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会议会期一周,前三天是各地省厅汇报工作,市局旁听,后四天是自由交流,省厅市局的精英们汇聚一堂,相互切磋。
对沈寻来说,前三天就是走个过场而已。
签到时,乐然碰了碰他手肘,小声说:“我看到昭凡了。”
他额角一跳,“哦。”
“我叫他一声吧。”
“……叫他干嘛?”
“他不是我们隔壁省的吗?我们坐一起吧。”
沈寻虽然当年也感叹过世界上为什么有昭凡这种精致的人,但如今看着自己的猎物对昭凡流口水,心头还是没忍住酸了一把。
此时,昭凡已经走过来了。
乐然挥手,“昭凡哥!”
沈寻更加郁闷——叫我就是“沈队”,昭凡才见两面就成了“昭凡哥”。
昭凡笑道:“等会儿坐一起吧。”
沈寻不情愿地点头,“好。”
三人正往会议厅里走,一个略显小人得志的声音从后面传来。
“沈寻?”
沈寻没听出是谁,正要转身,却见乐然突然抖了一下,脸上的血色褪去,苍白得就像一张纸。
他眉头一皱,下意识地将手放在乐然肩上,忽听昭凡低骂道:“操!那不是李司乔那傻叉吗?他怎么也来了?”
第24章 第二十四章
听到“李司乔”三字,乐然肩膀一颤,垂下的拳头猛地攥起,后槽牙紧紧咬着,脸侧的咬肌因为太过用力而痉挛似的抽搐起来。
就是这个人,毁了他原本光明而顺畅的从军路!
沈寻眉头微皱,却很快面色如常地转过身,一步向前,不动声色地将他挡在身后,态度疏离地朝赶过来的李司乔笑了笑。
不失礼貌,却拒人千里,有种不显山不露水的瞧不起。
昭凡却没那么好的风度。
他念书时就看不起李司乔这种仗着家里有几个钱就明目张胆调戏女同学的富二代,脸一转,拽着乐然的手臂说:“我们先进去。”
李司乔这才注意到和沈寻站在一起的是当初校园里的风云人物,眉头一挑,笑着打花腔道:“我没看错吧?我们校花昭凡昭大美人也来了?哎,听说你在山城当特警啊?上个月我去山城出差,都忘了找你吃个饭叙叙旧。”
当年警校评选校花校草,昭凡高票当选校草,校花却当众宣布自己是昭凡脑残粉,非要将校花的殊荣拱手相让。
校花这称呼放在昭凡的名字前,竟然谁也没觉得突兀,多年下来俨然已是警校学子津津乐道的传奇。
昭凡回过头,嘴角一扯算是回应,转身又要走,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乐然颤抖得厉害。
他捏住乐然的手一握,手心一阵冰凉,低声道:“乐小哥你怎么了?”
李司乔已经注意到沈寻身后的人了,却没怎么在意,只顾拿腔拿调地跟沈寻寒暄,连昭凡这响当当的狙击手都没正眼瞧几眼。
这人和那在沈寻心上永远保有一席之地的人是截然不同的反例。
那人生来清贫,举手投足间却自带贵气,穿着最简单的T恤牛仔都有公子哥儿的潇洒气韵。李司乔家里做地产生意,富甲一方,又有一个实权在手的舅舅,行为举止却轻浮低俗,即便名牌加身,也和乡镇暴发户家的儿子几无差别,毫无气质可言。
昭凡在他眼里不过是个长得漂亮的特警,他稍一动手腕,就能不费吹灰之力将其捏死——就像当初整乐然一样。但沈寻不同,他隐约知道沈寻的背景,大学时很是忌惮,如今却因为梁华势力渐长,自己也在省厅身居特警中队长一职,志得意满,生出显摆一番的念头。
毕竟省厅的特警中队长遇上市局的刑侦队长,省厅的名头还是要高一刷子。
他揣着手,扬起下巴道:“没事今晚聚一聚吧?昭凡也一起来,我做东。”
沈寻明白他的心思,却懒得当即与他计较,何况乐然还在,且情绪似乎异常激动。遂笑道:“不好意思,今晚有事,以后再说吧。”
昭凡不屑地哼哼:“聚个几把。”
李司乔一听就不乐意了,抬手拉了昭凡一把,揶揄道:“这儿是公安部,可不是校园了,昭美人嘴里吐出几把可不好吧?谁的几把?好吃吗?”
昭凡经不得撩,一听就恼了,大骂一声“操”,猛地甩开李司乔的手,怒视道:“你他妈再说一遍?公安部怎么了?信不信老子就在这儿揍得你满地找牙,啊?”
他这一动作太过迅猛,力气也大,把沈寻都挤开半步,乐然也被带得一个踉跄,险些向后摔倒。
沈寻身子一让,牵住乐然手臂拉了一下,低声道:“小心。”
李司乔讪笑一声,刚想冲昭凡骂一句“不识抬举”,余光却向旁一瞥,正好瞧见乐然的侧脸。
这一瞧,他神情一滞,半张着嘴,眉间全是疑惑,半天才道:“你……乐然?”
乐然抬起眼皮,眼中除了仇恨别无他物。
他显然没想到会在公安部见到被自己玩弄得被迫离开军营的“小可怜”。
当初乐然退伍时,他虽知道乐然拿到一笔丰厚的退伍金,还直接被安排进公安系统工作,却一直以为那不过是一个毫无前途的街道派出所,哪想今时今日,乐然竟然会和自己一起参加公安部的会议,且站在沈寻身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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