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凡轻叹一声,细语切切:“维德实业不是可以招惹的对象,我不知道沈源向你许诺了什么,只不想看你引火烧身。”
我没有表情,内心亦无一丝涟漪。
我在维德那里受的委屈,不及我在程家所受委屈半分。横竖都要受委屈,在哪里受有什么区别。
我本就不是娇生惯养的小少爷,更不是一触即碎的琉璃脆玉,我只是个来路不明的杂种,要分程家财产一杯羹。即便拿到DNA检测报告后,流言碎语依旧不绝于耳。
现在的情形不会比那时更糟糕。
头隐隐作痛,耳鸣似乎又要起,我捂住脑袋,双目紧闭:“你让我一个人待着。”
施凡面沉如水,“不,我不会离开。”
我气绝,这个人到底听不听得懂人话。
“你认识程简横竖不过数年,我之前的十八年人生你一无所知,不要搞得我们关系很好的样子。”
施凡并未回应,眉头微微皱着。
我感受到绝望。
“你什么都不知道。”
我仰头叹息。
“施凡,你什么都不知道。”
☆、第三十一章
十八岁以前,我并不知道自己姓程。
我一直和外婆住在乡下,母亲一个月才来探望一次。
每次她来,丢下点钱,就迫不及待想要离开。
我是她曾经犯下荒谬错误的证明,随即又成为她再攀高枝,嫁入豪门的阻碍。
她原本以为怀上孩子可以为她入主程家铺路,从此一飞登天,然而现实令她大失所望。那个男人早已与权贵人家的大小姐定亲,门当户对,根本没有她容身的位置。
她腹中已经成形的孩子迅速变得尴尬。
那时的她年轻,美貌,冒着风险和非议未婚生子,并不是为了到头来一无所获。
然而最终一无所获。
母亲总是极力回避我的存在,所以我随外婆姓,名字也是外婆起的。
她从不留联系方式,也不让外婆给她打电话。每次出现时,总化着精致的妆容,烫得恰到好处的长发,来去匆匆。
我知道母亲不喜欢我,但一直盼着她来,一旦来了,就小心翼翼地讨好她。
乡下什么也没有,夜里一片漆黑,可以听见远处水塘的蛙鸣。
我在雨后踩着一地泥泞,费尽功夫捉住一只小青蛙,盖在塑料盆下小心养着,在她来的那一日捧在手心里给她看。
她惊叫着挥开,满面怒容,旋即冲着外婆大发脾气,斥责养出个野孩子。
我捧着青蛙放回水塘,当初为了抓住它而擦破的膝盖和手肘隐隐作痛。
母亲渐渐来得少了。
有时几个月也不出现。
外婆说她快要结婚了。
母亲终于如愿以偿,嫁入有钱人家,过上豪门少奶奶的日子。其间耗费数年光阴,无数波折,无数屈辱,此时已显得微不足道。
她彻底不再来了。
或许是急于摆脱和过去有关的一切。
最后一次出现时,她留下的钱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多。
这里面除了生活费,还包含了封口的费用。
那一日,她抱着我哭花满面妆容。
并不是因为难过,而是一番艰辛,世事终于如她所愿。
我和外婆站在破旧的房屋外,目送母亲离去。
外婆说,“小简,从此以后只剩我们两个了。”
乡下的日子平淡且乏味,作为孩子实在没什么娱乐,上学也要走很远的路。
但最主要还是没钱。
外婆患有慢性病,每个月都有固定的医药开销。
她一直在吃那些看起来很奇怪,闻起来也很奇怪的药物。不仅有西药,也有稀奇古怪的中药材,在搪瓷锅里熬得久了,散发令人作呕的味道。
我并不喜欢那样的味道,沾在衣服上,在学校会被嘲笑。
所幸乡下的学校,大家都不怎么好闻,我倒也并未因此受到过于严重的欺负。
我一直以为外婆患的只是普通的慢性疾病,虽会跟随一辈子,但造不成什么大碍。
那时的我,还不知道糖尿病会导致手足溃烂。
家里的饮食总是很清淡,油盐都很少放,糖更是不可能。为了配合外婆的饮食,我能吃的东西也变得极少。对于一个孩子来说,这当然难以忍受。
我很多次抗议,为了吃口肉和外婆争执不休。
而我闹起来,总是很能闹。
往往折腾几个小时。
外婆没有办法,坐了很久的公交,进城买了一份肯德基。
我第一次知道还有这么好吃的东西。
虽然等她回来的时候,鸡肉早就凉透了。
外婆用锅把鸡块和汉堡重新蒸过,外面裹的那层鸡皮早就不脆,面包也塌成湿哒哒的一团,我却吃得津津有味。
并在后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念念不忘。
我曾经对施凡说,这个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就是肯德基。
施凡不能理解。
他当然不能。
每次他厌恶地说你为什么又吃垃圾食品的表情,我都很清楚地记得。
外婆的病日益加重,很多时候需要我去照顾。
十一二岁的年纪,已经懂得如何使用针管注射胰岛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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