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里九点多,小巷子里还有人迹,据说三年之内,他们这片居民区也要拆迁,所以有些人又搬回来住了。
因为在繁华的都市中,他们这个类似于郊区的贫民地方,竟然算是一片世外桃源般的净土,因此很多人在这里住了几天,就不再搬走了。
路灯下,一对年轻男孩手挽着手从面前走过,擦身而过的时候,听见高大的男孩子正对另一个男孩说着要买的毛衣的款式。
乐谣羡慕的回头看了他们一眼,然后回过头来,很珍惜的摸着自己脖子上的围巾,轻声自语道:「对啊,买一件吧,很暖和的哦,我也有他给我买的东西,屋里的钢琴,还有这条围巾,他对我也很好,一点也不比你们差啊……」
他一边说着,就又回头看了那对渐行渐远的情侣一眼,再回过头,看了看地上被路灯拉长的孤单影子,刚刚用自言自语营造出的幸福感就轰然坍塌,强忍住泪意,他大踏步的回到家里。
「啧啧,真难得啊,都是大明星了,也有人拿着大把的钞票追求,竟然还能为咱们少爷守身如玉,难得,太难得了。」两个保镖从黑暗中现身出来,追随着乐谣远去的脚步,一边摇着头啧啧赞叹。
「难得个屁,要是我,管他什么旧情人,先放纵一回再说,反正是少爷先对不起我,哼,干什么要为他守身如玉啊。每天就活在回忆里,累不累啊?怪不得少爷说他性格有点懦弱,真就是一只兔子,狼都跑了,也不敢去找只公兔子玩乐几回。」另一个保镖愤愤不平的骂着,但是仔细一寻思,这话里话外都是在为乐谣抱不平。
「所以人家才赢了少爷的痴心不悔,至于你,少爷早一拳给你揍到天边去了。」先前说话的保镖撇嘴:「算了,等吧,慢慢的等吧,少爷应该不会等到三年才回来的,只要他们俩把最后那个坎儿给跨过去了,就算是守得云开见月明,皆大欢喜了。」
「希望吧,虽然我对他们并不抱太大信心,不过还是希望他们能够有情人终成眷属吧。」另一个保镖喃喃念着,眼看前面的乐谣已经没影儿了,他也催促同伴加快了脚步。
春去秋来时光荏苒,转眼间,又是一年过去了。
一张告示贴在红砖的墙壁上,于是社区拆迁的事情得到证实,应该最近就会有相关人员过来办理。
乐谣站在老旧的楼下,看着这栋陪伴了自己二十多年的老楼,想到它就要成为回忆,心中还真是有一些不舍。
「谣谣,买一套房子吧,你现在要买房子,应该也用不着贷款吧。」
香琳和阿光站在乐谣的左右,他们今天要一起去一百多里外风景秀丽的度假区去录节目,车子开到这里的时候,乐谣想起自己的歌本忘了带,就提出回家拿,于是何勇让香琳和阿光陪他回来,因为香琳是开着自己的车,到时候可以载他们直接去度假区。
「就是就是,这么小又这么旧的房子,亏你也能住得下去,要是说以前条件不好,那是没办法,但你现在买一套房子绰绰有余,为什么还要窝在这里啊?」阿光也附和着,他是真不明白乐谣怎么想的。
乐谣微微的笑了笑,低下头往前走,一边轻声道:「再说吧,不是要拆迁吗?拆迁后肯定会在这地方盖新楼的,那个时候我就可以住新家了啊。」
「不是吧谣谣,你……你还要住在这儿?」香琳美丽的丹凤眼都快瞪出来了,她像是看一个疯子一样的看着乐谣,指着路边老旧的建筑:「这……这地方到底有什么好?远离市中心又偏僻,离电视台更是远,要是好地段也就算了,但……事实上,它什么也不是啊,你到底为什么就要死心眼的守在这儿啊?」
「没有啊,这里哪有你说的那样糟糕。」乐谣忍不住啼笑皆非,摇头道:「虽然远离市中心,但这里的环境很好,夜里虽然没有璀璨的夜景和闪烁的霓虹,但是很安静,没有都市里的喧嚣和嘈杂,我觉得很好啊。」书香他看见香琳还是想说什么,就终于收敛了笑容,叹了口气小声道:「琳姐,你什么都不要说了,我一定会在这里,他说过……要我等他,我就一定在这里等他,不管是一年,十年,几十年都好,我就在这儿守着,哪儿也不去。我怕……我怕我离开这里,他再回来的时候,会找不到我……」
香琳楞了一下,之后才醒悟乐谣口中的他就是江睿。两年过去了,除了乐谣仍然对这个人铭心刻骨之外,她们这些外人早已把那个冷酷帅气的男子给抛到了脑后。
从最初的失落和伤心过后,乐谣一直都很积极向上,也从来不会在自己等人面前露出落寞的样子和提起那个人的名字。香琳还以为乐谣早已从江睿给他留下的阴影中走了出来,却没想到,这个傻孩子两年来竟一直痴心不悔,就为了江睿,他守在这个老房子里,宁愿每天挤地铁上下班……
「你……你真傻,傻到家了……」香琳喃喃的道:「你……你就算不肯搬走,那拆迁的时候,你要住在哪里?难道要在这附近搭一个帐篷住?」
「你真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啊琳姐。」乐谣笑了:「我打算到时候就买一顶大帐篷,再在附近租一个房子,把家俱什么的都搬进房子里,然后晚上就把帐篷支在工地上睡觉,嗯,白天帐篷就托工人们帮我看管,对,我还要在上面写上大大的六个字『乐谣江睿的家』,这样他不管什么时候回来,都可以知道我还在这里等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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