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你还有点智商,知道我是少数民族的,不过我再纠正一下,是少数贵/鬼族,你知道一个道理吗,少数比多数更有取胜可能性,我们……”
林夕雾及时制止了对方接下来的长篇大论,继续问道:“我想知道的是你们之间的关系,不是你们的家事。”
“我刚才正要和你讲,别随意打断我的话。你知道现代有很多吸血鬼的影视或者书籍作品吧?”
“多少看过一些。”
“那你应该知道血族,纯血,血猎之类的词吧?”
“知道,基础中的基础。”
“那就好说了,表面上被称为‘纯血’的血族其实不是真正的纯血,我们玫瑰氏族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纯血,而且氏族成员特别稀少……”
林夕雾现在心情还不错,边喝着刚才点的消暑饮料,边默默听着眼前的小萝莉那中二感爆棚,且在旁人听来耻度很大的对话。
“而轮梅是在我们族出生的,我还看着他长大……”
眼前这小丫头片子在说些什么啊,从外表上来看,明明是罗森比她大了一轮好吗。林夕雾在内心中如此吐槽道,然而他的想法仿佛被对方看穿了。
“我长得嫩,我自豪!你能理解我活了五百多年,胸一点都不长是什么感受吗?”小萝莉突然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了,便清了清嗓子继而道,“轮梅是我们族的罪孽,他不应该出生的。”
“照你的脑洞来讲,罗森其实是血族?”
“别给他乱起名字,轮梅不是血族,是亡灵。”
“小妹妹,你写的小说主题太乱了吧,一会儿血族,一会儿亡灵,接下来难道是重生文的节奏还是不死族什么的?”
“都说了别叫我小妹妹,我姓玫瑰,名叫彼岸樱。”
“我明白了,这又是小学生玛丽苏文的节奏,看来你病得不轻啊,要不要哥哥送你回医院?”
“你们,还没说好吗?我的情人到底怎么样了?”隔壁桌的大叔终于听不下去了,手搭上了小萝莉的肩膀,示意她面向自己继续刚才的谈话。
小萝莉转头瞪了对方一眼,不满道:“你能不能不要随便碰我,再娇小的玫瑰都是有刺的。”语音刚落,只见大叔就此倒地,没有了意识。
“这难道是传说中的霸王色霸气?”林夕雾看待小萝莉的眼神从最初的满脸嘲讽看笑话到双眼熠熠生辉,对她一脸崇拜,“我还以为你刚才瞪晕大叔的时候会喊招式名。”
“你在说些什么?能不能不要那么中二。”
“我可不想被你说中二,你刚才对大叔做了什么?”
“我是玫瑰氏族的,血液中自然有一种独特的玫瑰香味,可以使人类、动物以及低等血族在不知不觉中昏迷。”
也就是说这个中二小萝莉放了一个香屁把大叔熏晕了?不过,大叔的昏迷并没有在店内引起什么骚乱。
“什么放屁,你能再低俗一点吗!这是透过皮肤飘出来的。”
“你会读心术?不过你也别怪我,我哥比较污,我只是被他带坏了而已。”林夕雾黑了一把不在场的某人,继续说道,“仔细看看这大叔有点眼熟啊,丑成这样的人还真不多,该不会是我家青梅之前去相亲过的那个大叔吧?好了,你继续说你的吧。”
“外界对轮梅有一个流行的称呼——后悔日记,将他创造了出来,我们玫瑰氏族的确很后悔,之后因为一些巧合,我听说轮梅落到了夜之魔女莉莉丝的手中,但是莉莉丝否认了,原来在你手里啊,现在请你把轮梅还给我们。”
“把老婆放回娘家的男人还是男人吗?我不会把罗森交给你们的。”
小萝莉冷笑了一声:“区区一个人类,打算跟我们氏族作对吗?”
“你刚才也说过了吧,少数比多数更有取胜可能性。”林夕雾毫不畏惧地笑了。
而一直在旁边围观的罗森,无法从林夕雾那微微挑起的嘴角上移开视线,他赌这个自信满满的男人会赢到最后。
第21章 安魂曲#C线#△过去△
我和林佳翼中考结束的那年暑假,跟随着吃货组们一起来到了上海世博会。
途中,我和林佳翼对林夕雾的再三迷路已经忍无可忍了,便与吃货组分头行动了。
我牵着林佳翼的手防止他中暑倒地,这孩子真是体质比较差。在路人们看来,我们俩是一双恋人,因为林佳翼也紧紧地牵着我的手,其实我和林佳翼只是闺蜜组,男女之间会存在真正的友谊只有一种情况——其中至少有一人是同性恋,不过林佳翼并不肯承认自己是同性恋,只认为自己是双性恋。
我们俩找了一个不用怎么排队的太平洋联合馆进去避暑,在入口处,我们松开了彼此的手。
在室内就不必担心林佳翼会中暑了,我们暂时分开了行动,去看各自感兴趣的区域。
我在馆内绕了一圈,然后被一个似乎是同龄人的外国男孩搭讪了,也许是他看到我没有人陪伴才来搭讪的吧。反正馆内都看过一圈了,闲着没事做便和他聊了几句,聊下来得知对方是个英国人,比我大了一岁,此次因为父母有事来不了,便和年上的男朋友一起来的,他说他男朋友消化系统不太好,刚吃过饭就必须去厕所排泄,所以他在这个展馆内等待对方。不过这种事讲给我这个初次见面的女孩子听真的好吗,我有些尴尬地朝对方笑了笑。然后,我们又聊了一些其它的,直到他男朋友出现将他带走,我这才松了一口气,跟他这种类型的人相处好累啊。
52书库推荐浏览: 恋毛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