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家世背景比较特殊,我之前不是跟你说过了吗?”
“我知道,她是玫瑰氏族的元老香夫人的第一个孙女,她的‘母亲’是香夫人的二儿子绯寒,她的父亲是第一代氏族族员火棘,地位比香夫人稍微低那么一点,但是也可以算作氏族元老。”
“火鸡!”林夕雾在睡梦中喊了一句,嘴角还流出了点口水。
“吓我一跳。”斗篷男朝后备箱望去,结果被微薇恶狠狠地瞪了一眼,他实在是无法想象这2000年出生的孩子只有五岁的外表。
“我之前不是说过了吗,你身为血奴,而且还是人类,不要对玫瑰氏族的族员直呼其名。”司机继续对斗篷男训话道,然而他的语气平平,并没有听出训话的意味来。
“知道了,唐僧。”
“谁是唐僧啊!”司机差点把口中的棒棒糖都弄掉了,“我好歹也是上海亲王——唐怿文!”
“因为你很啰嗦啊,给你取个外号不可以吗?”
“我也只对你啰嗦,就你需要管教。”
“是谁管教谁还说不准呢。”斗篷男露出了一个戏谑的笑容。
“你们都给我闭嘴。”微薇被前座两人的斗嘴吵得心烦意乱。
“微薇,你不怕黑了吗?我只是想弄出点声音来,让你减少对黑暗的恐惧。”斗篷男说着又朝后方望去。
微薇虽然身为血族,却意外的惧怕黑暗,如果让她独自处于黑暗之中的话都会瑟瑟发抖。
“闭嘴!”微薇的食指在空中画了一条线,封住了斗篷男的嘴巴。每个玫瑰氏族都有各自擅长的能力,微薇拥有着治愈能力,能够缝合一切伤口,当然也能缝住某人的嘴巴。
于是车内安静了下来,林夕雾咽口水的声音清晰可辨,大概是刚才他的耳朵捕捉到了“火棘”二字,正做起圣诞节吃火鸡的梦吧。一切正常到就仿佛林夕雾的心脏没有被夺走一样。
夜间,路上的车辆很少,驾驶了很久才看到前面有一两辆车,虽然路上也没有行人,但是唐怿文路过了几个红灯还是乖乖停下来等待,除了碰上红灯,车子几乎顺畅地开了一路,大约开了一刻钟,便来到了嘉定镇。唐怿文驾着车进了一个看上去极为普通的住宅区,小区内都是只有六层的住宅楼,住宅楼里也没有电梯。唐怿文在住宅区内绕了几个弯,将车停到了地下车库,然后熄了火。
“微薇,你现在可以把他嘴巴上的拉链打开了。”唐怿文说着,打开车门下了车。
微薇很不情愿地用手在空气中比了一把剪刀,剪开了缝在斗篷男唇瓣上看不见的线。
终于可以张口说话后,斗篷男微微叹了口气,想要说些什么的他在看到微薇那凶恶的眼神后便将话咽了回去,他默默下了车,准备搬运熟睡中的林夕雾。
趁着现在搬运的过程中就先介绍一下这位神秘的斗篷男吧,他是上海亲王唐怿文的血奴。很久以前,唐怿文有过一个女性人类血奴,自从那个人类死了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圈养过血奴了,直到他遇到了这位斗篷男。
这位斗篷男曾是玫瑰氏族的族员彼岸樱进贡给唐怿文的,彼岸樱来觐见上海亲王的时候总归得带些什么伴手礼,她早就听闻唐怿文喜好甜食,于是便在街上随随便便抓了一个血比较甜的人类拿去当礼物了。
唐怿文原本是打算将这个可怜的路人放回去的,结果彼岸樱当场用爪子割开了伴手礼的皮肤,一股芳香沁人的甘甜气息瞬间在大厅中弥漫开来,唐怿文不禁咽了口唾沫。
唐怿文对这个新得到的血奴简直是往死里宠,因为人类的生命着实短暂,他想着反正也就短短的一百年左右,就宠着吧。所以无论这个血奴对他说了什么不敬的话,他都没有放在心上。
血奴的名字叫贾凌星,是一个刚刚高中毕业不久的普通人类,虽然他外表长得很纯良,第一眼看去,都觉得他是个青涩的少年,其实他是个抖S,还很腹黑,善于伪装成纯良的小天使形象,实则却是个小恶魔。
贾凌星在成为唐怿文的血奴之前,有过一个“男朋友”,当然那只是对方自认为自己是他的男朋友,而贾凌星根本没把对方当男友,只是把那个傻逼当成了行走的取款机,那个丑出新高度的大叔总是给他买各种各样的东西,某一次“约会”途中,贾凌星被一个小萝莉给劫走了,小萝莉将他带到了唐怿文的面前,然后他就此走进了这个奇妙的世界。
小萝莉将他的手部皮肤割开后,唐怿文咽口水的声音似乎在整个大厅中回荡,也许是他目前的回忆有些夸张了,但他至今仍记得那天唐怿文对着自己咽口水的声音,不同于某个大叔对自己的□□,而是□□裸的食欲。
小萝莉离开后,唐怿文走到了他的身边,一把抓起他的手,开始舔舐起来,瞬间有一股酥麻感从他的手部传至了大脑,然后大脑再将这酥麻感传至了身上的每一处,他全身战栗了一下,喉中不禁发出了“嗯哈……”一声,然后他被自己的声音吓了一跳,他觉得方才的声音很是陌生,难以想象这是从自己的口中发出来的。
后来不知为何,唐怿文对他又是拥抱又是亲吻的,明明才见面没多久,就做出了这种类似于热恋中的情侣所做的事,然而最让他震惊的是他对唐怿文的举动并不反感,明明之前那个大叔对他搂抱亲吻的时候,他都反胃地想吐了,当那个大叔恳求和他发生关系的时候,他借口说自己还小,起码要等自己大学毕业后才可以,而唐怿文对他亲吻的时候,他身体本能反应,做出了诱受的行为,虽然他的字典中并没有“诱受”这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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