办事”的模样。

  “你……不疼吗?”被吓得小脸发白的少年问。

  陈允升斜蔑他一眼:“那是别人的血。”他不明白,以黑道起家的陈家,怎会养育这么一个怕血的孩子。

  “可你手上明明开了口子。”他又不是傻子,那么大的口子摆在那儿,难道是画上去的?

  陈允升不耐烦地看了眼伤口,用舌头舔了舔,当做止血:“破了点皮而已。”怎么还不走,妈的待会儿被保镖看到,可别以为自己想要对他怎样。

  “还是去找下医生吧。”陈允衡皱着眉头。这个据说是自己哥哥的人,从小就神出鬼没,一年难得见上几次面,如果不是这次巧合,他哪会知道他的哥哥是这种狠角色?

  “滚开。”终于不再耐烦伺候小鬼的陈允升冷声赶人。刚砍完一帮喽啰,老大估计马上要到了。斩草除根,不给老大一点颜色对方还是不会把自己放在眼里。可眼前这个家伙不但碍事,还可能会跟老爷子汇报,到时候又要回大宅里解释一番,总之就两个字: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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