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思看完任明卿的稿子,只说了六个字:“你是真滴牛逼!”
在写作这件事上,玄原小心眼,谭思心大得很,他是真真正正的天下第一,整整压了其他作者五年,他有这个绝对自信,反而能对别人的作品做出公正的评价。任明卿写得好,好就是好,他不会在这个上头说胡话。
谭思对任明卿一通彩虹屁,回去再看看李让,简直横挑鼻子竖挑眼:“你怎么就不能学学人家小度?!”
李让狠狠瞪他一眼:“你有病啊?”这种时候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再逼逼你自己写。”
“我他妈没写吗?”谭思叼着烟在自己的位置上落座。
工作量太大了,有团队也不好使,谭思这两天还是很努力的,产量已经超过过去一整年了。小度同志三天能写七万字,他这个老哥哥起码也得三天写他娘个一万七啊!
不过谭思写着写着,心中萌生了一个令人沮丧的想法。他转了个身,跟李让说心里话:“我觉得老沈对小度,可能是真心的。”
李让:“你有病啊?!”不然呢?对你真心吗?前几天人把你打到进医院还是我把你接回来的?
谭思倒在椅子上咸鱼躺。他第一次看小度同志的稿子,见识了他的实力,心里是服气的。那如果小度同志是这种程度的作者,老沈,还真他娘的不是随便捡了个人来气他啊!
谭思有点伤心,老沈是不是真的不要他了?
——
几家欢喜几家愁,得到了谭思激烈的表扬,任明卿意识到他还是有才气的,只是从跟庄墨一起写《转生轮》这本书开始,庄墨就用各式各样繁琐的意见把他的所有自由发挥给限制住了,久而久之,他都忘了肆意挥洒是什么感觉。不然他完全可以和谭思一样,简简单单就写出精妙绝伦的作品,这是他的天赋。
他不禁对庄墨的路数越发怀疑了。
任明卿只有一种骄傲,就是作为原创作者的骄傲。他可以写得不好,可以写得不完美,但他必须是“我手写我心”。既然他是有不竭的心曲,为什么要给他那么多条条框框?
当天晚上,他把作品打印出来,心雄万夫。他觉得庄墨面对这个稿子也不得不承认——他自己能行。他满足地一头栽倒,幻想着庄墨明天读到时甘拜下风的样子。
——
庄墨踏进家门的时候是深更半夜。他本可以不用那么赶,可是任明卿在G市,他想他了。他从前是个崇尚自由的单身汉,现在只要一有空就想飞回到任明卿身边。他对他有非常强烈的羁绊感和归属感。因为任明卿已经睡下,他匆匆洗了个澡,捧着被褥在沙发上将就一晚,发誓这是他最后一天在此栖身。
庄墨睡得并不沉,早上醒来睁开眼睛,就见到任明卿正蹲在他身边,聚精会神地盯着他瞧。
“我爱你。”庄墨伸了个懒腰,心满意足地欣赏着他的清秀的脸。
任明卿哪里还忍得住:“先别说这个了,我写了点东西。”他写完了得意之作,疯狂想找庄墨看看,看他惊喜的表情,听他蜜里调油的夸赞,但庄墨在睡觉,他按捺住自己的雀跃,进厨房做了一碗阳春面。
庄墨本来说今天才到,一早却出现在沙发上,一定是提前赶了飞机。大半夜到的,肯定连夜宵都没来得及吃,任明卿把面端给他:“你先吃点东西。”吃完了审稿。
庄墨却从茶几上取过稿纸,靠在沙发上看了起来:“吃饭慢慢来吧,优先满足你的欲望是我的职责。”
任明卿给他拿了瓶牛奶塞在他嘴里,坐到他身边,挨着他的胳膊陪他一道看。
任明卿一气呵成,没有返稿,昨晚刚写完,还处于一种不真实的状态里,对自己的评价波动极其巨大。他一会儿觉得他写出了有史以来最优秀的作品,下一秒又觉得它可能没有那么好,不不不非但不是那么好,甚至还哪里都有问题。于是他一字一句写下的字句篇章突然变得模糊起来了,任明卿丢失了对自己作品的印象。他需要站在第三者、局外人的立场上再重新认识他们一遍。
任明卿一挨上庄墨,庄墨就伸出大手按摩着他的后颈。小家伙在电脑前工作太久,脖子太受力,庄墨即使心思放在稿纸上,也不忘帮他疏解劳累。
随着庄墨的翻页,任明卿越看越放心,每一句都是他喜欢的,每一个人物都极其生动立体,故事情节让他拍案叫绝——虽然考虑到这是他自己写的,他这么说可能会有点奇怪,但他心目中真得相当骄傲又惊奇:这居然是我写的。我写的比我想象得要更像样。这让他劳累了三天的身体彻底放松,让他萌生了睥睨群雄的自信心。
半个小时以后,庄墨翻到了结尾。这倒不是他看得不认真,只是任明卿作为一个极有经验的作者,行文、节奏以及内容信息量都掌握得炉火纯青,看他的文就是很爽快的阅读体验,没有一点点滞塞之处。庄墨很快就读完了。
“怎么样?”任明卿满怀期待地望着他。
没错,他擅自修改了庄墨敲定的细纲,如果放在写作之前,庄墨是绝对不会同意的。可他先斩后奏,拿出了优质的作品,即使以他对自己的高标准严要求来看,也没有什么可挑剔的地方,是他书写《转生轮》以来质量最高的文字,他有充足的自信庄墨也会同样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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