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鬼?”
“跟你说了你也不懂,不过这玫瑰的味道中,好像还掺杂着其他玫瑰氏族的气味。”
“你到底在说些什么?”林夕雾觉得自己的智商掉线了,怎么完全听不懂对方的话语。
“我说,血见愁大人是可以和元老们所媲美的伟大玫瑰氏族。”
“你口中的那个血见愁,他做了什么啊?伟大在哪里?”
“他是血族生物学的天才,据说他当时有个疯狂的科学家朋友,对方是威尼斯纯血,特别喜欢做实验,还取了一些血见愁大人的血液,进行研究,我们学校实验室的血液就是那位疯狂科学家所提供的,自从血见愁大人逝世以来,那些血液变得无比珍贵,就像你们人类对待爱因斯坦的大脑一样,我们将血见愁的血液看得很重。”
“也不是很懂你们玫瑰氏族,血液不就是用来喝的吗?还有个功能就是给患者输血。”
“你说到点子上了,血见愁大人的血液是可以输给人类的,那个科学家曾做过类似的实验,结果还被我祖父骂了一通,说玫瑰氏族的血不可以给人类。你知道把血给人类代表了什么含义吗?”
“示忠?”
“什么呀?那是指把人类收为自己孩子的意思,把人类变为血族,通常这种行为被称为初拥,血族将人类变为血族的时候,如果那个人类的意志力不坚强,就会因为身体无法承受新的血液而死亡。而成功变为血族的人类也不是没有,然而玫瑰氏族就不一样了,根据那位科学家的研究记录表明,若是初拥的时候不能将人类成功变为玫瑰氏族的话,通常都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首先,人类的肉体会化迅速腐烂,化为泥土;其次,人类变为傀儡,拥有该玫瑰氏族能力的一小部分,并丧失了自身的意志;其三,女性人类可以通过生育的方式,复制出一个一模一样的玫瑰氏族;其四,顺利地将人类变为维持原有人格的玫瑰氏族与人类混血,这种几率比较小,而且还属于犯罪行为,我祖父对这方面管得比较严,目前所知道的混血只有盗心者鬼叶;最后,毫无变化,这最后一点基本上是属于假想,不过血见愁大人的血液验证了这一观点,他的血液可以输给失血过多的人类,而让人类毫无变化地继续作为人类存活,估计他们会活得比一般人类长寿,而且他们的后代也是普通人类,至于其他的实验结果,目前还没有数据更新。”
林夕雾站在原地,默默听完了眼前这个小女孩的背书式长篇大论,也许她所说的都是他们血族学校课本上的内容。
“你给我讲这些做什么?”
“这血是从哪儿弄来的?”小女孩盯着林夕雾手上的那瓶喷雾问道。
“不管你信不信,反正不是从实验室偷来的。”
小女孩用一副怀疑的目光瞪向林夕雾。
“你是不是也想喝喝看?”
“就问你是从哪儿弄来的。”
“这是我哥的血,怎么了!我哥才不是什么血见愁。”
“这么说来,前段时间,血猎公敌盯上了林佳翼,莫非和这血有关?”小女孩说着,摸着下巴,垂头沉思起来。
“星星看的那场电影什么时候散场?”
“大概还有一个小时吧,你找他什么事?”
“老魏让我转交一样东西给他。”
“林佳翼到底是何许人也?”小女孩又将话题转了回去。
“我哥就是我哥,一个靠人类食物为生的普通人,不对,纠正一下,不是普通人,是个很污的人。”
“怎么可能是普通人,真想把他抓回去解剖研究一下。”
“你敢解剖我哥,我就把你碎尸万段。”
“我爸妈都没有把我碎尸万段过,你竟然说要把我碎尸万段。”
“爸妈都要把你碎尸万段,那还是亲生的吗?”两人的身边走过了几个拿着奶茶的年轻女生,林夕雾嗅了嗅空气中飘过的一阵奶茶香,“说了这么多,有些口渴了,你喝不喝奶茶?我请你。”
“我要草莓奶昔。”
“说起来,你叫什么名字?”
“我名为微薇,今年十八岁。”
“18了啊?那看上去怎么那么小。”
“玫瑰氏族的身体通常都发育得很缓慢。”
“血族的舌头不是尝不出食物味道的吗?”
“不要把我们玫瑰氏族与普通血族相提并论。”
于是,林夕雾在鼎茶买了两杯饮料,其中一杯草莓味的递给了刚认识的微薇,然后他们跑到了楼上电影院,坐在门口的椅子上等待电影散场,边喝着奶茶,边聊了起来。
“你平常都喜欢做什么啊?”
“宅在家里解剖人体。”
“人体?”
“都是一些养在家里的血奴,别看我这样,我可是拥有着治愈能力,就算把他们解剖了,也不会把他们折腾死。”
“我认识的一个人是喜欢宅在家里的技术宅,那你就是医术宅咯?不过,既然你那么喜欢家里蹲,跑出来做什么?”
“祖父让我别做宅女,就把我交给了上海亲王。”
“你一个治愈系的,这样独自待着,万一碰上了攻击你的血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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