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那嗓门大得杵马路边都能听上一耳朵。
他把书包带子拉好,看了她一眼,“小孩子家家别管太多,复你的习去。”
说完回头跨进了店里。
“三婶,妈。”他进门喊人,把书包挂到椅背上。
三婶见到他就收小了声,对他笑笑,“锦乐放学了?”
他点头,看了墙上的挂钟一眼。
于三婶指着茶盘上叫他喝茶,又回头继续对于妈妈说,“我们家跟老幺也没完,他就没像个人样过!以前教他大女儿在学校别跟我家孩子说话,说我们是剃头匠,别以为我不知道!他那傻女儿什么都说了!”
时间还不到六点半,但于妈妈还没做饭,三婶绵绵不断的唠叨放佛依稀能串成一部新闻联播。
还真是没完了。
于锦乐微微皱眉,“妈,今晚早点儿吃,明天还得考试呢,我还得复习。”
再大的事儿都没自家孩子读书大,于三婶自家也是三个小孩儿,自然懂得这点,赶在于妈妈开口前赶紧鸣金收兵,笑着给自己找台阶下:“锦乐读书辛苦,确实该早点吃饭,二婶你赶紧回家做饭去吧!我这就走了。”
耳根总算清净了下来。
市井小店市井家庭,除了奔波不断的三餐,似乎就剩下这些婆婆妈妈的家里长短了,吴泽飞跟庄尔东家似乎也差不多,就是一个家开的小诊所,一个家长是双职工,还是比不得于家的吵闹。
陆景家他去过两次,都是静悄悄的人气不足的模样,陆景说他经常一个人那样待着,这样一比,不知道换作自己,会不会习惯那种生活。
边想……边家是什么样儿的就真的一点都想象不出来了,偶尔从边想的只字片语可以听出来,他爸应该很挺严肃的,但也很重视他这个独子,至于他继母,大概说是亦母亦友合适些,应该家庭气氛挺和谐的。
于锦乐的礼物提醒了边想今天是什么日子。
他的生日。
所以老边回来了,所以沈昀佳备了一桌子可媲美年夜饭的菜。
边想开门进屋时,沈昀佳跟边振华正在客厅里。
他爸坐在沙发上,沈昀佳搬了个小凳子坐在前面,捧着他的左手给他修指甲,她剪得仔细,每剪完一只还细细地用小矬子把指甲修了一番,最后还要举起来看看效果。
边振华低垂着眼睑静静地看她,眼神温厚而坦然。
边想进屋的时候,两人回头看了他一眼,沈昀佳顿了一下动作,指着厨房方向对他说:“回来了?先坐会儿,很快能吃饭了。肚子要饿了厨房里有汤,先喝点儿。”
场面太过温馨,他莫名觉得有点儿尴尬。
“好咧。”他旋即脚下方向一转,回头进了厨房。
炤台上小火煨着一口砂锅,咕咚咕咚地翻滚着,大筒骨熬烂了加了春菜一起炖,油腻被菜叶堪堪吸净,浓郁的肉骨味下菜叶香甜入了味。
是鮀城这边的菜式,老边和他都很喜欢的,老边喝不惯粤省传统的药膳汤,觉得往骨头汤鸡汤里加一堆药材就跟在喝中药似的,是一种折磨,想比之下,他很青睐鮀城本地的口味。
这些年来,不管有意无意、愿不愿意,鮀城的点点滴滴,都慢慢渗进了他们的生活。
边想舀了小半碗,靠着料理台一小口一小口地慢慢啜着。
老边这样,其实挺好的。
在外头长时间出差奔波完回来,有人细心地体贴着,门一开就是灯火通明,走近饭桌就是热汤暖饭,就连看个电视,都有人注意到你指甲长了需要修剪。
年轻时或许觉得无所谓,但当发际间冒出缕缕银发后,就会体会到当中的难能可贵来。
如果没有沈昀佳——
边想稍微设想了一下。
突然就打了个冷战。
虽然老边会做饭,但以他这种出差的频率和随时随地加班加点的作风,估计他俩还是叫外卖吃盒饭多一点。
想想都可怕。
幸好沈昀佳出现了,幸好他当年闹革命没闹成功。
裤兜里的手机嗡地震了起来,刚考试时候调了静音没调回来。
作者有话要说:
【注】:大姆=大伯母
emmmmmmmmmmmm~虽然看这文的人不多,不过还是很珍惜这点儿少得可怜的人烟气儿,所以还是在这儿说下~
这几天准备出游一趟,3月7日才回来,不带电脑,网络什么的也不怎么方便,暂定下次更新为3月8日。
希望本来就伶仃稀少的你们不要就此抛弃我Q_Q
第104章 虚十八
他拿出来一看,有点发愣。
翁琳。
一个熟悉又陌生的名字。
一个曾经哪怕不能二十四个小时粘在一起也要手机短信不间断联系的人。
得多久没见着了?
眼下屏幕上就四个字,生日快乐。
太久没联系,连带地都不知道给出一个什么反应才算正常了。
级里都在传他们关系已到冰点。事实上,他对这一说法挺懵逼的,也并不觉得两人就真的跟外界传的那样到了仇人见面分外眼红的地步。
只不过两人身边的朋友都各自为他们闹开了——就好像双方阵营都摆出龙门阵来开打了,身为统帅的他俩就不得不配合的那种。
不配合就好像背叛了那群为自己抱不平的朋友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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