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周之内,大强哥并不在我面前。谁知道他干嘛去了?也许是跑上天台把内裤套在头上变身然后开着飞机拯救世界——当然这是我开玩笑的,最有可能的也许是派麾下小弟去把那安炸弹的秘密集团一网打尽。
我困倦地倒在这间宾馆一样秘密的房间里,吃了睡,睡了吃,仿佛要把这一辈子所有没能睡好的觉都补回来。这间建筑很像他上次带我去的公寓,装修简单,空荡荡的杳无人迹,是真正的凌波丽的房间——我猜想,作为掌握某种秘密势力的代表人物,大强哥一定有很多这样秘密的房间。
我在这间建筑里慢吞吞地走着。它到处都是白油漆,所到之处一片洁白,就好像一个白色的迷宫。除了床、洗浴用具、冰箱里的吃的以外,什么都没有。我摸索了半天之后才能确认,这是一个半装修之后的小别墅,楼下那个客厅大的可以打羽毛球了……啊,不过这和我有什么关系?
我下意识地不愿意去想。有时候果然一无所知才是幸福,真希望我醒来以后也发现这是梦而已。我就维持着这样脑袋和身体都空荡荡的状态,猪一样过了一周,每天睡十五个小时以上。
他只留下了他的小兔子手机给我,因为我睡着的时候,也把它强行拽在手里。
第一次用触屏机,用起来格外没有安全感,就犹如这机器的主人。我按了半天才想起来把微博打开,也许我应该通知一下大家我这几天都不能更新了……不过没用。这里没有无线网络,连移动信号都没有。
所以我只能趴在床上拨弄那个小兔子,小兔子摇摇晃晃的,耳朵是白色的棉布,眼睛是两条黑线,组成“><”的形状,嘴巴是一个柔和的“w”……蛮少有男人会听起来这么柔情,据说这是大强哥自己做的,同志们,基佬们,你们相信吗?
我捏着那个小兔子,就那样睡着了一次又一次。没关系,反正明天醒过来,冰箱里的吃的又满了。
夜里应该有人一直在我身侧轻声叹息或者重重凝视,不过我一次也没有醒过来。
我陷入各种混乱漫长的梦境里,我苦大仇深的傻儿子陈聿哲,一次又一次地化身超人蝙蝠侠奥特曼Neo等人来救我。他越来越不满意了,经常是从燃烧的火场里把我拖出来又跑上天台把巨型大蜘蛛从高楼上踢下去再以一把菜刀大战街道口无数狂化了的僵尸城管部队以后,愤怒地指着我喊:“爸爸真是个笨蛋!你到底有什么不满意的,我有多累你知道吗!”
我低头,愧疚地说:“儿子,对不起。”
半边白衬衫被熏灰了的陈聿哲戴着安全帽,他身后是隐隐约约的大爆炸场面,火光却把他的眼睛衬得更如寒星一样清绝,就好像那个著名的MV《纯爷们从不回头看爆炸》……他叹了口气,脱下灰扑扑的手套,拍了拍我的头发,说:“爸爸,你要是实在不开心,就趴在我肩上大哭一场吧。”
我闻言一阵感动,心道还是儿子好,儿子是爸爸的小棉袄——随即我猛地上前一蹭,抱住我儿子明明还是少年一样瘦弱的肩膀干嚎起来……咦我儿子的肩膀怎么变得这么壮实了?
我抬头看着他,见他一脸无奈地望着我说:“爸爸,其实我已经长大了,可以照顾你了。”
恍然一震,我蓦地惊醒过来。周身一片夜色,光怪陆离的路灯一格一格犹如电影画面那样从窗口擦过去,而我才刚刚茫然地睁开眼,手里捏着那个小兔子。
我扭头望着驾驶座前方。化成灰了我也能感觉到,这里不就是大强哥那辆迈巴赫里吗!
“我现在可以回去吗?”我开口说。嗓子有点儿哑。
他的脸在后视镜里还是那样坚毅又隐忍。他对我点了点头。
我毫不意外我为何睡得那样沉,竟然没能发现自己已经从床上移到了车里,而这车终将驶向我那间小屋子,也将驶向我和大强哥的终点……不过,这又有什么呢?和大强哥在一起,已经没有什么事情能让我更加震惊的了。
我茫然地发了一会儿呆。窗外的景色越来越熟悉,我认出这就是去我家的必经之路——“这个小兔子可以给我吗?”我问他。
他又点了点头。太好了,他没说话。我怕我一听到这说话的声音就舍不得走了。
终于,他还是像过去一样把车开到距离我的房子不远处的那个宾馆楼下的停车场里了。我把那个小兔子从iPhone上卸下来,从后面递过去给他……太难受了。我一直看着他的眼睛,看着他低头把那个小触屏接过去,一语不发,连嘴唇也没有腰……如果我是个女孩子,此刻就毫不在意地放心大胆地哭了吧。
如果这是一部小说或者电影什么的,我猜他会抓到那个手机然后一把抓住我的手,或者我会反扑过去抱着他的脸啃起来……但是这个夜晚,太理智了。
我对他说了一声,再见。然后我关上车门颓丧离去,话说杨柳岸晓风残月,酒冷夜阑,大抵如此了。我虽没喝,却像醉了一样颓废。
如果再有爆炸什么的发生,来就来吧,也许下辈子投胎二次元能幸福一点。
我房间里的挂钟也在滴答滴答地响。然而我知道,这个再也不可能是炸弹了——既然我能平安被放回来,他必然已经处理好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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