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有缘啊_许赦【完结】(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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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低头喝粥的时眼睛微阖,然后纤长的睫毛就覆盖下来,就像是一个灰蒙蒙的雪天里一道弯弯的屋檐,想让人于漫天飞雪中躲进那道窄檐,风雪多烈都安心。

  但刘宽知道,那块地方太小,只有一个人的容身之地,而他的眼里也只放得下一个人。

  真羡慕啊。

  下午谢风回去换了个棉衬衣披了件厚点的大衣,打算去学术报告厅捧法学院的场。

  到了地方,他就看到坐在第一排的安嘉,他穿了正装,头发全都梳到了脑后,露出一张精雕细琢棱角分明的脸,西服剪裁得体,他身材颀长,穿来更是说不出的英俊好看。

  谢风那时意识到,安嘉的努力不是在开玩笑也不是随口说说,才大一,要努力到什么程度才能在那个“遍地是状元,学霸不如狗”的环境里争取到外出和友校交流的机会?

  安嘉有多优秀,他已经不敢想。

  安嘉看到了他,跟身边一个导师模样的老人低声说了句什么,态度谦和有礼,然后就站起来向他走来,“你来了。”

  谢风怔了一下,还没来得及反应,安嘉就一眼就看到了他脖子上的红色的疹子,“你脖子上是?”

  谢风这才想起来,下意识地摸了一把脖子,“是疹子,早上不小心吃到了酒心巧克力。”

  安嘉蹙眉,“你又低血糖了?昨晚又熬到几点?”

  谢风真是佩服了安嘉这推理能力,果然脑子好使就是不一样,“哦,没什么事,就是我室友不小心给我吃了酒心的,就有点麻烦,明天还要去输液。”

  佩服归佩服,他这么惦记着自己,心里还是熨帖的。

  说话间那边维持会场秩序的工作人员开始催着入席了,安嘉只得先回去,临了还不大放心地看着他,要他等会儿结束了再说。

  谢风点点头,到后面找了个位置坐下,还冲回过头看他的安嘉比了个“ok”,谢风细心地发现身边好几个女生都小声地叫了声“好帅啊。”

  顿时心里就美滋滋的。

  报告会结束了,两个人相伴去逛校园,安嘉一身正装,英俊逼人,走在校道上回头率很高,谢风真是想找个偏僻的地方把这人藏起来,让他停止散发魅力。

  “你脱离组织可以吗?”一阵风吹来,谢风裹紧了大衣,虽说午后的阳光挺暖,但他还算是个病人,心理上就比平时脆弱了一点,“忘记带围巾了。”

  安嘉闻言二话不说就把围巾解下来给他围上,“我规定时间回去就行,你戴着,我不冷。”

  谢风看着那熟悉的格子,有点感慨,“这还是我送你的那条啊。”随着安嘉的动作他还看见了安嘉无名指上的他送的戒指,他的鼻子甚至有点酸了,“那小玩意儿你还戴着。”

  安嘉开口就是很平静的语气,像是在说一件别人的事,“关于你的东西我都没丢,我们的日记,还有放小纸条的盒子,那些都是我们的回忆。”

  “我想这些东西我们两个一定要有一个一直记着它吧,如果你不想,那我就帮你一直记着,等有一天我把这些都捧到你面前,给你看看我度过的这些日子。”

  “然后好借口要你和我重新来过。”

  谢风哽住了,他望着安嘉的眼睛,风又刮得大了一点,吹过森林,带来海潮般的声响,明晃晃的阳光眩晕地刺进他的眼里。

  而他的眼神依旧是温柔的。

  星辰大海,莫过如此。

  作者有话要说:

  高调鸣谢猖哥地雷!!!!!!!!!!!!!!!!!!

  完结辽!

  带上番外我凑个五十二章吧15555551

  番外就比较随缘了,大家等不等都可以了~~~

  然后可能部分章节要修一修,捉捉虫什么的,毕竟是第一部作品,要尽量做好!

  第51章 番外

  林泽志还是个毛头小子的时候有过一段情。

  他不怎么对别人提起,不过别人若是探究,他也不藏着,大大方方地调侃当年的自己,以及那个人。

  那个人是常钟。

  常钟是他中学时候的事,当时他也没有什么反骨,甚至还有点娇生惯养出来的娇气,更不是所谓的“社会人”,他想过自己是凭什么入了这位大爷的眼,想了很久都无果。

  后来才意识到这位爷看上的大概就是他这副涉世未深却不自知、还张牙舞爪试图证明自己的蠢样。

  可能在他眼里很可爱?谁知道呢。

  他们在父辈的一次聚会上首次见面,林泽志很早就听说过常钟,什么年轻有为、后生可畏之类的字眼都是用来形容他的。

  可他们第一次见面,也没有那么神,他不过是从容不迫地在人群中推杯换盏,言辞恰到好处,不过分亲热显得阿谀,也不过分冷漠让人觉得被冷落;不过是一身剪裁得体的正装穿在身上显得肩宽腿长,一张脸轮廓分明格外惹眼;不过有什么东西,大概是气质之类飘渺的玩意儿一下子抓住了他的心。

  他嫌人多,吵得慌,就一个人跑到露台上喝酒。

  那天的酒是什么味道他已经记不清了,他只记得常钟走到他面前的时候,他有种奇怪的感觉:嘴里的酒味淡去,眼前的人影越发清晰,周围的人群仿佛都做了消音处理,整个世界都为他静了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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