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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日之后的国庆,一辆越野车不急不缓地行驶在广袤的沙漠中,行路中粗大的车轮卷起了黄沙,在平坦的沙地上留下清晰的痕迹,只是不久便被风抹去了。
车子缓缓地停在了一处凹地,车门打开,从里面蹿出了一只有着棕红色毛发的阿拉斯加,生活富足,心宽体胖,使得它的毛发油亮光滑,蓬松十分,在风中猎猎飘动,看上去相当威风。
“嘟嘟!别乱跑!”随着声音落下,常家昱从车内钻了出来。
听到他的呼喊,原本准备在辽阔无垠的沙漠上尽情撒欢的阿拉斯加立刻转过声,欢快地跑回到常家昱的身边,用头蹭了蹭他的小腿,常家昱顺手撸了把毛。
日色接近黄昏时分,落日的余晖播洒在地面的颗颗沙粒上,溅起金灿灿的光点。地表尽头,一轮橙黄色的夕阳悬在地平线上,一圆一线,像是儿童画中简单的构图,瑰丽动人。
严钧熄了火,从车上下来,常家昱回过头看他。
黑色的上衣外套,下面是军绿色的长裤,裤脚往里收,埋入了黑褐色的沙地靴中,严钧整个人的气质是一种粗粝的俊朗。
他手中还夹着一根未燃的香烟,狠狠吸了两口后将烟头丢进了车内的烟灰缸中,按动车钥匙上的键锁定了玻璃,然后走到常家昱的身边。
阿拉斯加又迈动四肢到了他的身边,蹭了蹭,半坐在地上吐着舌头,等待着主人发号施令。
严钧牵住常家昱的手,看了看四周,指了指不远处:“我们晚上就在那边搭帐篷吧。”
常家昱点了点头,那处是平地,也比较避风,如果在沙丘旁会有被流沙掩埋的可能,他提前也是看了攻略的。
大多数人去旅游都会选择环境优美的风景区或者是历史悠久的文化圣地,而常家昱更喜欢的是探险式的旅游,所以在选地址的时候考虑的都是些特殊的地方,最后定在了沙漠,今晚上他们要在这里露宿。
暮色尚浅,他们搭好帐篷在附近走了走。
百米之外有片湖,面积约有六百平方米,占地不小,在干涸的沙漠中有这样一方水源极为难得。
晚风轻拂,湖面波光荡漾,涟漪阵阵,如梦如幻。
他们索性就在湖边架起火堆,烧开了水,将备好的晚饭弄热,美美地吃过后天儿才彻底黑了下去。
吃饱喝足,两个人肩并肩坐在湖边。
“啪嗒”一声,常家昱开了瓶啤酒,和严钧的碰了碰,仰头喝了一口,味道清洌爽口。
他随意地朝湖面中看了一眼,惊讶道:“你先别动,看我们的影子。”
严钧低头一瞧,两个人的倒影像是在接吻一样,但实际上只是借位,并没有碰到彼此。
常家昱晃动着身体试了各种角度,玩得不亦乐乎,严钧笑着看了一阵,情不自禁地亲身上阵。
四唇相接的时候,阳光恰好照在他们的脸上,晕出朦胧的光圈。阿拉斯加摇着尾巴窝在一旁,用舌头去撩湖面,十分懂得自娱自乐。
夜深了,常家昱才意犹未尽地进了帐篷。
气氛太好,彼此依偎的两个人感受着对方的气息,身上都有些燥热。
片刻之后,常家昱用手解开了严钧的衣服扣子,喘着气和他断断续续地接着吻,严钧很快反客为主,翻身将人压在身下。
情到浓时,严钧抚摸着常家昱汗湿的额角,轻轻舔咬他柔软的耳垂,把情话说得缠绵无限。
不知道过了多久,一切才停歇下来。沙漠中除了穿梭而过的风声,其他声音已经听不到了。
第58章 【番外】暖冬(费宋)
宋梵清始终都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费东的那一天。
单亲家庭,不爱说话,衣服朴素,这是当时贴在他身上的标签。
十三岁那年,妈妈带着他从老家小乡镇辗转到大城市生活,而宋梵清很不适应。因为家境不好,性格也沉闷,在学校里没有交到什么朋友,偶尔还会受点排挤。
可他向来懂事,即便过得并不快乐,也不曾和宋母抱怨。
自小时候起,宋家常常只有他们母子二人。
他的父亲是一位人民警察,在其他人看来是十分高尚的职业,但宋梵清却不那么认为。他最清晰的认识是爸爸经常不在家,过年看春晚的时候家中总是缺一个人,甚至自己的生日爸爸也忘记过多次。
他的爸爸很忙,是为人民服务,很辛苦。宋梵清想,他的爸爸是一个好警察,但不是一个好父亲,因为他几乎没有从对方那里获得过父爱,那是让他感到陌生的东西。
来到B市念书之前,他一直都在乡镇的小学读书,十二岁之前的生活很平庸,也很平静。后来宋母想让他读一个好的中学,便在B市租了一间独院,虽然不如以前过得自在,但也还算如意,直到一个消息再次打破他的生活。
宋梵清的爸爸身患重病,在战地医院去世,临死前也没有给妻儿留下哪怕一句遗言。
站在灵堂前的时候,宋梵清还处在迷茫之中。亲戚来时都做好了安慰他的准备,但是发现人并没有哭,也没有情绪,私下里也是议论纷纷,觉得这孩子太薄情了。他恰好站在那些人的身后,将一切话语都听入了耳中。
“哭得凶就是孝子吗?谁发明的理论?”
宋梵清听到身后传来一个沉厚又带着几分慵懒的声音,他怔怔地回头,还未看清面前的人长什么样子,一只宽厚的手掌已经落在了他的头顶上怜爱地揉了揉,那温度透过头皮,一直蔓延到了他的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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