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悦不是不想报平安,出身在军人家庭中,没有人比她更明白在家人心里离家上战场的军人们的生死消息是多么重视和惦挂,可她被人找到时,也处于重度昏迷,在重症监护室她自己都不知道呆了多长时间,反正从睁开眼到能讲话,可以自主行动,又是两个月后的事。跟在郎悦身边的小兵,现在也是团级干部的军人只要回想,也能想到那时候郎悦嗓子嘶哑的像是最难听的破锣,像是挤牙膏一样挤出来的第一句话,就只有三个字。
——季羡只
给小只报平安,让她别担心。
她脑子清醒,只有这么一个念头。
她真怕季羡只哭啊!
可是在她清醒后,却失去了季羡只的消息,怎么都找不到了。
“那时候我有找过你,可你不在,你去哪儿了?”郎悦声音里不由自主带上一分心疼,轻轻地试探性地将身旁的人手拉了拉。
这样子像是让她们回到了小时候,郎悦不是故意将季羡只要去学校表演穿的漂亮的小皮鞋泼了一瓶墨汁,然后去跟季羡只道歉时,就像现在这样,伸手去拉季羡只的手。
不过当时季羡只是哭着拍开了她的手,而现在的季羡只,只是用温和的目光轻轻拂过两人拉着一起的那双手。在无名指的地方,她们戴着相同款式的戒指。
她没回答郎悦现在这个问题,而是说:“当时不知道你还在不在,但我觉得你还活着。就算是为了要见我最后一面,郎悦,你也不能食言,自己无声无息这么死在战场吧?
死亡最强大的力量,不在于它能让人死去,而在于让留下来的人,不想再活着。你还记得我曾经跟你讲过的话吗?你死了,我也不想活了。所以,你不可以死在我前面的……”这是她坚守这么多年,也坚信爱人不会真的在战场上悄无声息地离开自己,她等着郎悦回头,证明没有对自己食言。
“又傻又笨。”郎悦眼里有点发痒,为了不让季羡只看出异常,她伸手将面前的人抱了抱,“那如果我就没回来怎么办?”很多次,她都差点回不来。
被她拥抱住的瘦削单薄的老太太靠在她的肩头莞尔,但眼眶却红了,“那一定是你忘了我,如果辈子可能来不及了,所以,我下辈子找你算清楚这辈子你欠我的账……”
宁愿她忘记了自己,也不愿意她身死疆场。
这是季羡只心里,最朴实的愿望。
第11章
第二天季羡只要去学校上课,她在西城大学里算是很有名的老教授。一来这脾气好温和得不行,二来,她在专业这方面的知识点很硬,年轻时参与过国家的很多重大的研究。在季羡只年轻的时候,差不多是有十年的时间在国家的研究所度过。她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对现代的武器大多都亲眼见过,接触过,甚至还参与制造和研究。所以当她离开研究所转过头投身教育时,扎实的专业基础和丰富的经验,让她很快在学校名声大噪。
攻读武器研究制造的女生可不多,而像是季羡只这样的看起来温和得没有一点攻击性的女生大约就是真的凤毛麟角。
自从郎悦回来的第一天晚上提出添购一辆汽车后,在第三天的时候,郎悦就把车开回了家。
给了加急费。
郎将军现在有季老师给的几十年的“零花钱”,特豪迈。
一辆很低调的黑色的奥迪,郎悦记得这是从前季羡只在结婚的时候说以后想要一辆奥迪。
她还没忘,关于她的喜好,她记了好几十年。
一大早,当郎悦起来时,季羡只已经做好了早餐。
非常中式的家常的早餐,一碗绿豆粥,一颗鸡蛋,还有一小盘的煎饺。
如今家里的碗筷已经换新,变成了那天晚上两人一起去商场购置的新的餐具。是季羡只亲自选的,本来郎悦想要拿一套青花瓷的餐具,但本来站在原地没任何想法和动作的季羡只在看见她的手快要靠近那套餐具时,还是忍不住出声。
“郎悦,我不喜欢。”
季羡只在生活的细节上,有着非同一般的固执。现在老了,再看她的这些小习惯,愣是一点也没变。
殊不知在那时候的郎悦嘴角却微微翘了翘,她在听见季羡只的拒绝时就知道季羡只没再生气,肯主动参与添购家里的用品。
什么都听季羡只的郎将军,在最后当然还是从商场里抱了一套季老师喜欢的餐具。
就是现在季羡只伸手递给她的这带着中国红的边沿的骨瓷小碗,在这套餐具上,印着有两个小老太太,衣服的款式还是几十年前的那样,看起来有点土土的,但多看两眼,又觉得有点儿意外好看。
郎悦发现,即便过了这么多年,现在都是靠着染头发维持着一头乌黑的长发的季羡只,在别人不知道的时候,还带着固执的少年时期的幼稚,和可爱。
在外人眼里,季羡只从来都是优雅博学的代表,季老师像是女王一样的人物,可以用漂亮高雅来形容,怎么可以用可爱?但郎悦知道,季羡只就算老了,在自己面前,也是可爱的老太太。
吃过饭,郎悦走在前面,昨晚她跟季羡只约定好一起去学校。说起来,这还是两人结婚后,她第一次送季羡只去上班。
坐在车里,郎悦趁着季羡只还没上来的时候拿出电话发了个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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