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旁几个大婶笑呵呵地上前来,将手中的菜篮子挂到他手上,道:“小公子长得可真俊呀,我家里还有个未出阁的闺女,改日来我家里坐坐呀。”大婶们心上喜欢,对潘岳又掐又摸,吃尽了豆腐。
大婶们又吸引来另一群大婶,叽叽喳喳地围在他身边讨论:“哟,这就是潘太守家的小公子呀,可真是看着就叫人喜欢呀!”
“小郎君,我家里那闺女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生辰八字正能旺你,就是不及你好看,想不想见一面呀?”
“快拉倒吧,他配你家那丑丫头,那才是一朵鲜花插到了牛粪上!”
潘岳奋力挣扎,好容易摆脱了大婶们爱的抚摸,终于一脸抽搐地捧着一堆瓜果蔬菜回家了。
夜色已深,孟老头正焦急地在门口来回踱步,看见少年们回来,长舒一口气,再看见石崇,登时火冒三丈,怒道:“石崇,你给我过来跪下!”
石崇自知理亏,也不辩解,神色泰然地往太学大门口一跪,那神情仿佛在说:跪就跪,天塌了老子都不怕,还怕跪?
孟老头手持回天尺,一尺打在他屁股上,怒不可遏道:“我看你根本就不知错!你大晚上带着师弟们去游船,知不知道差点就害死他们了?!”
这一尺恰好打在石崇屁股上的伤处,疼得他鬼哭狼嚎,潘岳连忙劝道:“师父,虫子他刚受了伤,您要教训也等他伤好了再说吧。”石崇见有人帮他说话,嚎叫愈发撕心裂肺,恨不得把所有街坊邻居都吵起来为他说情。
孟老头额头上的青筋跳了又跳,还是不忍心,一脚踹在石崇身上,怒道:“别嚎了!随我来敷药,敷完药再教训你!”
次日清晨,潘岳正趴着在床上看书。他上身裸露,肌肤牛奶似的雪白,但背脊中央却是一大片触目惊心的伤疤。伤口已经愈合,但留下了红得发紫,狰狞的印记。
门被不客气地踹开,石崇抱着个小瓷罐走了进来,看到潘岳,眼睛瞪得比牛眼还大,惊讶道:“我没看错吧,你,潘岳,十年不带踏入藏书阁一步的人,在看书?”
潘岳扬了扬手中的东西:“懂什么你,哥哥我在看魏国史官的笔录。”
“哟,真是稀奇。”石崇凑到他旁边,坐了下来,“潘大侦探在破案呢?”
潘岳道:“我隐约感觉曹氏两兄弟可能是在争夺什么东西,打乱了甄宓的计划,所以才会导致她的死亡。”
“人家的家事,你操心个什么劲。”石崇显然对这档子事不感兴趣,却用手指抚摸潘岳背上的疤痕,道,“说真的,潘老大,你这疤看着可真是丑得吓人。”
“火以痛吻我,我报之以歌。”潘岳淡淡道,“吓人就吓人呗,反正我也看不到。况且这疤也祛除不掉,你觉得吓人也只能忍着。”
石崇奸笑道:“若是我能给你祛掉呢?”
“什么?”潘岳愕然,其实他还是觉得惋惜的,毕竟美好的东西有了瑕疵,总会叫人心存遗憾。但这种现代整形科技都很难治愈的东西,他怎么会有办法祛除,潘岳仍然不敢相信,“真假?”
“我还能骗你不成。”石崇笑道,“不过,你总得给我点好处吧。嗯……不如恭恭敬敬地叫我一声石大哥,我就帮你,怎么样?”
潘岳面无表情,心想那还真是便宜了你这小屁孩了,但又按捺不住心中好奇,只好不情不愿道:“石大哥!”
“哎~好弟弟。”石崇非常满意,亮出手里的瓷罐给他看,里面盛着绿油油的凝胶状固体,草药芬芳扑鼻。
潘岳凑到罐子前深深闻了一口,只觉这药膏的气味沁人心脾,连带着心里也暖洋洋的,浑身都舒服了起来,不禁问道:“这是什么?”
石崇道:“洛河水底有一种仙人芦荟,是洛神当年种下的,具有极强的活血化瘀之效,对于疤痕来说是千金难求的良药。”他一拍潘岳的背,喝道,“老子给你熬了一晚上的药,怎么也不见你感恩戴德的?!”
潘岳迟疑道:“虫子……你昨天带师弟们去洛水,其实不是游玩,而是为了找这个芦荟对吗?”
石崇耸了耸肩:“没办法,谁让某些人在意呢。”
潘岳的眼眶顿时湿润了,有些哽咽地说:“虫子,谢谢你。”
石崇取了些药膏,温柔地涂在他背上的伤疤,满不在乎道:“谢什么,都是好兄弟。再说了,你这疤着实骇人,以后……”他的音量陡然减小,模模糊糊地说,“……那什么的时候解开你衣服一看,还不得吓软了……”
“什么?”潘岳没听清,疑惑地问。
“没什么!”石崇一拍他的背,“涂好了,先晾着吧,我走了!”说罢便扭着屁股离开了。潘岳在后面喊:“虫子,你屁股没事吧?要不要也涂点啊!”
“药不多,自己留着用吧,我没事!”
潘岳静静地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在前世的时候,他就很难形容与石崇的感情,他们二人从来坦诚相待,又从不相互干涉。距离时远时近,联系时多时少,但绝不会影响他对他近乎盲目的信任和依赖。看见对方,心中便有回到家的踏实感觉,便知道终于可以卸掉一身伪装,只做最纯粹,最随意的那个自己。而眼前的石崇与前世的石崇重叠起来,让潘岳一直强撑着坚强的心陡然失守,瞬间被这微不足道,却意义非凡的小事感动得几乎落下男儿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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