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
凭我多年的经验,我知道这本书肯定也是从头冷到尾的,所以我决定这次码的轻松点,不日更了,暂定一周三更(二四六更)。
第4章 第 4 章
冷长书安排林时雨上的是全国著名的私立大学,里面大部分学生非富即贵,像余归晚这样条件的富二代一抓一把,并不稀奇。
余归晚曾经也有一个想做基因战士的超级英雄梦,只是家人不允许,硬逼着他过普通人该过的生活,他不得不低头。正是因为如此,当知道林时雨竟与自己是“同病相怜”时,他才会主动邀请林时雨去叔叔的公司玩。
余归晚并不知晓林时雨跟冷家的关系。
冷长书在这方面将林时雨保护得很好,尽管冷家上下都知道林时雨是自己的人。但对外,冷长书并不允许任何人泄出这个消息。
他觉得林时雨还太小,心思也不成熟,思考看待世界的方式跟其他人都不一样。尽管林时雨其实已经再已一种会让他感到惊讶的速度成长着,可更多时候,他仍将林时雨当成一个天真率直,只是凭借着本性行动言语的孩子。
他不愿意让外界用复杂的目光看待林时雨,更不愿意林时雨去听到任何带着恶意的声音。
所以在外,只要林时雨不主动开口提,便不会有人知晓他与冷长书有关系。
如果余归晚一开始就知道林时雨跟冷家的关系,那他根本不会接近林时雨。
但是他并不知道,所以他接近了林时雨,甚至被林时雨所吸引。就像冰会被火融化,土壤会将水分吸纳,多情人总被无情人吸引,普通人无意识被与众不同者夺去视线一样。外人眼里阳光向上的余归晚,喜欢上了那看上去总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颇有遗世独立模样的林时雨。
只是余归晚也才二十一,就比林时雨大了一岁而已。从没有对人动过心的他,并不知喜欢一个人,该如何是好。
林时雨给的机会不多,他能做到的,就是上课时坐在林时雨身边,多接近接触他。知道林时雨学习吃力,就将自己整理好的笔记给他,另外在考试前帮他圈画重点。
当林时雨小声温柔地对自己说谢谢时,余归晚心都要化了。原来偷偷小心地喜欢一个人,是这样的感觉,好到不可思议。
原本邀请林时雨暑假去他叔叔公司体验录音时,他是做好准备被拒绝的。
因为除了上课外,林时雨几乎不在学校呆着。上下学也都有专人接送——就像一个,被围圈保护起来的矜贵小公子。
余归晚觉得林时雨的家人肯定很保护他,所以才事事做得如此低调。甚至还想过,也许他们之间相差很多,也许他会配不上林时雨。
但林时雨答应了他,几乎没有什么犹豫地就答应了他。
这让余归晚觉得,自己还是有些希望的。他们可以像普通人那般,先从朋友做起,然后自己再慢慢地向林时雨表达心意。
林时雨到的是公司后门,他下车的时候,余归晚已经在那儿等他了。
林时雨快走到余归晚身边,先说了一声:“不好意思,来晚了些。”
暑假其实才开始没几天。这几天,余归晚一直都沉浸在终于得到了林时雨联系方式的喜悦里:“没事,我也才到没多久,我们进去吧。”
余归晚早就跟他叔叔打过招呼,将一切都安排好了,这会儿就熟门熟路地带着林时雨到了这里的录音室。
其实比起因能在这里唱歌录歌而感到开心的林时雨,能听到林时雨唱歌的余归晚显然也很兴奋。
而林时雨唱歌是真得好听。
虽然没有接受过专业的指导训练,但他在音乐方面确实有天赋。还在西北时,他常会去基地里的音乐室听歌,尽管曲库不大,每次能待的时间也不长,可对自己喜欢的那些歌,他很快就能记下旋律节奏,并模仿着歌手的唱腔。
林时雨有一首很喜欢的日文歌,因为自己实在不会日语,又念不准日语的发音,就干脆填了中文的词——这次来这里录的,就是他自己填了中文词的曲子。
——
林时雨心情难得有像今天这样轻松愉悦的时候。
回去的路上,他一直听着自己录下的曲子。自己听自己的歌声,难免有种微妙的害羞感。可他又觉得自己唱得不错,像这样唱歌并录下来的体验,还是头一回。
但最重要的是,这是他唯一喜欢且想要去做的事,终于迈出了第一步,至少他心里是感动的。
林时雨本以为那天冷长书是不会回来的。
他习惯了冷长书回回出现一次然后消失几天,消失几天后再出现一次。
毕竟冷长书总是很忙。
有时是真忙,在家都要工作。因为时差,经常凌晨几点还连线海外公司开视频会议,第二天很早又要出门,睡觉都是挤着在车上或飞机上休息的时间。
有时就是忙着享受人生。冷长书不止一次喝醉了被送回这里,其中一次更是荒唐到带了其他人同来。林时雨第一次见到那场面的时候是真被吓到了,手足无措,不知自己该如何反应才好。他躲在房间里不敢出去,直到第二天冷长书清醒过来后先敲了他的门。
冷长书只道歉昨晚喝多了,不知会来这里,只字不提带了其他人来的事。既然冷长书不提,林时雨也不会提——说实话,林时雨也不在意冷长书喝醉了身边有谁,又会去找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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