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任明卿是男人,庄墨此前不曾往那方面想过。但是那一晚过后,他再也没有办法把任明卿当普通朋友看待。
爱情是魔鬼。爱情像魔鬼一样蛊惑人类。此前庄墨清清白白坦坦荡荡,可在意识到他爱他的一刹那,心里就有了鬼。他就像伊甸园里的亚当夏娃偷吃了禁果,从此照见了欲望。他对任明卿时不时的触碰不是偶然,欲望从来都长在他心里。
庄墨上了任明卿的床。这个过程中他一直盯着任明卿的脸。任明卿有点不自在,因为他从庄墨脸上看到了富有进攻性的表情。庄墨没有冲他笑,眼神甚至还有点怨恨,好像对他并不满意,好像自己有什么地方没能满足他。
任明卿惶恐不安。
这几天庄墨陪在他身边,时不时就会给他这种压迫感。庄墨从前也强势,但掩饰得很好,言行举止很绅士,还会与他插科打诨。
任明卿反省自己有什么地方做得不够好,想来想去,只有这场突如其来的大病。照顾病人是件麻烦事,庄墨尽心尽力,但绝不会高兴。任明卿想尽快好起来,回去为他工作,可是喉咙里突然发痒。他不敢咳嗽,尽量克制身体上的不适,觉得这样能让庄墨不那么烦心。
忍耐的结果是,三分钟后他咳得上气不接下气,撑着床沿甚至想吐。
庄墨从背后贴上来,递给他一杯温水:“怎么了?”
温水流过喉咙,和庄墨温柔的语气一起安抚了他:“没、没事。”
“是不是冷了?”庄墨拉他躺下,握住他的双手,给他温度也给他桎梏。他们面面相觑,躺在一张狭窄的床上,仿佛拥抱。
任明卿敏锐地觉得庄墨还是危险的。他虽然给他温存,但依旧没有笑,眼睛里在盘算些阴谋诡计,还时不时精明地估量着自己。有好几次,任明卿觉得他要咬自己,狠狠咬。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奇怪的联想。
他是对的。庄墨很冷酷地打算把他就地做掉。任明卿生了一场大病,头几天很虚弱,所以庄墨没有动手。今天大夫说他身体开始恢复,可以下床锻炼,一点小小的运动对他很有帮助。庄墨对“一点小小的运动”究竟是什么运动,有自己的想法。
他们日日夜夜共处一室,亲密无间。庄墨又刚刚搞明白自己的心事,对任明卿有很多不礼貌的臆想。就在刚刚,任明卿咳嗽过后与他说没事,“没事”两个字咬音格外沙哑,他就开始幻想任明卿用这个声音在他身下呻吟。
庄墨是个特别清楚自己要什么的人。确立目标,为此奋斗,是他的人生信条。任明卿现在位列目标第一位,庄墨又素来具有行动力。他是个实用主义者,医院的病床虽然很小,又不舒适,但如果有用,那就安排上。
庄墨就是这么想的。
他当然不是一个莽夫,考虑过这样做的后果。他认为后果十分乐观。任明卿性格软弱,对自己言听计从。他可能会哭,不过他也很容易被说服。他们出院的当天就会去随便哪个可以结婚的国家或地区搞定这件事,他的爱情和婚姻都会很顺利。表白-上床-结婚,干脆利落。
任明卿的话打断了庄墨的计划:“你冷不冷啊?”
“不冷。”
“你躺过来一点啊,你这样会掉下去的。”任明卿往后让了让,招呼他到自己怀里,然后双手穿过他的怀抱,费劲地替他掖了掖被角。
“好了,凑合一下吧。”任明卿收手,异常保护地搂住他,像是小孩子抱着一个特大号的布偶,喜欢得要命,“不过明天一定要去酒店睡,好不好?”
“好。”庄墨眼中深不见底的黑洞消失,他又变成了那个好的庄墨了。
男人可以奸诈,但绝不能下三滥。即使任明卿同样是男人,也不意味着他可以不绅士。爱情之所以是爱情,因为那是自由意志的双向选择。他要是无法克制自身的肉欲,恬不知耻地占有任明卿,那就和他痛恨的那些人毫无区别,不论是不是出于爱的名义。庄墨不能让自己,也让任明卿蒙羞。
既然深爱,就应该给予最好的爱情,这才是一个绅士应有的担当。
他把那个计划丢到脑后,和任明卿一道埋在温暖的被窝里睡了过去。
——
烈火哥回家的时候,发现迎客毯上有双ins超火的老爹鞋,钥匙碗里有备用钥匙,地上飞着一只大书包,沙发上躺着一个懒洋洋的人。
久别重逢,烈火哥特高兴地揉揉他的头:“大美男,你怎么回来了?”
叶瞬正在打游戏,闻言送了人头,摊在沙发上有气无力道:“辞职了。”
“为什么?企鹅不好吗?”
叶瞬眼神恍惚:“在大公司做螺丝钉没意思。”
“下家找好了吗?”
叶瞬依旧恍惚:“我要去环游世界。”
烈火哥了解叶瞬的性格。叶瞬小事精明,大事糊涂。他个性里有非常洒脱的一面,不是一心求稳的上班族,也从来不做职业规划。就像这次,他根本不管所在的公司已是普通人难以企及的大平台,工作不开心了,说走就走,下家都懒得找。
他喜欢有挑战性的工作,需要成就感。把他关在一个小格子间里看文,他难也难受死了,对内容方面也不擅长。
52书库推荐浏览: o白野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