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配》作者:却被多情笑【完结】
文案:
十年生死两茫茫。
苏哲城十年不见许多人,有些人记得他,有些人他记得。
他以为自己是个十恶不赦的坏蛋,但是有人比他更坏。
有人觉得他是这世上少有的好人,但是有人被他毁了一辈子。
你我的人生是否就是这样?以为你我此生不见,以为你我已经完结?
可你是否记得我说过的话?
我爱你,一腔炽热的爱且只爱过你?
从一开始就是一个错误,从一开始就是谎言。
我此生最大的谎言是什么?
不是我爱你。
是我不爱你。
我全心全意的爱你,却只是被你伤的遍体鳞伤,当我自怨自艾之时,却也只是毁了她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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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初恋如往昔
端端是小叔叔唯一的孩子,对于独生子女占大部分的当代中国来说,这是很常见的事情。
肤色很白,眼睛很大,眉毛弯弯翘翘,睫毛扑扇如蝶翼,嘴唇是粉粉嫩嫩的樱花色。
一句话说,她美得很常见,可是我爱她。
端端从小到大最最喜欢我。
小叔叔的小婶婶在我八岁的时候就去世了,死因是难产,原因是端端。
我们家名字取得古风古色,规矩也是封建残余一般的多,温和些说便是家风严谨。子女教养也很是严格。
偏偏小叔叔是个异类。
他向往自由,记得小时候我的父亲训斥他多少回,说他怎么那么大一个人,孩子都有了还要在外面疯玩瞎跑,云云。
然而不管我父亲说些什么,他都是那么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大哥,我们家,有你一个就够了。”
所以他一直没有再婚。
端端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我的父母怜惜她,便把她带在自己的身边,据说端端的母亲,我的小婶婶是我母亲的最好的朋友。
自然也不仅仅是因为这些,更是因为我那几乎不曾见面的小叔叔浪荡不羁爱自由的缘故。
所以不管是因为她姓苏所以我的父亲怜惜她,还是因为她是我母亲最好的朋友的唯一一个孩子所以我母亲怜惜她,她一直都受到了很好地照顾。
但是她不能叫我的母亲妈妈,正如同她得叫小叔叔为爸爸一样,自她懂事起,她就知道,她在这个家里永远算是半个外人。
她是苏端端,君子端方的端端。
我是苏哲成,出自诗经的哲夫成城。
我父亲一直和我说,“端端是你的堂妹,和亲妹妹其实也差不了多少,年纪小小的就没了母亲,你小叔叔又是个不省心的,所以你一定要让她快活。”
我很听话,所以我很努力的对她好。
端端很可爱,并且比我小了七八岁,那正是我不会因为母亲对她比对我好而产生嫉妒的年龄。
她小的时候哭的时候看见我,马上就会不哭,最喜欢我去抱她,最最喜欢奶声奶气的跟在我的背后叫我哥哥。
这个时候我们要感谢我们是中国人,因为我们对所有的亲兄妹堂兄妹表兄妹等等都是一视同仁,她叫我哥哥,她让我感觉被依赖。
那种被一个人打心里崇拜信任的感觉是那么的好。
能明白那种感觉吗?
所以其实一点也不勉强,因为是她,所以再怎么苦都有点甘之如饴的味道。
那是我的端端啊。
端端一直都很聪明,也很乖巧,六岁开始每天固定练琴一个半小时,初中就考过了钢琴十级,十岁开始每天背三十个单词,十三岁的时候目标是背完整本英汉词典。
十四岁的时候发表自己的第一篇文章,自那以后一直以作为一个小说编辑为目标自己奋斗着。
端端是我们一家人的骄傲。
她可以独立阅读英文报纸,独立的按时做做一切一切的事情,她完美,理智,是那种最不应该存在的样子。她几乎没有缺点。
我们家都不希望她那么优秀。她生的漂亮,读书又读的很好,弹得一手很好的钢琴,这样的人,在我的父亲眼里其实是不该存在的,但是他觉得,或许这是因为端端没有母亲,所以上天对她就格外的宽容一点。
我却是想着,端端凭什么不可以优秀,她是苏端端,她是端端,她就应该是最好的样子。
那么好的端端安安静静的读书上学。
从我很小的时候我父母便因为工作繁忙,常常一整天都不在家。而我上了大学后,连我也基本上不在家了。
那日我因为大学忘记拿东西,坐车从Z市回到Q市,在一个大家都想不到的时候在家里默默地翻找,却觉得门外的声音很奇怪,贴着猫眼一看,就看见端端红着脸,手上的钥匙怎么捅也捅不进锁里去。
我默默地拉开门,大喊一声“端端!”
把端端吓得手上的钥匙直接哗啦啦地掉到了地上,旁边有小男孩子红着脸默默地跟着她,也被我狠狠地吓到了。
此情此景下来,我直接就以为他们早恋。她才十四岁,实在是太小了,那个男孩子居然还敢跟她回家,这实在是不应该。
于是凶那个男孩子,直到把那个男孩子吓跑了,接着准备对端端的说辞的时候,我看见端端雪白的长裤上有着新鲜的血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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