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佳翼突然发现有一个人正在敲车窗,于是他摇下了窗户,只见车外的人有些恼火地说道:“你他妈逼的开不开车,堵住老子的路了,好狗不挡道你知道吗?”
“对不起,我马上开走。”林佳翼连连道歉,踩了一脚油门,将车开上了大道,踏上了归路。
林佳翼虽然看似在专注地开车,但他仍未从刚才的震惊中回过神来,他觉得坐在副驾驶座上的不是他的亲弟弟,而是怪物,他的声音都有些颤抖了:“你刚才对我做了什么?”
“你就当作被蚊子叮了。”林夕雾伸手摸了一下自己上颚的牙齿,方才的尖牙已经消失不见了,但他舌齿间遗留的玫瑰香味证实了刚才的一切并非幻觉。
“也就是说你刚才真的咬了我?你没有虎牙的吧?为什么我刚才看到尖牙了?”
“先不说我的事了,倒是你,为什么血液是玫瑰味的?难道你也是玫瑰氏族的一员吗?”这一日上午在街上闲逛的时候,魏老大给林夕雾讲了很多,其中也说到了玫瑰氏族的事,而且曾经在外滩的时候,他也碰上了自称玫瑰氏族的“小萝莉”彼岸樱。
“什么玫瑰氏族?哪部小说还是动漫里的吗?”
“玫瑰氏族类似于血族,又不是血族。”
“什么啊?不会是花精吧?”
“不知道,据说还没有解剖研究过。”
“呐,你昨天晚上到底在哪?
“我迷路到冥府去了,溜达了一圈,又回来了,我把我的心脏和罗森给弄丢了。”林夕雾轻描淡写地回答道,然后话锋一转,“今天晚饭吃什么?”
“你还是人类吗?”
“我觉得自己还是人类,不过……”林夕雾停顿了一拍,“你的血让我把持不住了,简直可以当作饭后甜点,我觉得自己越来越离不开你了。”
“既然我们是亲兄弟,血液的味道应该差不多吧,你就自给自足吧。”
“说得好像很有道理。”林夕雾抬起了自己的胳膊,掀开袖子一口咬了上去,原以为会冒出尖牙的,然而并没有,他只是在自己的手臂上留下了一圈牙印而已,“好奇怪啊,哥,车上有小刀吗?”
“我的钥匙上有挂着指甲刀,你不会真的打算喝自己的血吧?”
“我就尝个味道。”林夕雾一边说着一边在林佳翼的包中翻找着,翻出了指甲刀后,用上面尖锐的部分划开了自己的手指,然后像个婴孩一般将手指头含入口中吮吸起来,刚开始他也尝到了一股淡淡的玫瑰味,但那应该不是自己的血,而是香夫人的血,他吮吸了几下,血液不再流出了,他伸出手指细看了一下,发现手指上的伤口已经愈合了,莫非是他的口水自带疗伤功效?还是说是罗森远程操控给他回血了?
不过总感觉有哪里不太对劲,自己的血带有玫瑰味是因为继承了香夫人血液的罗森给他填补了胸膛,那么林佳翼的血液带有玫瑰的味道又是怎么回事?不仅如此,林佳翼还不知何时得到了操纵灵摆的能力。
两人共同的父亲毫无疑问是人类,前些日子看到的林佳翼的生母也绝逼是普通的人类,如果她是血族的话是不会过快地衰老产生皱纹的。那么为什么身为人类的林佳翼身上会带有那种味道?他究竟在何时何地与玫瑰氏族有过接触才会被染上那种气味?莫非与林佳翼交往过的某个人其实是玫瑰氏族?例如在经过了一番翻云覆雨之后,对方在林佳翼的体内留下了玫瑰的精华,如果这种假设正确的话,女人直接被排除在外,剩下的就只有陆哥和王子了。
“不会吧,难道说陆哥不是人吗?”林夕雾越想越混乱,一不小心将内心所想说了出来。
“他已经成神了。”林佳翼接话道。
“啪神?”林夕雾很自然地脱口而出道。
“不,他再度进化了。”
“神都被他啪过了,接着啪宇宙吗?”
“你在说什么?”
“我只是在接你的话而已,我还想问你在说些什么,陆哥都已经死了,他是成佛了吗?”林夕雾一不小心又在林佳翼面前触及了‘陆哥已死’的雷点。
“他还没死。”
“好,好,他没死。”林夕雾以为林佳翼又在幻想着陆哥还活着。
“而且他还有未婚妻了,我刚才在罗宾森的新华书店遇到了他的未婚妻。”
“哥?你的幻想症是不是又升级了?”
“你不相信的话去问香蕉,他也看到了。”
林夕雾露出了一副半信半疑的表情,从口袋中掏出了手机,在联系人列表中搜索了一下香蕉的号码,然后按下了拨通键,过了许久,电话才被接通。
“怎么这么慢才接电话?”
“至少让我撸完吧,又怎么了,老大?我可没有偷吃你打包袋子里的东西。”
由于林夕雾打开了扩音器,所以林佳翼将两人的对话听得清清楚楚,香蕉一开口就是污段子,他听到后在一旁偷偷笑了。
“刚才你和我哥在书店里碰上谁了?”
“老大你也碰上了吧,就是被你扒衣服的那个女人,我在门口看到后简直惊呆了好吗,没想到一向喜欢男人的你竟然对女人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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