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墨忍不住把徐静之的手扇开了。
徐静之莫名被打,无辜地搓了搓自己的手背:“你打我干什么?!”
庄墨也讲不出个所以然来,他下意识就不想让徐静之碰任明卿。他明白自己这么做不得体,只好轻描淡写一笔带过:“你对太太客气点,我们还要靠他吃饭。”
徐静之表面上是个炸药包,实际上根本没架子,挨揍那就挨揍了呗,也不往心里去。反而庄墨一提工作,他就狗腿兮兮地去闹任明卿:“太太,你下一本写什么,什么时候开坑?”
因为要涉足文化产业,他现在也时不时看点小说了。看来看去,果然还是任明卿写得好。
都说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以前任明卿续写《浩荡纪》,对比对象是他哥,徐静之还没有那么大的感触;现在拉出去和别的作者比比,任明卿简直是陈独秀。
三个人说说笑笑来到中式庭院里,徐老正坐在太师椅上对着Ipad办公。任明卿发觉餐桌边只摆了四张椅子,悬着的心总算放下了。他天性怕生,不喜社交。庄墨却是应酬惯了的,什么场面没见过,大大方方地上前跟徐老握了握手:“徐老您好,我是任明卿的文字编辑庄墨,久仰。”
“文字编辑?你也太谦虚了。”徐老不动声色地打量了一番庄墨。
这不是他们第一次见面了,之前打过好几次照面。庄墨知道任明卿跟他们家走得挺近,却没有攀附的意思,来去接送从来都是隔街等着,很有规矩,徐老对他的印象还不错。
今次拜访,庄墨着简单的牛仔裤、米色的薄毛衣,浑身上下只配了一块理查德米勒RM011碳素手表,把刘海放了下来,比平时更清爽,一看就是大户人家出来的公子哥。虽然这番打扮年轻得近乎青涩,但面对徐老,他依旧不卑不亢,镇定自若,言谈间散发着强大而从容的自信,别有一番掌事人的气度。徐老觉得这孩子一表人才,还很大气,倒是带得出去。
徐老把目光挪到任明卿身上:“休息了几天,怎么脸色更差了?回家有好好吃饭睡觉么?”
“有的,就是刚完结了长篇比较累,睡不够。”任明卿强打起精神,他最近肠胃有点不舒服。
“身体不好就在家里养,非要搬出去,又没谁赶你走。”徐老嘴上严厉,语气却颇有几分哀怨,“——你现在还住在金龙花园那里?”
“嗯……”
“你的作者吃不好睡不好,你也不管管?”徐老调转枪口,拿庄墨问罪。
庄墨看任明卿把松茸炖花胶喝完了,正把自己的那碗推过去给他,闻言忙道:“自然是要管的,房子已经装修完了,之前一直在通风,这个月底就打算搬进去了。”
任明卿吃了一惊,和庄墨对视一眼,悄悄问:“要搬家吗?”
“要的啊。”庄墨轻声和他说小话。
“我怎么不知道?”
“我都安排好了,你不用操心。”
徐老问:“房子买在哪儿?”
庄墨报了个小区,挑剔如徐老也觉得还不错。
任明卿着急了,徐老都点头的地方肯定不便宜:“那房租……”
庄墨连忙把剥好的虾仁塞他嘴里,暗示他回去再说。
徐老对庄墨的表现基本还算满意。他对作家和编辑这一行接触得不深,听徐静之说就跟明星和经纪人一样,他就觉得我家孩子签给你了,你得把他照顾好。
席间庄墨说话很少,大部分时候都在照顾任明卿,看上去就像一个称职的兄长,很符合徐老对经纪人的要求。
徐老看得出来庄墨不是装殷勤,眼神骗不了人。庄墨确实挺在意任明卿的,即使跟人谈话,余光也一直在留意任明卿的一举一动。
任明卿性格内向,早年又吃了不少苦头,有自己的性格弱点。他刚来的时候胆子很小,特别怕生,家里有陌生人,他就根本不敢说话。虽然跟他相处久了,徐老知道他其实心地特别好,但徐老特别看不惯他这种拘拘谨谨、战战兢兢的性格,总要恨铁不成钢地教训他:“男孩子要勇敢!”生怕他走上社会混不开。谁会喜欢个三棍子下去打不出个闷屁来的家伙?他知道自己被人看不起,被人厌恶,跟人交往的时候就很防备。如果不是习惯了庄墨的照顾,任明卿肯定不会像现在这样依赖他。
两个人到底亲不亲是可以从细节上看出来的。任明卿觉得松茸炖花胶好喝,自己的份喝完了,按照他的性格是不会开口再要的,但庄墨把自己喝过一口的让出去,任明卿顺势就拿下了,也没有什么扭捏,可见习以为常了,两人确实处得很好。
现在任明卿整个人虽然精神不佳,但好歹活泼,不像从前那样阴沉,时不时就要去跟庄墨偷偷说小话,也不知道他们年轻人之间怎么会有这么多话可以讲。
看他们这样好,徐老就放心了。他特别担心任明卿遇人不淑。如果庄墨能带给任明卿正面的影响,那先不谈两人搭伙做生意是否合适,至少在年轻人交朋友这个问题上,他就不会干涉。
等任明卿慢吞吞地吃完饭后,徐老给徐静之使了个眼色,让他把任明卿带下去,一时间庭院里只剩下徐老和庄墨两个人。
徐老换了个舒服的姿势,眼神变冷了:“你曾经是观文的总裁,而且你父亲至今是观文的董事会主席。”说着,把Ipad不轻不重地丢在桌子上,正是庄墨写给徐静之的策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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