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种本能。
我想要这个东西,这个东西必须是我的,谁都不能碰。
虽然不知道那帖子是不是胡吹的,但他觉得程越的占有欲是真的很强。
不过……他本人也不是很讨厌这种被霸占着的感觉就对了,因为程越的喜欢,会让他有种被护着的感觉,可以短暂地放松自己。
沈竞用力搓揉了一下自己的脖子,一阵酸酸涨涨的感觉令他倒抽了一口凉气,脖子好像睡落枕了……
重新调整好睡姿以后,他抬手搂紧了程越的后腰,脑袋往他胸口钻。
两人都没穿衣服,光着身子贴在一起,能直接感受到对方皮肤的温度。
程越的胸口总是暖乎乎的,这让他想起了小时候家里养得一条大狼狗。
那时候爷爷奶奶还没有过世,那条狗是爷爷从外边捡回家的,捡回来的时候,狗狗还很小,不知道是被什么东西咬了还是被人打的,右眼和一条后腿都受了很严重的伤,老妈替它包扎的时候,它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另外一只深褐色的眼睛里噙满了泪水,就这么看着他,喉咙里发出微弱的呜呜声。
当时一家人对狗的品种都没什么研究,以为是条没人要的小草狗就这么养着了,谁知道才半年多就长得跟餐桌一样高了,吃的比全家人加起来还多。
那时候沈竞才念小学,还给狼狗起了个特土的名字,阿黄,就因为它的毛黑中带点黄。
沈竞小时候性格比较孤僻,一有空就跟阿黄黏在一起,一起吃饭一起玩耍一起巡街一起睡觉,恨不得去上学都要带着它。
老妈是不允许阿黄进卧室的,一到晚上就让它守着院子。
沈竞的小卧室最靠近院子,到了晚上就偷偷打开窗户,吹声口哨,阿黄总是十分机灵地竖起耳朵,飞奔到窗边纵身一跃,轻轻松松就蹦到了沈竞的小床上。
一人一狗,几乎要占据掉整个床位。
沈竞喜欢枕着阿黄的肚皮睡觉,软乎乎毛茸茸的,还能听见呼噜呼噜的喘息和平稳规律的心跳声。
可惜阿黄在爷爷去世后的第三天,也跟着走了,那时候沈竞念初二,接二连三受到残忍的打击,哭得很厉害,整整一星期都没怎么吃下东西,饿瘦了一大圈。
打从那之后,家里面就再也没有养过什么小动物,不是因为不喜欢,而是因为太喜欢。
阿黄庞大的身躯给年幼的沈竞带去了一种莫名的安全感。
虽然现在的他早已长大成熟,但幼时那些零碎的记忆还很深刻。
特别是睡觉的时候,整个人都被安全地包裹着的感觉……
就像现在这样。
耳侧是程越起起伏伏的胸膛以及扑通扑通的心跳声。
沈竞赧然一笑,搂得更紧了。
程越后背的皮肤摸起来凹凸不平,特别丑。
有一次他不小心看到,着实被吓了一跳,当时没怎么好控制住自己的表情。
大概就是因为那个惊恐的表情,不小心刺痛了程越的敏感神经,以至于后来程越在清醒的时候,都不会让自己摸他的后背。
其实他真的不介意那片皮肤很丑,也没觉得不舒服,当时,那真的是一种本能的,惊诧,恐惧的表情,等他自己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程越似乎对此特别在意。
还记得有两次,在接吻的时候,他故意顺着程越的腰侧滑到后背,程越忽然反手握住了他的手腕,将他的手掌移回了小腹。
总之会有意无意地避开别人去触碰他的后背。
想想真的挺心酸的,也很心疼。
程越有一晚做噩梦,醒来满头大汗,呼吸急促,问他怎么了,也不说话,好半天才缓过神来,说自己是梦见了那场爆破意外。
“身上着火了,毁容了,你不喜欢我了。”
听见这话的时候,沈竞的鼻尖都泛酸了,把人圈进怀里,好不容易才把他给哄睡着。
后来想想还是有些后怕,如果当初那场爆炸意外再严重一些,灼伤了他的眼睛,脸颊,或者是被浓烟破坏了呼吸道,那程越估计就真的再也没办法唱歌了。
自己会怀揣着愧疚感度过这一生。
一个连命都肯为他豁出去的人,怎么能不珍惜呢。
沈竞觉得自己这辈子最幸运的事情,就是接拍了《弱冠之年》,在那个星辰漫天的夏夜,遇见了全世界最好的程越。
闫明昊来敲门的时候,程越还睡得昏天暗地,怎么都叫不醒。
沈竞捏着耳朵把人从床上揪了起来,程越一睁眼,看到他就笑了,“早安。”
“不早了弟弟,这都快七点了!”沈竞跟逃难似的,飞快地捡起了一地的衣服,扔进脏衣篮。
闫明昊再次敲门,沈竞胡乱套了件浴袍,“来了!”
床上一个赤身裸.体,头发凌乱,门口一个衣衫不整,脸颊泛红,未遮掩住的胸口红痕点点,怎么看都像是经历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奋战”。
闫明昊的嘴角浮现出一抹狡黠的笑意,强装淡定道:“生日快乐哈。”
“谢谢,晚上请你们吃蛋糕。”沈竞接过他手里的衣服,走向浴室。
闫明昊把程越的衣服扔在床上,走到窗边感叹一声,“这儿的景色是真的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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