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都20多岁了,夭折这个词能用他身上吗?”
“你不懂。”庄墨不跟他解释了,反正他也不会理解自己对任明卿那种患得患失的心情,“——你觉得他看起来像是个疯子吗?”
回到专业问题上,穆以素认真了起来:“我看不出他有任何疯癫的迹象。应该不是精神病,精神病不是这样子的,精神病是脑子出了问题。你要是不放心,就去给他做个脑部检查,我倾向于他没有器质性病变。”
“可是他分裂得非常彻底。”庄墨深深地抽了口烟,“平常就是五讲四美三好少年,一旦发作,我们两人加起来在他手里活不过五分钟。”
穆以素惊诧:“那你还跟他同居?”要换做他,管他三七二十一,先锁起来再说。
“我不能丢下他不管。”庄墨有多厌恶高远,就有多喜欢任明卿。“至少这里与世隔绝,他害不到别人。”
“只凭着你一面之词,没有眼见为实,我不能妄加诊断。但如果你说的是真的,他应该存在比较严重的心理疾病。要不我先给他做心理诊断,看看能不能见见这传说中的第二人格。”
“高远要是知道我们在想法子把他治愈,可是会杀人的。”庄墨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就在这时,外面电梯下到一层,两人心照不宣地转移了话题。由远及近传来一轻一重的脚步声,不一会儿,任明卿出现在了门外。他先叫了声庄先生,然后才向穆以素求助:“穆医生,我好像有些吃坏肚子了,你有没有肠胃药……”
穆以素递了个眼色给庄墨,意思是现在怎么办,他是个精神科医生又不是搞临床的,这一下子就穿帮了。但庄墨压根没理睬他,紧张地迎上去问任明卿哪里痛。穆以素只好自食其力地编了个借口:“今天光顾着祝贺你们乔迁之喜,什么都没准备。不过刚好你得做个体检,要不我帮你联系一下医院?”
“不用这么麻烦的……”任明卿的声音虚脱,显然是忍受着极大的痛苦。
“这种时候犯什么犟。”庄墨看他痛得唇色发白,穿上外套去外面开车。他现在相信青蟹不能多吃了,看任明卿在副驾驶上缩成一团,悔不该当初。
穆以素在车上打了个电话,任明卿到医院直接进了急症室,又是验血又是b超,还做了个胃镜,最后检查出来是严重的慢性胃炎和胃溃疡。医生说他这个病是饿出来的,庄墨听了特别不是滋味。任明卿之所以会暴食,是因为他的胃部知觉很钝感。他不知道自己吃饱了,也特别容易混淆胃部不适和饥饿,这两种体感很相似,所以他才会吃个不停。庄墨又很想把他养好、养精细,什么有营养的都给他喂,虚不受补,反而加重了病情。
当晚任明卿发起了高烧,家里还没睡上一晚,直接进了手术室。庄墨也没有心思再去跟穆以素讨论什么人格分裂的事,回家整理了些洗漱用品,过来陪床。
任明卿病来如山倒。
他先天身体素质就很差,幼年时期又饱受虐待,留下了很多后遗症。庄墨第一次给他擦身的时候看到他身上的伤疤,心里非常难过。贫穷、饥饿、家暴,这些他都没有经历过,此先难以想象。可是当那些伤痕就裸露在他眼前的时候,这种感觉就完全不一样了。再没有比这伤痕累累的身体更让庄墨意识到自己的幸运和任明卿的不幸,他的幸运变成了责任感与保护欲,发誓以后不论如何不能再让任明卿过苦日子。
除了胃炎以外,任明卿的心肺功能明显地弱于常人,有轻微的心律不齐;免疫系统也很差,只是去验血处转了一圈回来就染上了流感;他的腿生来就残疾,要常年忍受膝关节的疼痛;这也导致他有脊椎变形,伏案工作还加重了病情,最近几年因此得上了偏头痛。总之一番检查下来,浑身上下就没有什么好地方,全是病。
庄墨等在手术室外,前所未有的焦虑,穆以素看他一支接一支地抽烟,一刻都停不下来。
“你不用太自责,他身体底子确实不大好。”
“我就不该让他去写《浩荡纪》……对,都是《浩荡纪》的缘故。”烟灰落在裤腿上,庄墨的声音很轻,却充满了怨恨,“……不,不止是《浩荡纪》,写作总有一天要把他耗死的。”
任明卿再怎么养,气色都不好,他一直隐隐不安。前天他还右眼皮子跳。那时候他忙着开站,打算搬完家带任明卿去调理。但现在他进了手术室。
“你不是医生,这种事情谁也想不到的。吃一堑长一智,等他出院,我推荐个营养师给你。”
穆以素安慰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庄墨眼里突然掉下来一串泪珠。
这个一向来冷静又精明的王八蛋,竟然哭了。
“我不想他再写了。”
庄墨比医生更清楚任明卿为什么会生病。过去的经历是一部分,写作更是导致他身体变差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庄墨是编辑,他非常清楚写作这门行当会对作者本身产生多么大的折磨。
在很多人的认知里,作者是非常轻松的职业,只是坐在那里打打字而已,然而事情根本就不是这样。
因为长期的伏案码字,大部分作者的腰椎会出问题,会得上肩周炎,手腕肌腱因为使用过度而发炎。而且这个工作不是水水就能过去的,大部分工作认真做、不认真做都能做完,但写书不是这样,再不认真也都要一个字一个字绞尽脑汁、打在文档里,所以作者常说作品是心血,那是真的呕心沥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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