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仓鼠好可怜,差点没命不说,退职金还被人给瓜分了,又被逼着去餐馆打工,才迫使他背井离乡的跑到这里来,他心里一定很难过吧。
凌正中想也不想就上前抱住了向天,拍着他的后背安慰道:“对不起,向天,都是我不好,让你想起那些伤心事,你不要难过了,你想在这里住多久就住多久,我决不会瓜分你的血汗钱。”
嗅到向天身上若有若无的清香,凌正中一惊,他在做什么?这个拥抱动作是不是很暧昧?
不久前他在向天面前赤身裸体的情景一下子涌了上来,凌正中顿时红了脸,忙放开向天,结结巴巴说了句我去洗澡了,就溜掉了。
看着脸红得像西红柿的凌正中,向天忍了好久才没让自己笑出声来。
他没有伤心啊,之所以跑出来其实只是怕了家里的河东狮吼,实际上,能顺利逃出来他还开心得很呢,是他的叙述有问题吗?怎么好像凌正中把他当成了被扫地出门的可怜孩子……
已经很多年没在国内住过了,看来他的语言表达能力真的很差,又让正中误会了。
可是,刚才那个拥抱真的很温暖,不同于对方晚上总把他当抱枕的抱法,是那种真心的拥抱,心疼着他的拥抱。
这样的拥抱,如果可以,他想要一辈子……
“嗯,你就是程静?”望着眼前这位正襟危坐的面试者,凌正中问道。
女孩习惯性的托了下眼镜框,用很柔和的声音说:“是的。”
这是个身材高挑,相貌端庄的女孩,五官搭配得很柔和,嘴角带着浅浅的微笑,微棕色的秀发被削成细碎状直垂到肩上,总体来说是个比较漂亮的女子,如果抛开她那副金丝眼镜的话。
凌正中不喜欢女孩戴眼镜。
男人戴眼镜或许可以增加几分风度和优雅,但女孩就不同了,一副眼镜可以让她凭空年长二十岁,眼睛是脸部最灵动的地方,把它裹在厚厚的眼镜片下,简直就是暴殄天物,就拿程静来说吧,她的眼睛明明很好看的,可一副金丝眼镜就破坏了整个五官的和谐。
“程小姐,我们以前是否曾见过面?”
不知怎么的,凌正中总觉得程静有点儿面熟,可是又完全没什么印象。
“凌先生,我们素未蒙面。”程静微笑道:“我从外地来,刚到这个城市不久,应该没有机会认识凌先生。”
说的也是,他也不记得自己认识戴眼镜的女孩。
凌正中看看程静的履历,二十八岁,专攻计算器编程,硕士学位,曾在某家外企任职两年,因人事调动的原因而辞去了先前的那份工作。
39
“程小姐,以你的学历,即使做部门主管也没有问题,秘书一职于你而言有些大材小用了。”
程静微微一笑。
“凌先生,书上得来总觉浅,再高的学历也需要丰富的工作经验来补充,职位并不能代表什么,工作内容和态度才是最重要的,如果我连最基本的秘书工作都做不好,又怎么能担当起部门主管的重任?”
“程小姐,你太自谦了。”
“凌先生,我想你希望聘请的决不会是一个妄自尊大的秘书吧。”
程静的一言让凌正中笑了起来,这个女孩口才不错。
复试其实只是个过程问题,初试时该问询的乐华也都问过了,凌正中所做的就是确认一下应聘者的应变能力和口才修养,这是作为秘书必不可少的两项基本准则,至于工作能力方面,可以通过实践来提高,凌正中看着眼前这个淡妆素裹,不亢不卑跟他应答的女子,心中已给她打了九十分。
乐华看人有眼光,这个女孩不错,就是她了。
“程小姐,你被录取了,欢迎你加入我们公司。”
凌正中站起身来,将手伸向对方,程静也站起身,把手回握过去。
“谢谢凌先生给我机会,我一定好好做。”
终于内定好了人选,乐华也可以安心去当她的准妈妈了,凌正中心里一块石头总算放了下来,程静看来是个很聪明的女子,这里的工作她应该很快就会得心应手的。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乐华开始教程静处理办公室各项工作,程静果然做得很好,甚至连乐华给凌正中倒咖啡的工作也交给了程静。
那几个攻击凌正中的歹徒已经认罪,他们言称跟凌正中素不相识,只是收了钱为人卖命而已,本以为对付的是普通人,谁知道会栽这么大一个跟头,至于那个买凶的人,他们的描述和上次租车人描述的完全一样,也是一个戴墨镜加口罩,大波浪卷头发的女人,至于细节,他们就说不出个所以然了。
又是一个女人。
向天在得知这一情况后并没跟凌正中说起,他知道即使是说了,那个神经堪比水管的凌正中也必定没有任何头绪。
好像事情兜了一圈又回到了原点。
那些关于余胜麟和许扬的传言,由于当事人近期和凌正中的关系突然好转,流言也就不攻自破,余胜麟私下跟凌正中说,他怀疑是那个副经理林晖搞的鬼,因为那天他跟许扬通电话时,林晖正巧在他秘书的屋里,而且他若下马接任之人必是林晖,就冲这点,林晖便有散播谣言的动机,不过他也没有真凭实据,就只能是私下怀疑,凡事多个心眼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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